2月6日,参加政协保山市四届六次会议的政协委员,分八个组就“一府两院”工作报告,《保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等进行了讨论。
讨论中,委员们认为,《政府工作报告》回顾过去一年来在疫情防控、经济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等多方面工作和成效,总结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对“十四五”时期和2021年的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目标明确、措施有力。作为政协委员要强化责任担当,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大团结大联合的政治功能和优势作用,紧扣中心工作履职作为,汇聚起团结奋进、砥砺前行的磅礴力量,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创造新成就、做出新贡献。
讨论中,委员们认为,《保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立足2035年与全国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描绘了新阶段现代化保山建设的宏伟蓝图,符合中央精神、省委要求,紧扣保山实际、顺应人民期待。
讨论中,委员们认为,“两院”工作报告内容详实、通俗易懂,运用了大量的数据和案例,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去年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情况,体现了法院和检察部门务实高效的作风和改革创新、司法为民的精神;计划和财政报告准确细致、分析到位,提出的措施重点突出、切实可行。
委员们还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四届五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草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政治决议》(草案)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