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2-2-/2020-0224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保政办发
  • 发布日期
  • 2020-02-24
  • 文号
  • 保政办发[2020]5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保山市2020年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实行牵头主办部门负责制,各牵头主办部门要主动协调,牵头研究,对照工作任务制订实施方案,按要求统筹推进工作;各主要配合单位要主动担当,加强组织实施和协调服务,积极配合牵头主办部门完成所承担的工作;其他未详列的有关配合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按照牵头主办部门的统筹要求,对所需承担的工作任务履职尽责;各县(市、区)、园区要对照责任分解,认真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落地。

二、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由牵头主办部门汇总上报,于2020年7月17日、2021年1月15日前分别将上半年和全年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政府督查室。联系人:杨恒,电话:2126600,邮箱:2121551@163.com。

三、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责任贯彻落实情况及工作推进情况材料上报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指标体系,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要根据各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督查调研,定期梳理汇总贯彻落实情况。对完不成任务目标的、上报材料不及时不准确的,在年终综合考评指标中对有关责任单位给予扣分处理。

附件:保山市2020年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