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2-2-/2018-1029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保政办函 | 发布日期 | 2018-10-29 |
文号 | 保政办函〔2018〕50号 | 浏览量 |
腾冲市、龙陵县人民政府,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为加快推进保山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切实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保山市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沿边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杨 军 市长
副组长:高 兵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杨春林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杨宏伟 市国动委综合办专职副主任
李永强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余宗友 市民宗局局长
张学光 市发展改革委调研员
王明超 市工业信息化委副主任
兰应忠 市教育局副局长
蔡永胜 市科技局副局长
李康平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于俊荣 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铁耀 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 斌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潘继永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明彦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黄晓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杨立凯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兰子国 市农业局副局长
张自翔 市林业局副局长
龙维熙 市水务局副局长
张石周 市商务局副局长
许 强 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史常林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李爱华 市旅游发展委副主任
李培英 市外办副主任
李 龙 市扶贫办副主任
赵玲红 市科协副主席
杨学华 市残联副理事长
郭 涛 腾冲海关副关长
潘正龙 保山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处长
陈文武 武警保山边防支队副支队长
杨中义 省烟草公司保山市公司副经理
杨 俊 中国移动保山分公司网络部副总经理
王雁雄 省电网公司保山供电局副局长
寸 炜 电力永昌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民宗局,办公室主任由余宗友兼任。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组织、指导、协调和推进新一轮沿边三年行动计划总体工作,统筹协调推进新一轮沿边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的落实,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确保新一轮沿边三年行动计划如期完成。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督促、检查、反馈各成员单位和各边境县(市)人民政府工作推进情况,提出工作建议;适时筹备召开工作协调会议,指导和督促边境县(市)抓好落实,对新一轮沿边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等。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根据各自的职能职责,加强对上汇报对接,争取相关工程项目资金任务并及时纳入本部门年度计划优先安排,对下加强对口部门的协调指导,保障新一轮沿边三年行动计划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本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
(二)建立联络员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召开联络员工作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和部门资金任务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工作建议。
(三)建立信息报送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边境县、市人民政府要每季度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情况(报送时间为每年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12月25日)。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市委、市人民政府。
(四)建立督查通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规定报批,会同市政府督查室适时对沿边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通报。
因机构改革职能移交或领导小组成员岗位调整发生人员变动的,由承接职能单位或所在单位相应职责岗位领导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