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2-2-/2019-011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保政办函 | 发布日期 | 2019-01-10 |
文号 | 保政办函〔2018〕71号 | 浏览量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为统筹推进全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各项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保山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杨 军 市长
副组长:何 伟 常务副市长
江 楚 副市长
成 员:黄吉明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永强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张文钦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刘志胡 市工业信息化委主任
谷雨道 市科技局局长
丁自生 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
李余明 市财政局局长
段其武 市国资委主任
赵国志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 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德君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贵品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李绍鲜 市商务局局长
艾怀森 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局长
朱光亮 市旅游发展委主任
杨春庆 市工商局局长
余有林 市质监局局长
王银龙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市能源局局长
左 健 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洪 泉 市税务局局长
赵 麟 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杨思峰 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兴存 省交投集团保山管理处处长
王雁雄 云南电网公司保山供电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工业信息化委,办公室主任由刘志胡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工业信息化委杨增刚、市能源局局长王银龙担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职责:统筹推进全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各项工作,研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等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担领导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加强对各县(市、区)、园区指导督促,推进工作落实;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及时研究提出工作研究建议;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