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02-2-/2019-0731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府办便笺 发布日期 2019-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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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保山市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现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杨 军 市长

副组长:何 伟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杜春强 副市长

江 楚 副市长

成 员:孙坤芹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张少华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 伟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绍琦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文钦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刘志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陈礼华 市司法局局长

李余明 市财政局局长

赵丽惠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赵国志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赵贵品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何树林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马子兴 市水务局局长

李正标 市应急局局长

段兆锦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银龙 市能源局局长

马文寿 市林草局局长

寸 炜 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保山能源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水务局,马子兴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杨廷辉、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明彦、市水务局副局长罗勇、市能源局副局长陈润华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市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该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全面组织协调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明确有关部门责任分工,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研究和协调解决全市小水电清理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促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的落实,协调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加强衔接,形成合力,及时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专题会议机制。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重大问题,决定重大事项,安排部署重点工作。

(二)联络沟通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指定1名科级干部为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沟通协调、信息报送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通报全市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

(三)分级负责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小水电清理整治的主体责任,参照市级工作机制,成立本级工作专班,负责本地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市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按照清理整治工作安排,积极配合,主动履职,共同做好全市小水电清理整治工作。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