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2-2-/2019-0731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便笺 | 发布日期 | 2019-07-31 |
文号 | 浏览量 |
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现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杨 军 市长
副组长:何 伟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杜春强 副市长
江 楚 副市长
成 员:孙坤芹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张少华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 伟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绍琦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文钦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刘志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陈礼华 市司法局局长
李余明 市财政局局长
赵丽惠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赵国志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赵贵品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何树林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马子兴 市水务局局长
李正标 市应急局局长
段兆锦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银龙 市能源局局长
马文寿 市林草局局长
寸 炜 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保山能源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水务局,马子兴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杨廷辉、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明彦、市水务局副局长罗勇、市能源局副局长陈润华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市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该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全面组织协调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明确有关部门责任分工,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研究和协调解决全市小水电清理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促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的落实,协调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加强衔接,形成合力,及时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专题会议机制。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重大问题,决定重大事项,安排部署重点工作。
(二)联络沟通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指定1名科级干部为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沟通协调、信息报送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通报全市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
(三)分级负责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小水电清理整治的主体责任,参照市级工作机制,成立本级工作专班,负责本地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市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按照清理整治工作安排,积极配合,主动履职,共同做好全市小水电清理整治工作。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