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2-2-/2020-0428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便笺 | 发布日期 | 2020-04-28 |
文号 | 浏览量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3月6日省人民政府召开的全省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和疾控机构核心能力提升工程启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顺利推进《云南省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和《云南省疾控机构核心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成立保山市重大传染病救治和疾控机构核心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杜春强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宋光兴 副市长
成 员:宝龙强 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杨绍琦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范正建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文钦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穆快昌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赵声艳 市财政局副局长、金融办主任
赵品银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李明彦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黄晓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杨先康 市人民医院院长
马 强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主任由张文钦、穆快昌同志兼任,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姜雪梅、市卫生健康工委专职副书记张勇任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筹全市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和疾控机构核心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工作;协调推进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困难,督促各县(市、区)、有关部门推进各项工作,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跟踪督促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及时梳理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尽快成立相应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辖区内项目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