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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线访谈

2022年10月19日保山市医疗保障局邀您一同问政

访谈日期:2022年10月19日11:05

访谈嘉宾:杨绍春 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开福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 昌 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科科长; 林 敏 市医保中心副主任

访谈简介:以“医保惠民生,群众有医靠”为主题,围绕“待遇保障、基金监管、医药价格、经办服务”等内容,在线解答听众提问,听取意见建议,回应关切。 文字直播

文字直播


  • 【主持人】

    朋友们,大家好。您现在收听、收看的是由保山市人民政府主办、市广播电视台承办的融媒体直播访谈节目——《保山阳光政务》,我是主持人宇浩。

  • 【主持人】

    大家好!我是主持人洪静。

  • 【主持人】

    今天来到我们《保山阳光政务》直播间的是:保山市医疗保障局的四位嘉宾。他们将以“医保惠民生,群众有医靠”为主题,围绕“待遇保障、基金监管、医药价格、经办服务”等大家关心关注的问题与您互动交流,欢迎大家参与节目互动,并提出您的问题或意见建议。同时,五县(市、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同志也在线收听、收看节目,并做好了回复大家咨询的准备,欢迎您参与到节目当中。

  • 【主持人】

    本期节目,市政府网站、调频FM98.7保山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保山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同步直播。您在收听、收看节目的同时,还可以参与节目实时互动,我们的直播热线是:3037987(重复),你也可手机搜索“保山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进入屏幕右下方的“看直播”,在评论区发表您的观点,参与问政。

  • 【主持人】

    接下来,我们就一起通过电波和视频来认识一下今天做客直播间的四位嘉宾,首先是保山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杨绍春,杨局长,您好!

  • 【杨绍春局长】

    主持人好!各位观众、听众、网友们,大家好!我是保山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杨绍春,非常高兴通过“保山阳光政务”在线访谈这个平台与大家沟通交流。借此机会,对大家长期以来,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给予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欢迎大家提出问题和建议,谢谢!

  • 【主持人】

    今天随同于杨局长一起来到我们直播间的还有三位嘉宾,也请三位嘉宾分别来和朋友们打声招呼。

  • 【王开福副局长】

    大家好!我是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开福。

  • 【杨昌科长】

    大家好!我是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科科长杨昌。

  • 【林敏副主任】

    大家好!我是市医保中心副主任林敏。

  • 【主持人】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按照“保基本、可持续、惠民生、推改革”的总体要求,全力推进保山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首先我们请杨局长来为大家简单介绍近年来我市医保工作都取得一些成效?

  • 【杨绍春局长】

    好的,主持人。自2019年3月市医保局组建以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严格按照“保基本、可持续、惠民生、推改革”的总体要求,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工作职能归口管理,初步形成了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主体、大病保险为补充、医疗救助为托底的多层次全民医保体系,基本医疗保障质量、大病保险水平稳步提高,医疗保障待遇稳定在较高水平,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深化,服务便民程度大幅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不断增强。主要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一是稳步提高医疗保障政策待遇。党的十八大以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9万元提高至40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23万元提高至46.5万元,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由18种增至43种,取消了职工20种、居民22种重大疾病医保报销封顶线限制。职工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保持在80%以上;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由2012年的70.4%提高到2021年的75.4%。二是有效减轻群众就医负担。落地落实药品耗材集采,全面取消保山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实现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零加成”销售。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2019年以来,全市114家医疗机构参与药品集采,集采药品价格平均降幅54%,采购配送总额1.47亿元,节约资金约1.72亿元,节约医保资金约1.29亿元,为患者减轻用药负担4300万元;全市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覆盖12个大类、3万多个品规,采购配送总额8200万元,节约资金约1.51亿元,平均降幅64.77%,其中冠脉支架价格降幅93%。三是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飞行检查、交叉互查等系列行动。2019年以来,全市医保部门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6170家,共处理定点医药机构966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违规行为103例,追回医保基金3742.69万元,有力打击了欺诈骗保行为,有效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四是有力支持疫情防控常态化。落实疫情防控医保工作要求,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及时就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2020年以来,全市购买疫苗支出医保资金2.59亿元,医保资金支付疫苗接种费用895万元,为全市250多万人民群众免费接种新冠疫苗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同时,我们多次调减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项目费用,单人单检费用降至16元/人.次,多人混检降至5元/人.次。五是不断提升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效能。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举措和政务服务“五级十二同”工作要求,制定了全市统一的医保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医保公共服务事项100%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100%上线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等10个公共服务事项实现省内通办,参保关系转移、参保信息变更等7个公共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城乡居民参保登记、门诊费用报销、住院费用报销等7个公共服务事项下沉至全市所有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19年以来,市级医保服务窗口共受理业务3.93万件次、办结3.93万件次,办结率100%。

  • 【主持人】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保命钱”。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基金监管作出“勿使医保基金成为唐僧肉、任由骗取,要加强监管”的重要指示,那么今年以来我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又取得哪些成效呢?

  • 【杨绍春局长】

    这个问题,请我们市医保局王开福副局长来回答。

  • 【王开福副局长】

    今年来,保山市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努力管好用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并取得了良好的阶段性成效。一是加强法治建设,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引入第三方监管力量,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切身利益。二是扎实开展“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宣传月活动,强化打击欺诈骗保治理行动,通过多措并举,实现了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全覆盖。三是抓住医保监管关键点,印发《保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开展2022年医保系统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行动暨“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问题专项行动的通知》,聚焦群众就医过程中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厉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行为。今年1月至9月,全市医保部门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383家,共处理定点医药机构214家,其中暂停医保服务协议1家,约谈22家,通报批评11家,追回医保基金1657.37万元。查处违规参保人员7人,追回医保基金13.92万元,通过媒体公开曝光16例,进一步强化打击欺诈骗保的震撼作用。

  • 【主持人】

    朋友们,您现在收听、收看的是保山融媒体互动访谈节目——《保山阳光政务》,今天做客《保山阳光政务》直播间的嘉宾是保山市医疗保障局的嘉宾。他们将以“医保惠民生,群众有医靠”为主题,围绕“待遇保障、基金监管、医药价格、经办服务”等工作,与大家进行在线交流,欢迎大家参与节目互动,并提出您的问题或意见建议。

  • 【主持人】

    本期节目,市政府网站、调频FM98.7保山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保山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同步直播。您在收听、收看节目的同时,还可参与节目实时互动,直播热线:3037987(重复),也可手机搜索“保山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进入屏幕右下方的“看直播”,在评论区发表您的观点,参与问政。

  • 【主持人】

    在前期采访中,我们记者也收集到了群众的一些疑问,我们先来听一听。

  • 【采访录音】

    我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我老公参加的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请问我生育小孩可不可以按我老公的医保报销?

  • 【杨绍春局长】

    这个问题,请我们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科杨昌科长来回答。

  • 【杨昌科长】

    不可以。如果你目前未就业,那你老公按规定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补助,陪护假30天。因为根据《保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政策的通知》(保医保﹝2020﹞22号)规定:计划内生育的,生育医疗费用按女方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职工或居民)的生育政策进行报销;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9〕43号)第十四条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配偶未就业的,配偶计划内生育的,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补助,陪护假30天,参保男职工同时享受生育陪护假期的生活津贴。

  • 【采访录音】

    我的社保和医保缴费已经满15年了,根据社保政策满15年可以不缴费了,我现在不打算再交社保了,请问医保缴费15年可以和社保一样享受退休待遇了吗?

  • 【杨绍春局长】

    这位网友的问题,可以请我们市医保中心林敏副主任来回答。

  • 【林敏副主任】

    这方面我可以给大家普及一下。现行的职工医保退休政策是: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达到规定的享受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最低缴费年限的,即男满30年,女满25年,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后,单位和个人不再缴纳职工医保费,按照参保地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最低缴费年限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是指参加职工医保并履行了缴费义务的实际年限(包括在其他统筹地区参加职工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不包括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指参保人2003年1月1日前(军龄无时限限制),未参加职工医保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认可的工龄或工作年限。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才可以享受相关待遇,断保期间不再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且断保后重新参保有一年待遇等待期,所以不建议断保。

  • 【采访录音】

    我看新闻上说医保局要整治种植牙价格了,现在我种一颗牙要花上万块,通过整治以后种植牙价格会不会大幅下降?

  • 【杨昌科长】

    是的,根据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2022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今年将开展口腔种植收费的专项整治,开展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整顿医疗机构收费等一系列工作。口腔种植的费用大致分为种植体、牙冠和医疗服务三个部分。目前我市公立医疗机构采购高端品牌种植体在8000元-14000元每套,流通过程存在价格虚高空间,通过集中采购后价格会有不同程度下降。公立医疗机构从第三方加工厂采购的牙冠大多在1000元左右,竞价挂网后也会有一定程度下降。医疗服务部分的费用占种植牙整体费用比重较高,根据近期全国范围内登记调查的初步结果显示,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全流程医疗服务部分的平均费用超过8000元,已经成为种牙贵的重要原因之一。医疗服务费用偏高的原因多样,既有项目设置不合理,过度分解,也有定价过高、巧立名目乱收费等。综合群众、医疗机构、专业人士等各方意见,国家最终将三级公立医院种植牙医疗服务部分的价格调控目标确定为4500元。医疗保障部门通过对种植体集采、牙冠竞价和调整种植牙全流程服务价格,对构成种植牙费用3个部分的综合施策,群众种牙费用负担将会有效下降。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调控目标的直接作用对象是公立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仍按规定自主定价。据统计我市民营医疗机构占据了种植牙市场的大部分份额,种植体价格在4000元-14000元不等,牙冠价格在500元-4000元不等,单颗常规种植全流程医疗服务价格在3900元-16500元不等。我们希望通过公立医院发挥价格“锚”的作用,把调控目标的治理效果传导至民营医疗机构,引导价格偏高的民营医疗机构也向调控目标看齐,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同频共振。在这里,我们也想借阳光政务这个平台,呼吁我市口腔类民营医疗机构,积极参加即将开展的种植牙集采,主动对标公立医疗机构调整服务价格,共同营造良好种植牙市场秩序。

  • 【采访录音】

    新闻里都说胰岛素集采都大幅降价了,为什么我在医院开胰岛素自费金额反而更高了呢?具体降价标准是多少?

  • 【杨昌科长】

    今年5月31日,国家组织胰岛素专项集采落地实施,共6大类42个产品中选,平均降幅48%,最高降幅73%,有效缓解糖尿病患者用药费用负担。以临床常用的甘精胰岛素为例,从平均180元/支降至70元/支左右,按每月使用3支计算,每位患者每年可节约费用4000元左右。但是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完善国家组织药品(胰岛素专项)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配套措施的通知》规定,胰岛素集采中选产品以中选挂网价格为支付标准,医保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非中选的胰岛素产品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支付标准不超过同类别中选产品最高中选价格或医保谈判价格,患者使用非中选产品,价格超出医保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付。根据“医保支付标准不超过同类别中选产品最高中选价格”的规定,这位参保人所说的情况应该是使用了非集采中选的胰岛素产品,其价格超出医保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付,而中选价格(即医保支付标准)又较集采前大幅下降,因此他所使用的胰岛素医保可报销金额也随之下降。这种情况就需要临床医生为患者宣讲政策,做好医患沟通,在医生的指导下更换为使用集采中选产品,患者自付部分也会随着集采价格明显降低。

  • 【主持人】

    在上周三,保山市广播电视台抖音号推出上线预告后,我们平台上收到了很多粉丝的留言,接下来,我们就请市医保局的嘉宾针对网友们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

  • 【网络留言】

    为什么医疗保险在医院有些可以报,有些报不了?

  • 【杨昌科长】

    这要分情况看,一般情况下,医保费用的报销遵循以下规则,只要符合这些规则的医疗费用,就可以报销:1.要在正常享受待遇期内,即医保没断缴;2.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3.起付标准内、最高支付限额外的部分;4.符合医保目录报销范围。为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等方面的管理,医保部门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报销范围(俗称“三大目录”)。参保人定予以支付;不符合的是不予支付的,如挂号费、病历工本费以及各种美容、住院陪护费等不在三大目录内的项目是不报销的。

  • 【网络留言】

    今年医保缴费已经到了每人350元,为什么近年来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金额不断提高?

  • 【杨绍春局长】

    适度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是国家从长远考虑解决城乡居民“病有所医”作出的重要决策。2022年较2021年个人缴费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350元;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也同步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坚持筹资与待遇挂钩,合理确定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大病保险由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划拨,个人不缴费。国家适度提高缴费标准,对于个人而言是好事,个人多交30,财政就再给大家补助30,大病保险还不用单独买,受益的还是咱老百姓。

  • 【网络留言】

    我参加的是职工医保,我的家人看病可不可以刷我的医保卡?

  • 【王开福副局长】

    这个问题,我给大家解答一下:目前还不可以。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参保人员需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实名就医、购药。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执行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按照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参保人员有权要求定点医药机构如实出具费用单据和相关资料。参保人员应当妥善保管本人医疗保障凭证,防止他人冒名使用。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但是在保山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施行后,参保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长期护理保险及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等的个人缴费都可以用参保职工个人账户来支付。

  • 【网络留言】

    同样是医保参保人,为什么有时候报销比例不一样?

  • 【林敏副主任】

    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1.不同等级的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有所差异。从效率上讲,有序就医是社会最优选择,国家鼓励患者小病在基层医院看,大病再去大医院看。医保部门为了对患者起到引导作用,在基层医院报销比例比在大医院高,而且基层医院的起付线也设置得比大医院低。因此同样类型的参保人在不同等级的医疗机构里产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会不同。2.在就诊的医疗机构等级相同的条件下,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不同。由于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这两个险种在参保和筹资上有差别,职工医疗保险年均缴费要几千元,居民医疗保险年人均缴费只有几百元,因此报销待遇不同。在就诊的医疗机构的等级相同的情况下,报销的比例费用也不同,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要高一些,报销的钱也多一些。3.在医疗机构和参保类型都相同的情况下,职工医保的参保人是否在职也会对报销比例有影响。一般来说,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比在职职工的高。4.在同等级的情况下,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报销比例一致。医保政策规定,只要是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只与参保人的身份(职工、居民,在职、退休等)和医疗机构的级别有关,与医疗机构的公立、民营属性无关。因此参保人完全不用担心去民营医院看病报销得少,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来选择医院。

  • 【网络留言】

    城镇职工住院起付标准和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 【杨昌科长】

    (1)起付标准:三级医疗机构800元,二级医疗机构50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300元。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不累计,每次住院均计起付标准。下级医疗机构转上级医疗机构的住院起付标准补差计算,上级医疗机构转同级或下级医疗机构的不再计算住院起付标准。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参保人员起付线按现行政策减半支付。(2)支付比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不分疾病类型统一调整为:在职人员在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88%、90%、92%;退休人员在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92%、93%、9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退休干部经职工医保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综合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住院费报销比例未达到95%的,由职工医保补助报销达到95%。

  • 【网络留言】

    我每年参加医保缴了费,但我没生过病,没有用到医保是不是亏了?

  • 【杨绍春局长】

    国家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就是运用保险的“大数法则”,实施互助共济,用大家一起出的钱帮助生病的人抵御疾病医疗带来的费用风险。医保对于每个参保人来讲都是公平的,只要参加了医保,在生病的时候就能够通过医保获得医疗费用的报销;因对疾病及疾病带来的费用风险难以预测,以前没用到医保,不代表以后都用不到,参保人以后在生病需要用钱的时候,医保可以报销很多钱,这时也就是“人人为我”了。例如:一个外卖小哥认为自己年轻力壮,没有把参保当回事,忘记参加医保,去年得了尿毒症,结果全部自费,四处借钱,掏了7多万元,事后算算如果参加医保,可能自己只需要掏一万多元,后悔得不得了。所以参加医保绝对不亏,大家不仅要参保,还要及时参保,才能避免不可预知的疾病风险对事业、家庭、生活带来的影响。

  • 【网络留言】

    请问哪些行为属于欺诈骗保?

  • 【王开福副局长】

    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都有可能发生欺诈骗保行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医疗保障经办机构骗保行为有: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定点医药机构的骗保行为主要有:1.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2.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3.虚构医药服务项目;4.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定点医药机构以骗取医保基金为目的实施以下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也是欺诈骗保行为:1.分解住院、挂床住院;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3.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4.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5.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6.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7.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有:1.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2.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3.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4.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5.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参保人注意!自己的社保卡绝对不可以借给别人用!社保卡只能本人就医使用。拿别人的社保卡去就医是欺诈骗保行为。一经发现,医保部门可按当地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一般来说,将追回医保基金,并将参保人纳入失信人员黑名单,影响参保人下一步享受医保待遇,情节严重的还将移交司法部门。

  • 【网络留言】

    发现欺诈骗保行为应该怎么举报、举报有奖励吗?

  • 【王开福副局长】

    有多种举报形式:一是实名举报,可到保山市医保部门进行实名举报,如你在保山市可以到市医保局或者隆阳区医保局举报;二是写信举报,将举报信及相关书面材料邮寄至保山市医保局或各县(市、区)医保局;三是邮箱举报,可通过保山市人民政府网站页面中“我要写信”栏目进行举报;四是微信举报,关注“保山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进入“咨询建议”栏目进行举报;五是电话举报,可以拨打举报投诉电话。举报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举报奖励标准根据举报案件的涉案金额及案件性质等因素综合评定奖励金额。每起案件奖励金额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保山市医保局:0875-2211620,保山市医保中心:0875-2130733,隆阳区医保局:0875-2229501,施甸县医保局:0875-8122916,腾冲市医保局:0875-5161343,龙陵县医保局:0875-6128146,昌宁县医保局:0875-7131397

  • 【主持人】

    好的,感谢市医保局的各位嘉宾今天为大家做的介绍。医疗保障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生命健康、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经济社会稳定紧密相关。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要深化医保改革、怎样深化医保改革的重大时代课题。那么,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市将如何贯彻落实好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我市医疗保障事业再上新台阶。节目的最后,我们请杨绍春局长代表全市医保系统干部职工向全市人民做出公开承诺。

  • 【杨绍春局长】

    好的,主持人,医疗保障作为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保山市医保部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推动全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发展为主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着力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医保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的医保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在下一步工作中,全市医疗保障部门将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和全市“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重点任务要求,完善待遇保障机制,强化基金监管,推进药品带量采购,落实医保生育支持政策,优化公共管理服务,推动我市医疗保障事业再上新台阶。谢谢大家!

  • 【主持人】

    感谢杨局长做出的承诺。我们也希望我市医保系统再接再厉,在医疗保障工作中再创佳绩!好的,再次感谢今天走进直播间的各位嘉宾和参与节目的朋友。如果您还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可继续拨打热线电话3037987(重复)进行反映,今天还未回复的问题,下周三,我们会在FM98.7保山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11点的节目中进行回复,敬请关注!节目的最后,主持人宇浩、洪静,代表编导谢金浪、监制仵猛、李京,感谢您的收听、收看!下期《保山阳光政务》节目的播出时间是11月2日,上线单位是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欢迎大家通过热线电话3037987(重复)提出您的问题、意见或建议,我们下期节目时间,再会。

非访谈时间,请于正式访谈时间内发言。
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