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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线访谈

2025年1月15日保山市生态环境局与你相约《保山阳光政务》

访谈日期:2025年1月15日11:05—12:00

访谈嘉宾:赵双良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姜娴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科长; 马 君 保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队长

访谈简介:保山市生态环境局上线《保山阳光政务》直播间,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美丽保山建设 ”为主题,围绕“东河污染治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噪声污染防治、生态为民行动”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与大家进行互动交流,回复群众的关心关切。

文字直播
  • 【主持人】

    “察民情、听民意、解民忧”。朋友们,大家好!您现在收听、收看的是由保山市人民政府主办、市融媒体中心承办的融媒体直播访谈节目——《保山阳光政务》,我是主持人李奕璇 、粟红静。今天来到我们《保山阳光政务》直播间的是:保山市生态环境局的嘉宾们,让我们一起来认识一下。

  • 【嘉宾:赵双良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主持人好!各位观众、听众、网友们,大家好!我是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赵双良,非常高兴通过“保山阳光政务”在线访谈这个平台与大家沟通交流。借此机会,我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位观众和听众表示感谢!同时,也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今天和我一起参与节目的,还有我的同事,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科长姜娴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队长马君。

  • 【主持人】

    欢迎各位嘉宾的到来,同时,五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的有关同志,也在线收听、收看节目,并做好了回复大家咨询的准备,欢迎您参与到节目当中。本期节目,市政府网站、调频FM98.7保山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保山新闻网”微信公众号同步直播。保山广播电视台科教频道也将在下周一11:00为您重播,您在收听、收看节目的同时,还可参与节目实时互动,直播热线:3037987、3038987。

  • 【主持】今天,保山市生态环境局的嘉宾们将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美丽保山建设 ”为主题,围绕“东河污染治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噪声污染防治、生态为民行动”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与大家进行在线交流。首先,我们来进入“政策解读”环节。


  • 【主持】

    保护好饮用水水源,确保喝上干净、安全、放心的饮用水,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守好人民群众的“水缸子”,我市出台了《保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节目首先请跟我们解读一下《条例》主要内容。

  • 【嘉宾:赵双良副局长】

    保山市现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74个,其中: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8个、“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1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55个。由于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存在耕地和农村居民集聚区,备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建设相对滞后,水源地保护长效机制尚未真正建立。为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确保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将《保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列入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并确定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完成起草工作。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高质量地完成了《条例》的制定工作,经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三十三条,适用于保山市行政区域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和管理。  《条例》明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管理,建立保护目标责任和考核评价机制,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国土空间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水污染防治规划,所需保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条例》提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统筹安排补偿资金,促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其他地区的协调发展。《条例》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义务,有权对污染、损害水源地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和举报。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对污染、损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条例》明确,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在用、备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实行名录管理。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在一级保护区周边人类活动频繁的区域设置隔离防护设施。有条件的一级保护区应当实行封闭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地理界标、警示标志和隔离防护设施。《条例》还分别规定了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内的禁止行为,如在准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制药、化工、造纸、制革、印染、农药等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增加排污量的建设项目;在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旅游、餐饮、游泳、垂钓、水上训练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二级保护区内禁止使用农药,丢弃农药、农药包装物或者清洗施药器械。 《条例》设置了转致条款,明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行为的处罚,并对相关部门、人员失职、渎职情形的处理作了相应规定。

  • 【主持人】

    2024年10月,市人民政府制定印发了《保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这也是保山市的第三个“大气十条”,接下来请给大家介绍一下。

  • 【嘉宾:赵双良副局长】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人民政府先后印发实施《保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保山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推动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优良天数比率大幅提升,细颗粒物浓度持续下降。2024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市人民政府制定印发了《保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保护为先、治污为重、扩绿为基、转型为要、发展为本,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提出了9个方面34项具体措施。 一是优化产业结构。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改造,优化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推动绿色环保产业健康发展。二是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开展燃煤锅炉关停整合,推动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三是优化交通结构。优化货物运输结构,加快机动车清洁化进程,加大非道路移动源治理力度,全面保障成品油质量。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动机械“冒黑烟”现象。四是提升面源污染治理精细化水平。持续推动扬尘污染治理管控,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和焚烧管控力度。五是强化多污染物减排。加强挥发性有机物全过程综合治理,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深入治理餐饮油烟和恶臭异味,推进大气污染防控。六是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加强城市空气质量管理,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臭氧前体物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控制取得积极成效,全市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七是加强能力建设和执法监督。提升监测监控能力,强化监管执法,加强决策科技支撑。八是健全法规政策体系。落实价格税费激励约束政策,积极发挥财政金融引导作用。九是加强组织实施。强化组织领导,严格监督考核,推进信息公开,加强宣传和交流合作,实施全民行动。

  • 【主持人】

    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声环境质量紧密相关,美好生活,离不开“宁静”二字。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广场舞、夜间施工等噪声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于2022年6月5日起施行,请给我们解读一下。

  • 【嘉宾:赵双良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已于2022年6月5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是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施行24年后,首次对法律实质内容做出的修订,意义重大,确立了新时期噪声污染防治的总体要求,体现了维护社会和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共9章,90条。现在我就简要介绍其4个亮点: 一是明确噪声污染内涵,扩大法律适用范围。在“超标+扰民”基础上,将“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界定为噪声污染。同时扩大了法律适用范围,将工业噪声扩展到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噪声;增加对城市轨道交通、机动车“炸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饲养宠物、餐饮等噪声扰民行为的管控。 二是强化噪声源头防控,筑牢污染第一防线。首先在规划中防控。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制定、修改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规划时,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充分考虑城乡区域开发、改造和建设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统筹规划,防止、减轻噪声污染。其次在布局中防控。要求在确定建设布局时,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等的防噪声距离,并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在交通干线两侧、工业企业周边等地方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还应当按照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第三,在产品中防控。要求国家有关监管部门,对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工业设备、施工机械、机动车等产品,在其技术规范或者产品质量标准中规定噪声限值;市场监督管理加强对电梯等特种设备使用时发出的噪声进行监督抽测,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予以配合。 三是分类防控噪声污染,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对于工业噪声,增加了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增加了自行监测制度,要求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新改扩建项目进行环评。对于建筑施工噪声,要求建设单位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增加了禁止夜间施工的规定,除非是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的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同时,增加了优先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的要求。对于交通运输噪声,要求基础设施选址要考虑噪声的影响。例如,新建公路、铁路线路的选线设计,要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对于社会生活噪声,鼓励培养减少噪声产生的良好习惯,要尽量避免产生噪声对周围人员造成干扰;预防邻里噪声污染,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场所活动,要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预防室内装修噪声,要按照规定限定作业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创建宁静区域,在举行中考、高考时,对可能产生噪声影响的活动,作出时间和区域的限制性规定等。 四是聚焦噪声扰民难点,保障安宁和谐环境。禁止广场舞噪声扰民。规定在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活动,要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禁止机动车轰鸣“炸街”扰民。明确禁止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禁止酒吧等商业场所噪声扰民。明确要求文化娱乐、体育、餐饮等场所的经营管理者,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4年12月2日制定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明确了部门责任。如,中考、高考期间产生的噪声,由市教育体育局牵头管理;建筑物施工噪声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管理;交通基础建设工程噪声由市交通运输局管理;社会生活噪声由市公安局管理等。

  • 【主持】

    东河,我们保山的“母亲河”。东河污染治理,也成了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2021年4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公开曝光东河污染问题以来,保山举全市之力综合施策、系统治理,在省、市、区三级共同努力下,东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取得显著成效。接下来请听记者的调查。

  • 【播放采访录音】

    我是板桥这边的人,小时候东河的水很清,还下去捉过鱼。后来,河水就变臭了。这几年治理后,水是变清了,我非常高兴。我想问问具体做了什么工作,东河污染问题治理完成了吗?

  • 【嘉宾:姜娴 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科长】

    三年来,我们深刻汲取教训,全面扛实东河污染治理政治责任,举全市之力抓实东河污染治理工作。一是锚定一个目标,坚持一个方案,一抓到底。投入59.4亿元启动实施了15个重点项目,目前,42项措施已圆满完成。二是抓住两个重点,坚持两向发力,城村两治。我们抓住沿线城镇和农村两个重点,污水治理与找水相结合,坚持城村共治,双向发力。在城镇板块,累计铺设城市管网268.34公里,包括56条市政道路、227个板块老旧小区和城中村雨污管网改造,园区配套管网建设;中心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从5.5万吨提升至12.8万吨,出水标准均提升至一级A标。在农村板块,8.6万户农户完成户内“四水同收”改造,311个自然村完成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累计铺设管网1042.5公里。经过努力,隆阳区生活污水收集率从31.16%增至71.09%,东河水环境负担逐渐减轻。三是盯紧三个源头,坚持三源齐控,三水共治。东河干支流及445公里城市管道进行全面清淤,东河流域化肥农药使用量较2021年显著下降,关停、搬迁流域内不符合选址要求的养殖户101户,完善配套粪污收集设施11512户,东河流域31064户畜禽养殖户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4.36%;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四是凝聚四方力量,坚持四级联动,四美同创。充分调动政府、群众、企业和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实施“政府找水+群众节水”模式,在全区逐步形成“自己的河道自己要管护”的共识,变“要我治”为“我要治”。 经过3年的不懈努力,东河流域治理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已通过省级验收。东河沙坝国控断面、叠水河桥省控断面、石龙坪断面水质持续向好,2021年水质分别为Ⅲ类、Ⅴ类、Ⅴ类,水质恶化趋势得到遏制;2022年水质分别为Ⅱ类、Ⅳ类、Ⅳ类,水质明显好转,提前1年实现脱劣目标;2023年水质分别为Ⅱ类、Ⅳ类、Ⅳ类,东河流域治理初见成效,提前2年实现中期目标;2024年水质分别为Ⅱ类、Ⅲ类、Ⅲ类,保持稳定向好趋势,“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新画卷正在徐徐展开。

  • 【主持】

    在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5G基站如同雨后春笋般迅速普及,不仅网速推向新的高峰,更为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便捷与智能生活体验。但是“基站电磁辐射会危害健康吗?”“5G基站是不是辐射更大?”这些问题成了群众心中的疑惑。接下来请听记者的调查。

  • 【播放采访录音】

    现在5G基站建设越来越多,好些站点还位于居民区附近,我知道基站会有辐射,可能会影响身体健康,但不是很清楚具体有多少辐射?怎么才可以减少影响?

  • 【嘉宾:马君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队长】

    基站是移动通信中的通信信号中转站,每个基站只能覆盖有限的范围,能承载手机数量也是有限的。居民区人口密集,有较大的移动通信需求,而受基站信号覆盖范围的局限,只能在居民区附近或者内部建设一定数量的基站来满足通话、数据等需要。随着5G基站越建越多,大家都开始担心辐射的问题。其实我们身边是一直有辐射的,就算是晒太阳,也是一个被辐射的过程。 首先,通信基站辐射是一种电磁辐射,和手机、电磁炉、微波炉使用产生的辐射类似,不会像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和工业探伤装置产生的电离辐射一样破坏分子结构损害身体健康,2014年国家出台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根据该标准,通信频段功率密度应小于40微瓦/平方厘米,仅为太阳光照射强度的2500分之一。其次,国家对公众移动通信基站设备实施严格的入网许可制度,关键设备入网前必须进行检测、核准。通信基站投入使用前,需进行电磁环境测试和设备抽检。为保障各大运营商在基站建设过程中会将通信频段功率密度控制在8微瓦/平方厘米左右,并且通过定期监测确保基站辐射水平始终在安全范围内。再次,基站分为宏基站和微基站,室外看到的那种大型的、带有板状天线的基站,是宏基站,宏基站的功率是40W。经监测距离基站10米,辐射是3.18微瓦/平方厘米,微基站功率仅为10W,辐射与一个WiFi设备相近。而手机待机时辐射是17.1微瓦/平方厘米,通话时辐射可以达到93.1微瓦/平方厘米,基站电磁辐射的影响与电子产品使用相比微乎其微。我们通过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如减少长时间使用、保持适当距离等,可以降低不必要的电磁辐射暴露‌。最后,呼吁大家在面对关于电磁辐射的传言时,更应该保持冷静和理性,不轻易相信和传播未经科学证实的信息,以免加剧不必要的恐慌。

  • 【主持】

    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摆在民生优先领域,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问题整改入手,选取了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复杂性的投诉问题,以小见大、以点带面,开展“生态为民”行动,取得显著成效。接下来请听记者的调查。

  • 【播放采访录音】

    我在保山日报、市生态环境局微信看到过“生态为民”行动的报道,主要是说投诉举报的办理情况,我想问一下,我们开展“生态为民”的具体情况是什么。

  • 【嘉宾:马君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队长】

    2024年7月,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开展“生态为民”行动,并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问题整改入手,选取100个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群众投诉问题集中攻坚办理。保山市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重要指示要求,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活动,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的群众举报件中,选取出20件(含省级选取的7件)集中力量、集中精力、集中资源进行重点攻坚办理。 一是成立工作专班。成立由市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为群众办实事“生态为民”行动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在市环保督察整改办。同时,各县(市、区)分局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整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全市实际,制发了《2024年为群众办实事“生态为民”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同时,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县(市、区)、各科室、各责任人,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对于立行立改的问题,强化现场督导帮扶,帮助指导县(市、区)及时解决问题;对于限期整改的问题,督促指导县(市、区)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并督促落实各项整改要求。“生态为民”活动开展以来,共开展现场帮扶指导68次,解决问题20个。目前,已完成整改20件,通过市级验收8件。 “生态为民”行动不仅是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的具体抓手,更是协同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平台。2024年,全市22个国控、省控地表水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优良率为100%;全市8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保山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9.7%、细颗粒物(PM2.5)浓度17.7微克/立方米,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33个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问题整改通过省级抽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腾冲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昌宁县“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申报备案材料已通过省级审查。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主持】

    接下来,我们将进入“问题清单”环节,在过去的一年里,市生态环境局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全市生态环境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请问存在哪些问题,如何来解决呢?

  • 【嘉宾: 赵双良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过去一年,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在大家的关心之下,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突出表现在第一轮、第二轮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等方面。但是,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的工作在推进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11个问题(个性问题3个,共性问题8个),已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待省级批准后予以印发实施。交办保山投诉举报问题64件,已办结53件、阶段性办结9件,办结率96.9%,正在按时序推进2件。分析原因,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刻,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的政治性、严肃性和重要性认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环境污染治理的重点问题还需加强重视;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长期性认识不足,把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有差距,对“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工作要求落实不全面、不深入造成,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重点消化解决: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理念,深刻认识督察整改的政治性、严肃性和重要性,自觉把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行动实践和政治体检,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推动整改落实,真正在“真改”上担使命、在“实改”上下功夫、在“深改”上求突破,以抓铁有痕的劲头和一以贯之的恒心,确保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到位。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扛牢责任。深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全市的重大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落实。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生态环境、住建、工信等行业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强化“带电”监督、增强监督震慑,确保以有力监督推动有效落实。同时,督促县(市、区)坚持把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自觉扛牢整改政治责任。

  • 【主持人】

    欢迎继续关注《保山阳光政务》,您在收听、收看我们节目的同时,还可参与节目实时互动,直播热线:3037987、3038987,我们节目开播前,我们也通过预告,收集到一些网友留言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请嘉宾就这些问题给大家答疑解惑。

  • 【网友留言】

    我开了一家汽车修理厂,在修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要如何处理?

  • 【嘉宾:马君】

    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汽车修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需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首先,要建有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间,使用专用的密闭容器收集废机油后存放于暂存间内,确保容器完好无损、无泄漏,危险废物标签标识规范粘贴。同时,要在“云南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平台”注册账号,并在系统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备案、电子转移联单运行等。选择与持有废机油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签订委托收集处置合同,按照规范要求贮存、转移、处置并做好相关台账记录。

  • 【网友留言】

    我在新城区买了一套房子,刚刚装修完成,想看看甲醛是否超标,怎么办?

  • 【嘉宾:姜娴】

    目前市面上可以检测甲醛的方式有很多种,甲醛检测仪器、甲醛检测试纸、化学分析法、传感器检测法、‌专业机构检测等等。一般情况下,化学分析法和传感器检测法‌适合专业机构使用,具有高精度但操作复杂且成本较高。‌甲醛检测仪器和试纸‌适合家庭使用,操作简单且成本较低,但结果可能存在误差。‌专业机构检测费用较高,但结果最可靠。建议结合实际,选择适合的监测方法。

  • 【网友留言】

    生物多样性保护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那我们日常生活中能做哪些事来保护生物多样性?

  • 【嘉宾:马君】

    保护生物多样性,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能做以下8件事:一是绿色出行。尽量选择步行、骑自行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汽车尾气排放。这有助于改善空气质量和气候,为各种生物提供适宜的生存环境。二是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如一次性塑料袋、吸管等,这些塑料制品难以降解,会污染环境,对野生动物产生伤害。三是种植本土植物。绿化种植等尽量选择本地物种,少用外地植物,确保生态系统稳定平衡。四是不要购买濒危物种制品。比如象牙制品、虎皮等。购买这些产品会刺激非法捕猎和贸易,加剧濒危物种的灭绝风险。还有就是尽量不要饲养外来入侵动物,不要随意放生。五是合理用水。减少水资源浪费,保护水环境安全。六是减少使用化学农药和化肥。尽量采用有机肥料和自然的害虫防治方法,避免化学物质对土壤生物和昆虫等造成伤害。七是做好垃圾分类。进行垃圾分类回收,使可回收物得到再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例如,正确分类电池,避免其中的有害物质污染土壤和水源。八是做好宣传教育。和身边的人分享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性,提高大家的保护意识。

  • 【网友留言】

    投诉举报生态环境污染问题,有哪些渠道可以反映?

  • 【嘉宾:马君】

    主要有3个渠道。一是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反映。二是通过全国生态环境投诉举报平台、云南省信访信息智能辅助系统等网络平台进行反映。三是可以拨打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的举报电话或亲自到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反映。

  • 【网友留言】

    经常在网络看到“新污染物”这词,这个具体是些什么啊,我们保山怎么治理呢?

  • 【嘉宾:赵双良】

    新污染物是指新近发现或被关注,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尚未纳入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以有效防控其风险的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目前,主要包括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二噁英)、内分泌干扰物(农药、防腐剂)、抗生素、微塑料等,对生态环境或者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 我们保山市结合实际于2023年制定印发了《保山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具体的工作目标是,到2025年完成重点清单物质与一批重点行业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和环境风险评估,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工作思路是,通过对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实现源头禁限、过程减排、末端治理,可以概括为:“筛、评、控”和“禁、减、治”。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调查评估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状况,加强新污染物源头和过程管控,推动实施新污染物末端治理,全面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5个方面。保障措施是落实属地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加强宣传引导3个方面。

  • 【主持人】

    节目的最后,请市生态环境局赵双良副局长代表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向全市人民作出公开承诺。

  • 【嘉宾:赵双良副局长】

    我代表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做如下承诺: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打造环保铁军,坚决扛起美丽中国建设云南实践保山行动的政治责任;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确保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持续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创新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 【主持人】

    再次感谢今天走进直播间的各位嘉宾和参与节目的朋友。如果您还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可继续拨打热线电话3037987、3038987进行反映。 节目的最后,编导牛义娟、主持李奕璇、粟洪静,代表监制谭立群,感谢您的收听、收看!下期《保山阳光政务》节目的播出时间是2月19日,上线单位是保山市广播电视局,欢迎大家通过热线电话3037987、3038987说出您的问题、意见或建议,我们下期节目时间,再会。

非访谈时间,请于正式访谈时间内发言。
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