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我市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度”新闻发布会,就我市出台的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制度作介绍。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培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近年来,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等,我市也先后出台了《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的意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等系列文件。
我市由市营商办牵头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联、人民银行保山市分行等部门,研究起草了《保山市优化营商环境会议制度》《保山市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工作制度》《保山市银企合作沟通制度》《保山市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方案》《保山市营商环境投诉办理工作制度》《保山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倍增工作约谈制度》6个制度,市委、市政府于今年7月24日下发文件实施。
我市营商环境工作制度的建立,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强化服务企业工作,加强银企沟通,畅通投诉渠道,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中奠定了工作基础。
市营商办将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持续加大制度学习宣传力度,强化与各相关单位的沟通对接,定期收集制度执行情况,切实督促各项制度贯彻执行。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营商环境将会持续优化,全面促进经营主体倍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