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改善对孤寡、残障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服务,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隆阳区对纳入低保范围、经评估认定为完全失能等级并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进行救助,为失能老人家庭解忧。


瓦窑镇繁荣村澡塘组的段连万夫妇是这项政策的受益者。妻子余顺秀肢体残疾,需要照料,79岁的段连万突发脑梗后,家中生活陷入困境。好在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救助政策的出台,给段连万一家带来了新的希望。2024年5月,民政部门第一时间按规定为段连万夫妇办理了相关手续,夫妻俩顺利入住隆阳区敬老院,家庭负担大大减轻。

隆阳区敬老院护理人员 杨 星
考虑到老人本身行动上的不便,我们对她关注比较多。她现在还是适应这里的环境,也在得住。有时候出来和其他老人聊聊天很开心。

隆阳区民政局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股负责人 姬留德
符合条件的困难老人入住养老院以后,区民政局做好后续服务保障工作,督促指导养老机构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做好入住老人的衣、食、住、行等生活照料,以及精神慰藉、康复训练、文体娱乐等各方面养老服务;及时将经济困难老年人集中照护补助资金足额发放至老人社会保障卡,持续保障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对入住老人进行回访,提升老人入住满意度。

据统计,全区经济困难老年人400人,其中独居12人,空巢8人,留守16人,低保319人,分散供养特困45人。为解决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及家属“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增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及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隆阳区出台《隆阳区关于做好支持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救助对象、救助额度、工作流程、收住机构等。救助对象为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经评估为完全失能等级并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每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每月可享受的救助额度为入住养老机构实际收费标准扣除该老年人已获得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行政给付的差额。同时,老年人可按照就近就便原则,自主选择入住到有照护能力的公办敬老院或民办养老机构。




隆阳区民政局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股负责人 姬留德
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可以到属地乡镇(街道)申请,养老机构派专业评估人员上门评估老人失能情况,评估后符合条件的老人通过本人或家属申请、村(社区)审核、民政部门审批后可入住养老机构。

实施方案从今年5月开始执行,截至目前,入住隆阳区敬老院3人,发放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补助7人次,金额1.05万元。


隆阳区民政局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股负责人 姬留德
通过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工作,可以为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属提供“喘息”服务,减轻家庭照护负担,解决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保障问题,达到“应养尽养”的目标。下一步,隆阳区将积极落实中央经济困难老年人集中照护政策,强化宣传引导、政策解读,动员符合条件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让党的政策惠及更多老年人,切实提升全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