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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开展“3·15”系列活动 以品质消费赋能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6-03-13 11:05     来源:昌宁发布      点击量:

3月11日,昌宁县举办202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诚信教育系列活动,通过集中宣传、执法整治、罚没物资销毁、示范创建等举措,推动形成“经营者守责、消费者知权、社会共治”的良好消费生态。

活动以“提升消费品质”为主题,结合昌宁实际,设置县级与乡镇活动点,构建了全域宣传格局。县级集中宣传活动在城南农贸市场举行。活动现场,写有“提升消费品质”“实施放心消费培优行动 优化放心消费环境”的主题布标格外醒目,现场还设置了咨询投诉举报台,林草、金融等部门与市管所工作人员联合值守,接受群众咨询、投诉与举报。

现场还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养老防诈、网络购物、近视防控计量知识等宣传材料12800余份,展示不合格食品、侵权商品等罚没物资,直观展现市场监管部门打击违法行为的决心。各乡镇则结合赶集日,比照县级形式同步开展宣传活动。

市民杜仪说:“通过今天‘3·15’的宣传活动,我知道了如何辨别商品真假,也了解了消费者权益,明白今后要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觉得这种活动很实用,希望以后多多开展。”

在行政执法层面,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食品、药品、日用消费品、家用电器、家居建材及重点服务消费领域,深入开展“铁拳”“打假护牌”、直播电商突出问题整治等专项行动,严打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同时,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强化肉制品、散装白酒、网络餐饮等重点业态整治,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依托投诉举报大数据实施精准靶向监管,严查曝光典型案件,筑牢消费安全防线。

“一直以来我们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所有商品来源可查、质量可控,坚决杜绝过期、变质、三无产品上架销售;在价格方面做到明码标价、诚信定价,不搞虚假促销、不哄抬物价,让消费者买得明白、花得放心;同时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完善退换货机制,真正做到对商品负责、对消费者负责。”昌宁大利佳超市经理田华良说。

县级集中宣传活动结束后,县市场监管局在清风环保科技公司开展罚没物资集中销毁行动。此次销毁严格按照程序推进,各办案机构提前将符合销毁条件的罚没物资登记造册并上报,共销毁4722瓶、袋、盒罚没物资1393.34公斤,货值31453.44元。在销毁现场,不合格食品、侵权商品等罚没物资被依法集中处置,彰显了市场监管部门维护市场秩序、守护消费者权益的坚定立场。

据了解,县市场监管局还将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格落实处置时限,强化12315热线值守与应急处置,确保消费者诉求“有人接、有人办、有回音”。同时,持续推进放心消费示范创建与培优行动,引导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首问负责、先行赔付等制度,推动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扩面提质,培育诚信经营示范单位,持续优化昌宁消费环境。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鲁治昌说:“下步工作中,县市场监管局将全面贯彻落实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持续打击市场流通领域违法行为,推动县域商品更安全、服务更贴心、维权更高效、消费环境更优化,携手构建高品质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