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是云南省首批“美丽县城”,“十四五”期间,昌宁县委、县政府提了建设“滇西最美田园城市”的战略目标。昌宁县委编办立足职能,自觉融入全局、服务大局,改革创新、补齐短板,强化机构编制保障,为“美丽县城”建设赋能添力。

健全“三项体制”,做到“统抓统管”。完善领导有力、部门协作、规划协同的工作体制,整合资源力量共建“美丽县城”。健全领导体制,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负责的县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抓好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健全协作体制,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明晰自然资源、住建等29个部门的城市建设职责,拧紧“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的责任链条。健全规划体制,整合县自然资源局的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3个股室职责,综合设置1个职能股室,确保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落到实处。

优化“四个体系”,做到“协同有力”。着眼于更好发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职能部门作用,优化职能配置,健全机构设置。优化城市工作体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统一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破解城市管理“无专门机构、无人员编制”的困境。优化城市建设体系,县市政建设中心负责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整合相关项目、资金、技术、人员力量等,做到城市建设“一盘棋”、“一股绳”推进。优化城市服务体系,撤销城市园林绿化、环卫管理、公园管理、路灯管理等4个事业单位,整合相关职能,成立县城市管理中心,促进城市管理服务的职能融合、力量整合、工作配合。优化城市执法体系,组建城市建设、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9个领域县级综合行政执法队,解决机构性质、机构规格以及编制核定等问题,大力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提高城市执法能力水平,聚力整治疑难问题。

建强“三支队伍”,做到“术专业精”。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专业化队伍建设,提高政府建设城市、管理城市的能力水平。建强专业人员队伍,对全县城乡建设工作人员进行调研,摸清人员数量、岗位分布、专业结构等情况,找准专业化队伍建设的短板弱项。建立全县城乡建设人员人才库,强化动态分析研判,通过人员招录、培养、使用等方式,持续优化队伍结构,确保“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建强执法人员队伍,坚持编制向执法队伍倾斜,通过“内部调剂一批、分流补充一批、招录更新一批”等途径,逐步充实执法力量,同时通过加强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依法行政能力。建强基层人员队伍,严格落实基层人员服务年限规定,通过招录、下派等方式,补充基层城乡建设人员力量;成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健全乡村建设执法工作联席机制,整合乡镇派驻机构、所属机构等力量,确保建设工作县乡一体有力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