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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召开“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报告会

发布日期:2023-11-15 14:45     来源:隆阳发布      点击量:

日前,中央政法委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单位,其中我区杨柳乡首创的“关注帮扶”预防化解家庭纠纷工作法入选。11月14日,我区召开“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报告会,深刻领会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研究部署学习推广杨柳乡“关注帮扶”预防化解家庭纠纷工作法,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隆阳落地落实。

市委常委、隆阳区委书记段忠华主持会议并讲话。杨柳乡就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作报告。

会议指出,“枫桥经验”作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总抓手,60年时间没有被时代淘汰,反而绽放出更加强烈的生命力,其核心是党的领导与群众智慧相结合,其根本是以人为本与民主法治相结合,其关键是党委政府管理与基层自治相结合,让“枫桥经验”跨越甲子、历久弥新,在新时代工作中更具指导意义及生命力。本次入选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是我们长期以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成果;是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推动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的生动实践;是我们未来全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方向指南。全区要坚持“市域是重大风险终结地、县域是解决问题主战场、乡村是排查化解日常矛盾责任主体”的工作格局,主动服务、提早介入,不断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不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隆阳实践。

会议强调,新时代“枫桥经验”已成为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面旗帜、“中国之治”的一张名片。全区各级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把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关怀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不断续写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隆阳篇章。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充分借鉴杨柳乡经验,在党组织领导下,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作用,更好调动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让群众既是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参与者、监督者,又是治理成效的获得者、共享者,同时更是践行者、守护者。全区上下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以排头兵姿态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奋力开辟新时代“枫桥经验”新境界,为“中国之治”提供更多隆阳探索、隆阳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