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昌宁县多措并举打好森林草原防火“主动仗”,筑牢防火“安全墙”,有效保障了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昌宁县发布2024年第1号总林长令,对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了全面部署,要求县乡村三级林长扛牢责任,干部群众增强防范意识,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各级林长扛牢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属地责任,以清单化落细落实乡镇长、村委会主任、村民小组长、户长、林权所有者“五个关键人”的防区责任。严格落实巡林责任,加密下沉督导和“四不两直”暗访督查,充分运用好“三线责任制”“三张清单”“一项承诺书”和“两书一函”等工作机制,层层压实包保责任。目前,各级林长开展巡林480次,签订各类责任状(书)2.7万份、承诺书3.98万份、联防协议215份。
全面抓实火源管控。严格执行5项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结合昌宁山高林深的特点,采取地面定期带装备巡逻和利用无人机开展“空中巡护”,全方位、高标准、立体化对县城面山、自然保护地、天堂林区、 西桂林区等重点区域进行重点巡护,做到严防死守。

昌宁县天堂林场场长赵致有说:“为了加强资源保护和森林防火工作,昌宁县天堂国有林场根据上级安排新增了10名人员,这为我们卡点值守,巡查巡护和应急扑救补充了力量,为完成新防期工作任务奠定了基础。”
全县在护林人员、值守卡点、巡护时间“三增”的基础上,严格值班值守,加强监测预警,加大防火宣传和林区巡护密度和频次,造册登记“五种人”,落实监护责任人,签订监护人责任书,做好防火检查登记站扫码登记、防火宣传和收缴火种工作,切实将火源控制在山下林外。同时,充分发挥高点视频监控作用,运用报警信息快速处置并严厉打击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顶格处罚、绝不姑息。

“进入高火险期,我们启动了2个防火登记站,对进山人员进行实名扫码登记,加强宣传和巡护力度,杜绝一切火源进山。”昌宁县观音山林场场长杨文良说。
通过“广播响、课堂讲、微信发、入户送”和“抖音、快手、短视频”等方式,广泛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在上门入户宣传和整合应急广播定时不定时宣传的同时,利用村组会议方式对典型案例进行以案说法、以案示警,震慑违法违规用火行为,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到户、发动到人、群众认识到位。

昌宁县四角田社区风吹山村民小组村民禹绍兵说:“我们祖祖辈辈都生长在树林之中,我们都有要保护好森林的意识,有这个树林才给我们带来了财富,带来了经济,带来了收入。”
全面强化应急处置准备。全县组建1支30人专业防火队,2支20人半专业防火队,4支81人季节性专业扑火队,30支844人应急扑火队,191支3022人义务扑火队。对13乡镇扑火应急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及实操演练,受训2402人。加强防灭火物资的储备和保养,适时组织防(扑)队伍的扑火机(器)具使用、保养、维护培训,确保防灭火物资急时拿得出、用得上、保安全。

“进入防火期以来,昌宁县将县城面山等70.94万亩重点林区划为县级重点火险区,同时对‘四个责任人’进行公示,发放应急宣传手册9万份,各类宣传资料6万余份,在进入林区主要路口设立防火检查登记站36个,对进山人员进行登记宣传、收缴火种。”昌宁县森林和草原灾害防控中心主任杨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