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24〕14号)要求,保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了《保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并于2024年8月19日前以信件、电子邮件等形式(请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反馈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875-219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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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