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依据
承办部门
是否
听证
完成时限
决策事项层级(注明省级、市级、部门)
1
保山市“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和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云南固体废物管理条例》《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工业固体废物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云环发〔2022〕22号
市生态环境局
否
2024年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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