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
“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保山市司法局单位2020年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31,0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89,000元,同比下降(增长),74.17%。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元,同比下降0%。主要原因: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31,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00元,同比增加3.3%。增加原因为:2020年机构改革,人员增长9人,法制办业务工作量加大。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90,000元,同比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元,同比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90,000元,同比下降100%,减少原因为:主要原因是坚持例行节约相关要求。
四、2020年预算“三公”经费公开表
01.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总表 1-1
02.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项目明细表 1-2
保山市司法局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