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公积金〔2019〕24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合规性清查的通知》(云建金函〔2018〕48号)的要求,经研究,从2019年9月10日起停止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业务。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