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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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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19-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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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停止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业务的通知

 保公积金〔2019〕24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合规性清查的通知》(云建金函〔2018〕48号)的要求,经研究,从2019年9月10日起停止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业务。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