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结合保山实际,用活用好住房公积金帮助解决职工购房资金需求,支持保山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为保山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现将我市2020年1-9月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向社会通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完成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情况:1-9月,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15.98亿元(异地转入103笔、390万元),同比增长2.57%,完成年度计划76.1%。至9月末,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为73.50亿元,累计缴存总额达到149.14亿元。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1-9月,全市提取住房公积金11.46亿元(异地转出101笔、201.33万元),同比减少6.91%,提取率为71.71%,完成年度计划67.41%。至9月末,全市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75.64亿元。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及回收情况:1-9月,全市共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1,531笔、金额4.42亿元,同比增长294.64%,完成年度计划110.5%;回收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5.3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106.2%。至9月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60.11亿元,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81.79%,已累计向4.80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10.56亿元。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控制情况:1-9月,收回逾期贷款0.3万元,至9月末,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额38.69万元,逾期率为0.06‰。
(五)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情况:1-9月,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17,592.22万元,同比增长5.11%;业务支出9,104.16万元,同比增长2.81%;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8,488.06万元,同比增长7.69%,完成年度计划99.82%。
二、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特点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稳步发展
1-9月,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较上年同期多归集3,940.29万元,同比增长2.52%,主要原因为:一是中心成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宣传小组,深入单位开展制度宣传,切实引导各单位履行为本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法定义务;二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申请缓缴纾困的32家企业,除文旅行业的7家单位外,其余的25家企业恢复缴交及补交了住房公积金1,069.99万元;三是各县(区、市)财政部门按照计划基本保障住房公积金匹配资金按月拨付;四是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188家企业在5%—12%之间自行选择阶段性降低缴存比例,涉及13,476名职工,为企业减负3,791.25万元。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小幅回落
1-9月,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较上年同期减少8,503.65万元,同比下降6.91%。主要是受国家“房住不炒”的宏观房地产政策调控影响,职工购买住房欲望降低,职工住房消费持续回落,购建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比下降。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大幅增长
经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和与商业银行合作开展“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等,多举措有效降低了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资金流动性不足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是落实保山市委四届七次会议制定的经济发展规划,以开展“边疆、民族、山区、美丽”市情新内涵大讨论活动为契机,坚持稳中求进,结合我市实际,主动上门服务房地产企业,宣传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积极为购房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用活用好用足住房公积金在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满足缴存职工住房消费需求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二是启动了住房公积金“公转商贴息贷款”的置换工作,置换工作进展顺利,增加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量。
(四)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同比增长
加强住房公积金资金核算精细化管理,克服因贷款余额下降利息收入减少、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余额增长支付职工的利息增加以及支付“公转商”贷款贴息增加业务支出的不利因素影响,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同比增长。
(五)持续推进“互联网+”建设
一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建设,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与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不动产登记等系统的对接,通过业务联办、协办等方式,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一网通办”;二是坚持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尺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住房公积金服务“好差评”管理体系,促进住房公积金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