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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公开目录
  • 工作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7-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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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服务住房民生、服务职工为宗旨,结合窗口工作实际,加大贯彻落实稳增长开好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降成本政策措施信息公开力度,规范公开方式,强化管理督查,确保公开到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到以下几点:
  (一)强化领导,持续推进信息公开。中心领导班子分工中有一名副主任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公开工作内容,指定对口科室专人负责落实,领导把关,稽核科监督,有分工合作又落实责任到位,适时组织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中心全体同志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文件,让全体职工认识到在新形势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履行职责。
  (三)建章立制,完善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完善中心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规范流程,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继续加大人、财、物的投入,全面实施政府信息公开。中心增加信息管理工作人员,不断投入经费,加大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先后建成了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平台、手机App、短信平台、多媒体查询机、电子大屏、12329自动语音等信息服务平台,通过这些信息平台结合印发的简报、窗口受理服务和人工服务指南等方式,按照“合法、合规、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失效的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中心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到2016年底,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工作简报45条,招标公告6条,网站公告14条,中心动态3条,短信公告8条,计划总结1条,财务报告4条,国家部委文件3条,地方政策7条,中心文件5条,办事指南4条。为保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发布,中心严格执行公文公开相关要求,对应公开的文件做到公文形成之后通过保山住房公积金信息网及时全文公开,微信公众平台、手机App等多平台配合公开。
  (一)2016年中心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
  1.保山市住房公积金发展规划及有关重大决策等情况;
  2.中心工作总结、年度报告和运行情况分析;
  3.中心发布的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措施;
  4.中心的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及办事指南;
  5.办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形式
  一是通过保山住房公积金信息网主动公开。保山住房公积金信息网主动公开了中心概况、计划总结、年度公报、政策法规、通知公告、中心动态、行业新闻、办事指南、互动交流及便民服务等各类的政府信息,方便职工查询住房公积金各类政策信息,实时更新住房公积金余额及贷款余额查询系统数据;二是通过短信平台向单位经办人和职工宣传最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向职工发送个人公积金账户及贷款余额变动信息;三是两次接受保山电视台《天天关注》栏目就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及可在网上自助办理采访;四是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和手机App推送公开政务信息;五是在中心各业务窗口主动设立公开业务办理流程、条件、期限以及业务受理需要提交的材料公示牌和栏目,方便职工办理业务;六是做好12329、96128电话咨询专线,接受职工咨询;七是通过简报通报中心最新工作动态及成果;八是通过《保山日报》向社会公告中心的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一)收到申请情况
  2016年度我单位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依申请公开申请。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6年度我单位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依申请公开申请,故没有处理情况。
  (三)咨询处理情况
  2016年度我中心共受理通过保山市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来电及回复10件;共受理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来电9,812件,其中自助语音查询公积金9,297件,人工业务咨询及回复515件;通过云南省政务信息在线解答平台回复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业务提问件共计8件;回复保山住房公积金信息网留言咨询174件、建议意见9件;回复主任信箱邮件2件;回复信访件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我中心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实行零收费。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情况
  2016年度我中心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主要问题 
  2016年,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6〕85号)要求,对职工关注、需要了解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和运行情况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受工作人员少、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不专业的影响,政府公开信息内容不够完善和及时,与上级要求存在差距。
  (二)今后努力方向
  1.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的制度性工作摆在议事日程,与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把责任落实到人,将其作为服务群众、接受监督的重要途径。
  2.增加工作人员。近年来,住房公积金的惠民政策深受缴存职工关心、政府高度关注,扩大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在去库存、支持房地产业稳步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此,全面强化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越显重要,充分利用信息化发展和电子业务满足职工需求,要求中心调整工作人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 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要保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安排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有关公开工作的业务和操作培训,提高专业水平,更好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准确及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确保不泄密。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