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5年工作总结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与正确决策下,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监督管理下,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提出的“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大讨论、“比学赶超”活动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以管好用好住房公积金,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和促进全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为目标,奋发有为,扎实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年初提出的工作各项任务,为巩固和推进我市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帮助职工进一步改善住房条件,促进保山经济社会的平稳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
(一)2015年完成全年考核指标任务情况
1.全年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118,381.20万元,比上年同期多归集20,762.47万元,完成了年计划任务数105,000.00万元的112.74%,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和余额分别达到了620,443.98万元和427,642.45万元。
2.全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234笔,金额146,990.80万元,完成了年计划任务数65,000.00万元的226.14%,个人贷款总额和余额分别为533,180.49万元和334,929.30万元。
3.全年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105,417笔,金额53,499.73万元,比上年同期的36,809.90万元多支取16,689.83万元,增幅45.34%,其中办理购、建住房提取9,827.19万元,比上年增4,714.53万元,增幅92.21%。
4.全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余额为8.17万元;贷款逾期率为0.02‰,比年计划0.5‰的控制指标低0.48个千分点。
5.全年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14,749.58万元,同比增加2,950.49万元,增幅为25.00%;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3,811.70万元,同比减少4,111.68万元;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0,937.89万元,完成了年计划任务数4,156万元的263.18%。
(二)工作主要特色和亮点
1.努力推进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
一是扩大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政策宣传,继续营造了推进制度建设的舆论氛围。年初以来,通过《保山日报》、《住房保障与住房公积金》、《云南住房公积金研究》、保山电视台、保山人民广播电台、保山住房公积金信息网、《保山住房公积金工作简报》等宣传媒体刊发宣传文章15篇、播出节目3期,发送手机短信1,122,478条,获网站点击次数380,184次,制发简报30期,对住房公积金制度政策,特别是扩大使用住房公积金新政进行了广泛深入宣传,使住房公积金制度更加深入人心,政策知晓度进一步提高。二是进一步推进做好制度建设动员工作。中心各管理部坚持深入基层、上门服务,点对点、面对面地向用工单位、企业负责人开展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和催收催缴动员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单位领导和职工对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了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针对财政按月匹配住房公积金出现短暂困难的县区,重点加强了与县区财政和政府分管领导的沟通联系,协调财政提前做好预算、合理安排资金,确保匹配资金不出现久拖久欠,与此同时,努力做好2015年财政供养单位职工调增工资补配住房公积金的工作,使市直和腾冲、施甸、龙陵、昌宁4个市县的增资补配资金及时补齐到位,实现了住房公积金归集当年较大幅度增长;对于缴存住房公积金出现困难的部分企业,在坚持做好缴存年检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核准企业缴存困难原因,严格把关做好缓交或降低缴存比例的申请审批工作,对未经审批出现的缓交、欠缴企业,采取发放催缴通知书进行催收催缴。通过上述努力,实现了制度建设的稳步推进和住房公积金缴交工作的顺利开展。全年有51个单位新建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新增缴存职工5,514人,全市的住房公积金实缴职工人数已达到了85,050人,制度覆盖率为74.68 %。
2.强力推动了住房公积金扩大使用。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委文件精神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中心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支持力度,继2014年两次出台新政扩大使用住房公积金,2015年5月,中心再次提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推出了我市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的9项新政。下半年,职工异地贷款使用公积金实现了零的突破,职工无房租住房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呈逐渐增长势头,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月均突破1.68亿。与此同时,中心进一步加强了与房地产开发商的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合作,2015年,全市又新进入了24个楼盘(累计已进入173个楼盘)与房地产开发商建立了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合作关系,通过办理提取和发放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累计新增支持职工购、建住房面积779,331.97平方米。
3.不断提升了窗口服务质量。一是在全市7个窗口业务网点全面推进实施了“一站式平台、一条龙服务、一次性告知、一旬内办贷、一日内提取、一个电话查询”的“六个一”服务,着力提升和打造更加优质、高效的窗口服务平台;二是在进一步优化已完成上线一、二期系统的基础上,年内开发完成了电子档案管理系统、风险预警系统、稽核管理系统、决策分析系统等开发工作,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经过三年的建设开发,顺利通过专家评审验收,实现了住房公积金互联网+的新突破,使中心的信息化建设走在了全国前列,服务和管理得到了新的加强与提升;三是加大了对业务办理中新情况新问题的应急处置力度,对缴存单位、房地产开发商、业务委托承办银行以及办事职工在业务合作与经办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及诉求,及时组织职能科室和经办人员当场研究,限时解决。四是继续推进了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以党员先锋岗作为示范和引领,在职工中开展了以创优质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比学赶超活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再次获得了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4.资金管理和运作更加安全。一是把抓党风廉政建设摆在了突出位置,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做到了年初计划与行政工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要求,并结合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实际,突出了资金安全和队伍健康两大重点,形成下发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和《科、部(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二是主要领导坚持“一岗双责”主抓主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支部书记、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在与上级签订廉政责任书的同时,与中心内部班子成员、分管科部(室)负责人层层签订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并实行了全员风险抵押金制度,使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落到了实处。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和党政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要求,对中心的重要决策事项、大额资金安排调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编内职工的招聘等重大问题做到了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同时报请纪检部门进行监督;四是借助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上线,把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规定和审批程序植入了信息操作系统,实现了系统控制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形成了对岗位权力的控制制约和对政策执行、业务办理的监督控制,打造了以系统建设强化住房公积金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特色亮点;五是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的规定,报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首次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年度工作报告在《保山日报》、《住房公积金信息网》进行了公开披露,接受了上级监督和社会监督。通过上述努力,中心全年做到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和运作安全,资产质量保持优良;六是配合做好审计工作。今年中心主动申请市审计局对中心2011年至2014年住房公积金业务和中心行政经费的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中心积极做好审计过程中的相关配合协调工作,现场审计工作已顺利完成。中心还配合完成市财政局委托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中心2014年度的年审工作。
5.开展工作的基础进一步夯实。一是年初以来,中心在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成果的基础上,扎实开展了“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开展了“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大讨论活动,全体党员干部通过专题教育和大讨论活动,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纪律约束进一步严明,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担责干事的热情进一步激发,为中心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证。二是实施了中心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强了基层班子队伍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要求,经过方案报批、会议推荐、个别谈话、组织考察等程序,组织在编内职工中实施完成了隆阳管理部、施甸管理部、稽核执法科三个副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激活了干部竞争上岗的激励机制,夯实加强了管理干部队伍。三是推进加强了中心业务与管理信息化建设,积极创新探索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服务途径,年初以来,在完成住房公积金核心业务系统三期开发任务的基础上,又完成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管理模块等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业务的系统优化开发,同时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平台、手机APP客户端的开发工作也基本完成,进入测试阶段。
(三)2015年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1.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依然困难。一是财政供养单位
中购买劳动服务的职工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人员,部分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合同制职工至今尚未与编制内职工同步进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二是相当数量的非公企业和民营经济组织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住房公积金缴存正常化存在风险压力。去年以来,宏观经济下行造成了县区财政增收困难和部分企业经营维艰、停工停产,使县区财政供养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匹配出现了部分缓配、欠配的情况,企业出现了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和缓交、停交住房公积金单位增多的情况,给住房公积金的正常归集缴存带来了隐患和压力。
3.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的成效距离预期还有差距。我市2014年9月以来连续出台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的多项新政后,虽然在2015年出现了贷款和提取爆发式增长,但宽松政策带来的利好尚未完全释放出来,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无房职工租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等部分新政还未形成使用批量。
4.业务快速增长与机构人员编制不足的矛盾形成了制约事业发展的瓶颈。“十二五”期间,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业务总量,比“十一五”平均增长了3倍,但中心机构人员的编制数仅增加8人(共有29人),5县区管理部编内职工的配置数均不足3人,中心主要业务科室人员半数只有1-2人。为了保证业务的正常开展,中心只能大量外聘合同制职工填补一线岗位,甚至是关键岗位。全中心68名职工中,编内职工27人,其余41人均为合同制职工。从当前和今后来看,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持续扩大与编制不足的矛盾将日益突出,管理科室不全、管理职能薄弱乃至失缺,一线岗位和关键岗位人手不足等,都将给资金管理安全和服务提升带来较大的压力与制约。
二、2016年工作初步意见
2016年,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保山“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市委提出的“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的要求和建设“五基地一中心”的工作重点,继续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要住房保障作用和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作用,为进一步帮助城镇职工改善住房安居条件,促进保山经济社会的和谐、健康、快速发展做出新的努力。
(一)2016年住房公积金主要业务计划指标
1.完成住房公积金归集11亿元;
2.完成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2亿元;
3.贷款逾期率控制在0.5‰以内;
4.在国家维持现有利率水平的情况下,计划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5,000万元。
(二)工作重点和措施
1.加大力度做好住房公积金制度政策宣传工作,努力巩固和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的目标要求,以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为依据,加大住房公积金制度政策宣传力度,继续营造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二是积极协调和督促市、县区财政做好财政供养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匹配工作,确保匹配资金足额、按时匹配到位,不出现欠配、漏配和少配的情况;三是积极主动争取政府、人大等各级各方面对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的重视,配合人大搞好专题调研,建言管委会形成决策意见,促成出台新的政策规定和构建开展工作的协调机制,合力做好全市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职工、企业已缴纳养老保险职工和城镇个私经济组织职工的制度扩面覆盖工作,探索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使更多的职工能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住房保障权益。
2.努力提高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效率,在帮助支持职工改善住房条件和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中做出新的更大努力
一是要继续加大力度宣传好、实施好我市已经出台的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多项新政,同时要继续做好新政策调研工作,建言管委会推出新的惠民政策,让更多的缴存职工了解、熟悉和掌握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发挥好住房公积金在帮助支持职工改善住房条件中的主导作用。二是要继续加强与房地产开发商、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的业务合作,积极跟进新开发楼盘做好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工作,在准入条件、手续办理、资金进入等环节上尽最大努力降低门槛、简化手续、倾斜资金、提高效率,支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三是要重点关注和拓宽住房公积金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支持工作,要跟进政策许可、了解项目进展、主动沟通联系,在建立合作、资金安排和业务办理上形成对保障性住房项目的重点支持。
3.坚持筑牢住房公积金的风险防范堤坝,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和运作安全
一是要始终高度重视住房公积金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把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与住房公积金队伍建设、资金管理紧密结合,坚持抓源头、抓制度,抓落实,抓监督,把廉政建设和风险防范落在实处;二是突出重点,抓实过程,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和运作确定的风险点和风险级别,继续抓好流程控制和实时盯防,确保资金管理和运作不出问题;三是要坚持抓好住房公积金领域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四是坚持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年度信息披露工作,做到应披露尽披露,主动接受上级监督、社会监督和职工监督。
4.进一步转变作风,提升服务,在便民利民提高效能上有新的举措
一是要加强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班子领导要深入开展好“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教育,在修身做人用权律己上树立新的形象,成为全体干部职工的楷模;党支部要着力在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党组织上有新的推进和加强,要按照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提出的创建服务型党组织示范点的“六有”要求抓实创建工作,牢树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和服务观念,发挥好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成为窗口优质服务工作的中坚和引领;要加强职工教育,努力提升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打造一支守纪律、讲奉献、本领强、作风硬的职工队伍。二是要继续开展好文明行业和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要在保持省级文明单位和省级行业文明先进单位的基础上百尺竿头、继续努力,朝着创建国家级文明单位的目标迈进。三是积极探索和创新优质服务职工的举措,要加强舆情收集,畅通信息沟通交流渠道,及时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倾力研究分析职工的意愿诉求,努力化解职工在改善住房条件上的疑难困惑,破解便民服务的障碍和难题,努力为职工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5.要进一步夯实事业发展基础,为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要提升和加强中心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要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围绕“五基地一中心”建设,加强对宏观经济和国家出台相关政策的研究,超前研究分析住房公积金发展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整合中心的人财物资源,理顺机构职能职权,明晰岗位角色职责,健全管理规章制度,强化执行和监督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在实处。二是要进一步加快中心信息化建设的步伐,要继续做好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后续开发和优化工作,并积极对住房公积金互联网+进行新的探索研究,不断提升中心的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