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公积金〔2018〕1号
2017年,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工作,按照市委跨越发展部署安排,紧紧围绕市委四届二次全会提出的保山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继续实施稳增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措施,以保障和改善住房民生为目标,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推动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促进职工住房消费,为我市稳增长和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一、2017年工作总结
(一)完成全年业务指标任务情况
1.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170,127.49万元,较上年多归集24,131.41万元,完成年计划任务数150,000.00万元的113.42%,年末缴存总额、缴存余额分别为936,567.55万元、573,887.97万元。
2.全年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5,169笔,金额231,298.90万元,较上年多发放63,501.10万元,完成年计划任务数140,000万元的165.21%,年末贷款总额、贷款余额分别为932,277.19万元、620,678.87万元。
3.全年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211,707笔,金额96,166.89万元,较上年73,711.16万元多提取22,455.73万元,增幅30.46%,其中办理住房类提取78,413.81万元,较上年增19,678.10万元,增幅33.50%。
4.年末逾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为6万元,贷款逾期率为0.01‰,比年计划0.5‰的控制指标低0.49个千分点。
5.全年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20,592.71万元,较上年增加1,865.11万元,增幅为9.96%;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9,472.61万元,较上年增加1,440.28万元,增幅为17.93%;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1,120.10万元,完成年计划任务数8,875.33万元的125.29%。
(二)采取的工作措施
1.多措并举,努力推进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年初以来,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促进职工住房消费的实施意见》和《保山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个人缴存及使用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文件精神,一是加大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政策宣传,强化相关单位依法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增强职工住房保障权益意识,努力营造制度扩面良好氛围,为扩面工作顺利推进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五县(区、市)党委、政府强力推动行政区域的制度扩面工作,专题研究和安排,分级、分类推动财政全额供给单位的非编制用工住房公积金制度全覆盖;三是深化住房公积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允许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的缴存比例可在5%—12%范围内自主选择,同时企业降低比例缴存后,不影响职工购、建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权益,以用促建;四是规范缴存单位的年检工作,严格审核把关资料,做到先检后缴,确保应缴尽缴。一年来,全市新增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533个,新增缴存职工18,106人,年末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共计2,277个,正常缴存职工达到104,272人,比上年增加15.07%。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定贯彻市政府用好用活住房公积金工作部署要求。中心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党委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增长、去库存和释放住房公积金支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工作要求,持续推进落实用好用活住房公积金各项政策措施,创新资金筹集方式,抓好资金使用,努力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一是继续宣传好、实施好我市已经出台的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系列新政,让广大职工充分了解和享受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二是“放管服”改革助力贷款发放。继续加强与房地产开发商、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的业务合作,积极跟进新开发楼盘,优化准入条件、简化办理手续、降低资金进入门槛、提高贷款审批效率等做好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工作。至年末,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达108.15%,全省最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在全市个人住房贷款中的占比达到了77.70%,并通过组合贷款带动商业银行同步配套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64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购买住房总面积达97.39万平米,其中支持购买新房面积78.25万平米,去库存贡献率达52.31%,为全市去库存和房地产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三是拓宽筹融资渠道,通过信用担保方式向市内住房公积金业务受委托银行申请了5.5亿元流动资金授信贷款,弥补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后形成的资金缺口,有效控制资金流动性风险,满足职工住房消费的资金需求。
3.进一步加快“互联网+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步伐,提升我市住房公积金窗口服务水平。一是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互联网+”的探索研究,始终把推进和加快中心信息化建设作为加强管理、提升服务的努力方向。在省内领先完成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和贯彻住房公积金数据标准工作的基础上进行业务和管理创新,实现了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同城化办理;利用标准的基础数据平台,作为全省试点接入了省级综合服务平台,实现统一管控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自助查询终端、12329热线、短信平台、微信、微博、手机app等八个服务渠道;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系统,为公众提供了7×24小时全天候的在线业务办理服务;保山中心被住建部列为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14家试点中心,并于3月27日顺利完成首批接入工作。6月15日,全省住房公积金贯标工作推进会在保山市召开,保山中心在会上进行贯标工作经验交流。二是以创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建设为载体,发挥党员先锋引领全面推进“一站式平台、一条龙服务、一次性告知、一旬内办贷、一日内提取、一个电话查询”的“六个一”服务,努力争创一流的住房公积金业绩、一流的窗口服务;三是积极探索“互联网+住房公积金”增值服务,10月,中心与浦发银行合作,在全省率先推出了面向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公积金点贷”消费贷款产品,该普惠金融产品的推出延伸了住房公积金信息数据利用,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的不同消费需求,得到缴存职工的广泛好评。
4.切实加强住房公积金风险防范工作,筑牢廉政堤坝,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和人员清廉。一是强化日常思想教育,筑牢风险堤坝。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通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专项安排部署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上廉政专题党课、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体验式教育等系列活动,教育和引导职工履职担当,增强风险意识、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加强作风建设,严明党的纪律。主要领导带队对下辖管理部和内设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风险防控情况进行督查。开展了“慵懒散”、“不作为、乱作为”等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层层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加大对干部职工的监督考核机制;三是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依托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对住房公积金业务岗位进行权限控制,再规范业务办理流程,对重点岗位和关键岗位开展常态化跟踪监督,发现业务差错和问题立行立改;四是接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人行昆明中心支行的联合检查组对我市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开展专项检查,省检查组在反馈会上充分肯定了我市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措施走在全省前列。通过努力,全力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职工队伍健康。
5.努力保持和提升增值收益水平。中心通过加强对资金使用和存放的精细化管理,一是在确保提取使用前提下,加大贷款投放力度,贷款利息收入大幅增长;二是对银行存放资金进行动态跟踪和梯次调配安排,督促落实受托银行对中心存放的多笔定期存款到期兑付给予10%-30%的上浮优惠利率,实现了存款利息收入最大化。通过努力,较好的消化了中心向银行融资5.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后利息支出增加的减收因素,实现增值收益11,120.10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连续三年保持上亿元。
6.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中心领导班子先后12次率队前往挂钩的施甸县万兴乡中山村,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脱贫目标,帮助分析、研究脱贫攻坚计划,解决困难问题。认真组织开展“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活动和自强诚信感恩教育,四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挂包“建档立卡”户,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脱贫攻坚入户回访核查、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实地调查等,对标对表“建档立卡”户精准识别,完成脱贫攻坚预期工作目标任务。
7.进一步夯实事业发展基础。一是进一步加强中心党支部和领导班子队伍建设。中心党支部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了以贯彻实施“基层党建巩固提升年”为重点任务,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争创全市“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努力把中心党支部建设成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二是配齐了中心领导班子职数,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通过民主推荐选拔了两名中心副主任,为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三是进一步加强中心群团组织建设、文明单位创建、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困难
(一)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与应缴尽缴政策要求有差距。一是民营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推进举步维艰,措施乏力。二是已建制度的部分企业经营困难、关停并转等原因,已有137家企业未报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缓缴手续,自行中断住房公积金缴存。
(二)住房公积金使用快速扩大对风险防控提出了更高要求。全市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持续实施,加之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快速推进,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量和提取量迅速增长,原积累的资金被快速释放,年末个贷率已达108.15%,资金周转捉襟见肘高位运行。为应对资金流动性不足,虽然中心报经管委会批准,向市内住房公积金业务受委托银行申请了5.5亿元流动资金授信贷款用于维持正常运转,但随着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扩大和职工收入增加住房消费能力提升,职工解决和改善住房的需求将在一段时期持续增长,资金短缺的情况也将在较长时期持续存在。
(三)房地产调控政策风险显现。受国家金融减杆杠的影响,我市部分开发商已出现资金断裂,涉诉涉案发生资产被查封、账户被冻结执行的情况,合作开发商开发销售楼盘准入、运行监管的能力对中心均提出了更高要求。
(四)机构人员编制不足问题亟待解决。几何式增长的业务量产生繁重的工作任务与中心现有的机构人员编制不足矛盾更加突出,管理科室不全、管理职能薄弱乃至失缺,一线岗位和关键岗位人手不足等,成为制约住房公积金事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
三、2018年工作初步意见
2018年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局之年,是“十三五”承上启下关键之年,市中心将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四届四次全会制定的保山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结合中心实际,不忘初心,牢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帮助广大缴存职工解决“住有所居”为己任,努力开创住房公积金管理事业新局面。
(一)计划实现的住房公积金业务指标
1、完成住房公积金归集18亿元;
2、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12亿元,个贷率控制在105%以内;
3、控制住房公积金提取在12亿元以内;
4、贷款逾期率控制在0.5‰以内;
5、在国家维持现有利率水平的情况下,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7100万元。
(二)工作重点和措施
1.继续巩固和扩大制度覆盖,切实维护职工保障权益。一是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宣传力度,加大对非公企业的动员和催建催缴工作,努力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使更多的职工享有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二是对因经营困难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交住房公积金的企业,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确保在为企业减负的同时做到精准识别、应缴尽缴;三是加强与县(区、市)的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确保财政供养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匹配不拖不欠,按月足额匹配。
2.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切实帮助人民群众解决住有所居问题。一是要深学细照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关于住房民生保障工作“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精神,让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改善住房条件中得到帮助和支持,满足职工首套住房刚性需求,支持改善性需求,遏制投机炒房,防止住房公积金发生流动性风险和资金流入非住房消费领域。二是加强与房地产开发商、住房公积金业务受委托银行沟通协调,保证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和组合按揭贷款业务无障碍办理,更好维护缴存人贷款权益。
3.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有效应对资金高位运行压力和风险。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使用政策的批复》(保公管字〔2017〕8号),加大资金投向控制管理,开源节流。二是要继续争取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受委托银行的流动资金授信贷款支持,保障缴存职工正常提取、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资金需求,防范流动性风险。
4.努力创新服务举措,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一是以抓党建促服务,党员在推进落实“六个一”窗口服务、上门服务、客户预约服务、超时顺延服务、绿色通道服务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二是继续开展好文明单位和文明行业的创建工作,要在保持省级文明单位和省级行业文明先进单位的基础上百尺竿头、继续努力,朝着创建国家级文明单位的目标迈进。三是要以信息化建设为推手,探索创新“互联网+”的服务模式,在管理与服务信息化建设上取得新进展,不断降低办事门槛、优化办事流程,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5.加大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监管力度。一是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抓反腐倡廉与住房公积金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资金管运风险防控紧密结合,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实施目标责任管理,做好关键重点盯防,加强过程监督问责,把廉政风险防控和资金管运安全落在实处。二是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分析和监控,在争取银行授信贷款尽快到位的同时,科学、合理安排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供应和运营平稳健康。三是要源头上抓好风险防控工作。严格把好房地产开发商申请签订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的合作协议准入关;加强对已建立合作关系开发商的营运情况监控,对开发商在承办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按揭合作保证金账户要定期核对,确保担保资金足额、账户正常。四是要更加严格规范做好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的审批发放工作,严防套取骗贷情况发生,确保住房公积金政策公平公开公正。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