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公积金〔2020〕1号
一、2019年工作总结
2019年,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正确决策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为民服务为己任,坚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奋力谱写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改革发展稳定新篇章,基本完成全年的工作目标。
(一)2019年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1.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20.77亿元,同比增长10.88%,完成年计划数19亿元的109.32%。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为68.98亿元,累计缴存总额达133.16亿元。
2.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全年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16.05亿元,同比增长35.25%,完成年计划数13亿元的123.44%。当年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占当期缴存额的比率为77.26%。职工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64.18亿元。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全市共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412笔,金额1.21亿元;与受委托银行合作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转商业性贴息贷款”(以下简称“公转商贴息贷款”)1710笔,金额5.03亿元,合计发放贷款6.24亿元,完成年计划数10亿元的62.40%。累计向4.65万户职工家庭发放贷款106.14亿元,年末贷款余额61亿元、个人住房贷款率为88.43%。
4.资产质量。年内收回逾期贷款0.5万元,年末逾期贷款余额38.99万元,逾期率仅为0.06‰。
5.增值收益。全年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2.19亿元,同比减少1.60%;业务支出1.16亿元,同比减少13.71%;实现增值收益1.03亿元,同比增长17.02%,完成年计划数0.82亿元的125.41%。
(二)成效和措施
1.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政治思想水平,提升综合素质
一是中心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学习计划,全年党组班子共组织专题学习研讨19次。二是中心党支部切实履行教育党员、管理党员和监督党员职责,全面落实《中心党支部2019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持续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争创“模范机关”。三是深入开展中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坚持“四个贯穿始终”,教育引导中心党员干部守初心、担使命,不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党员干部职工队伍的“红色引擎”作用,推动中心各项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四是抓队伍建设,树立行业标杆队伍。截止12月底,中心干部职工共参加各级各类培训55次,118人次。中心职工“学习强国”关注率达到100%,年末“学习强国”平均积分达6559分;以党建带团队建设、团队建设促业务发展,通过典型引路,设立“党员示范岗”,树立党员标杆,有效提升住房公积金窗口柜面服务质量。
2.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中心党组不断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统一领导,党组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直接主抓,全面落实。2019年共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2次,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二是全面整改落实2018年市委第七轮巡察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意见。三是加强作风建设,日常注重开展纪律作风监督检查,组织干部职工到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自上而下进行廉政谈话提醒,党组书记带队到中心各科、部(室)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专项检查。
3.坚守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主阵地。一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同中共保山市委签订“保山市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中心党建、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和排查,不断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利用综合服务平台,适时开展网络舆情监控培训学习,加强对网络舆情的正面引导,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好省级文明单位持续创建和巩固工作。
4.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一是巩固和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在巩固已建立制度单位的基础上,继续扩大推进非公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和农民工等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全年227家单位新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新增缴存职工10,901人,实际缴存单位达2,457家,实际缴存职工达117,461人。二是贯彻落实国家为企业降成本的政策,有162家企业申请了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全年为企业减负4,339.49万元。三是大力发展“公转商贴息贷款”,恢复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以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购建住房为主导,采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公转商贴息贷款”方式促进职工住房消费。全年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共支持职工购房面积67.77万平方米。
5.扎实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一是坚定贯彻落实中央“房住不炒”重大决策部署,将扩大使用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回归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和国家、省级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从政策源头控制炒房投机行为和防止资金流入非住房消费领域。二是通过系列措施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从上年末的104.02%下降到88.43%,资金流动性不足得到缓解,且呈现逐月下降趋势。三是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印制发放扫黑除恶公积金在行动宣传册1,000余份,营造全社会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氛围,持续打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堵截故意隐瞒婚姻状况和未如实提供个人真实资料申请提取公积金的4笔业务,切实维护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良好秩序。四是深入开展住房公积金电子稽查工作,建立工作台账,摸排业务风险隐患,提升中心业务数据质量,中心电子稽查评分每月均位列全省前列。五是始终秉承“信息安全无小事”的原则,加大安全加固专项经费投入,不断完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的安全体系。7月,中心被云南省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和云南省公安厅授予“2018年度全省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考核优秀单位”。
6.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进一步简减业务办理材料,取消提取申请表,简化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规范了住房公积金借款人还款能力测算标准。二是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水平,新增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自由职业者缴存两项业务在线办理,实现16个住房公积金事项可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我的住房公积金”一站式查询和办理;接入“支付宝城市服务”,刷脸即可登录查询公积金信息;同时在管理部业务大厅、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放置VTM自助柜员机,不仅可查询和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个人业务,还能自助打印相关证明和单位业务凭证。三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信息共享工作的部署,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为职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提供依据。四是持续做好中心综合服务平台基础管理。全年“12329”客服热线提供人工及自助语音服务1.26万个;微信公众号提醒推送和手机免费短信发送职工住房公积金信息179.7万条;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399条,受理网上在线咨询3664件,答复及时率100%;“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已突破7万人,发送推文22篇,总阅读量19.2万次;网上办事大厅签约单位达2306家,占缴存单位数的89.45%。
7.扛实挂联单位决战脱贫攻坚战政治责任。一是扎实开展“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工作,协助中山村党总支完成创建万兴乡党委基层党建示范点工作,顺利开展羊火塘、土地塘、下中山党支部的达标创建工作,其中羊火塘党支部被表彰为2018年度省级“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二是协助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2019年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超过5万元。三是切实压实帮扶责任,开展走访,协助做好户户清、动态管理和档案整理工作,年内共走访308人次,2019年中山村脱贫21户92人,贫困发生率下降至0.61%。四是从办公经费中挤出资金7.5万元,补助中山村工作经费和制作提升人居环境宣传展板等,协调资金4.5万元用于村组道路基础设施安全建设。
8.坚决贯彻落实基层减负年的要求。一是大幅精简文件。二是精简压缩会议。三是严格控制中心内部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四是整合微信工作群,共清理撤销了5个工作群。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1.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需要持续巩固加强。一是受财政增收困难影响,少数县(市、区)财政供养行政事业单位匹配资金出现跨月拨付情况。二是非公企业对住房公积金认知度不高,缴存缺乏积极性,扩面推进难度大。
2.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推进缓慢。一是受银行贷款规模影响,公转商贴息贷款放款较为缓慢。二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实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后,银行上调执行利率,部分商业银行的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开展困难。
3.防风险工作依然任重道远。一是资金流动性风险仍然存在,与上级要求个人住房贷款率控制在85%以内目标任务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受到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等多种因素的限制,住房公积金资金风险防控还存在防控体系不健全,资金风险防控理念、工作机制的创新能力不适应风险防控工作高质量的要求。三是缴存职工提供虚假资料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不同程度存在,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链断裂、债务纠纷引发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保证金被执行案例频发,房地产商阶段性担保责任被悬空,形成潜在风险隐患。
4.深化住房公积金“放管服”工作还存在诸多困难。部门间数据共享推进困难,制约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网上办理范围和减简业务办理材料;中心窗口服务环境仍需提升优化。
二、2020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思路和拟采取措施
2020年,中心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切实把保障和改善职工住房安居,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奋斗、开拓进取,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服务和改善民生保障中的重要作用。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住房公积金队伍建设。一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深学细照笃行,从严从实整改,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明确下步工作重点,为长期开展好主题教育奠定良好基础。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加强党员队伍管理,增强党员爱岗敬业、先锋模范意识。三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持续做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全面提升中心窗口服务水平。
2.搭好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平台。一是继续巩固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成果,加强同市、县(区)财政部门沟通联系,确保财政供养单位住房公积金资金匹配到位。二是开展制度宣传动员,提升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认知度,确保已建立制度的非公企业不断缴,贯彻落实好国家降低企业成本政策,企业可在5%—12%自行选择缴存比例。三是加大与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受委托银行、房地产楼盘按揭合作开发商的合作力度,做好对贷款职工“公转商贴息贷款”的宣传引导,在有效化解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过高问题的同时,帮助职工解决“住有所居”融资困难,支持我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四是打好风险防范攻坚战。坚定不移贯彻落实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战略部署,绷紧防风险之弦不放松,加强源头治理,组织有效的稽核和监督工作体系。认真落实日常稽核和专项稽核的要求,建立中心内部稽核制度和操作规范,落实住房公积金电子稽查,形成电子稽查管理制度,做到检测及时、控制有效、防范于未然。
3.努力扩大部门数据互联共享范围,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一是进一步精简业务办理材料,简化办事流程,梳理排查提升服务效率的痛点堵点。二是全力推进跨部门、跨行业信息互联互通,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数据互联共享,实现更多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办理。三是着力提升窗口服务环境,推动住房公积金从业人员柜面服务标准化。
4.扛实挂联单位政治责任,奋力做好脱贫攻坚工作。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脱贫退出标准,围绕施甸县脱贫退出目标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落实“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目标任务,充分发挥挂包单位协助推动作用,帮助中山村统一谋划,安排部署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督促工作进度,做到真帮真扶真干、出谋出力出实效,进一步加大扶贫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强贫困群众教育引导,激发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主动思富谋富致富,压实挂包干部帮扶责任,加强与贫困户联系,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做到因户因人施策,不断提升帮扶工作质量和实效,确保实现如期脱贫退出。
5.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有‘伞’必打”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扫黑除恶工作决策部署,坚持政治站位,以社会关注的“利用虚假材料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收取高额手续费”为工作重点,全面排查整改,加强事前防范,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实现住房公积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二)计划完成目标任务
1.归集住房公积金21亿元;
2.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7.5亿元(含“公转商贴息贷款”3.5亿元),年末个人住房贷款率控制在85%以内;
3.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17亿元;
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控制在0.5‰以内;
5.在国家维持现有利率水平的情况下,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8500万元。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