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直属市人民政府不以盈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营。
2.机构情况: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保山市机构编制办公室[2012]136号文件批准中心设置内设机构10个,包括:办公室、稽核执法科、计划财务科、业务管理科、信息技术科5个科室;下辖隆阳、腾冲、龙陵县、昌宁县、施甸县5个管理部。
3.人员情况:市机构编制办公室核定中心编制为30名,年末实有职工82名,其中:编内30名,编外合同制职工52名。2020年职工变化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中心与6名合同到期的编外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为保证住房公积金业务正常开展,新增聘用8名编外合同制职工。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20年,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正确决策下,以及得到各级财政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定贯彻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部署,主动融入、服务保山市委四届七、八次全会提出的全面决胜建成小康社会重点工作,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18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经费3,545.82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136.22万元,为保山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用活用好住房公积金。2020年新增缴存单位232个、缴存职工11,593人,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21.52亿元,符合条件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和向职工发放贷款24.52亿元,归集资金使用率高达112.69%,资金使用效率稳步增长。二是优化升级服务渠道,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升级网上办事大厅,增加房地产开发商模板,为开发商定制开发6项业务办理功能;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实现系统插件的智能在线安装,新增10余项业务,实现100%的单位业务网上可办;个人网上办事大厅新增20余项业务,个人用户通过刷脸即可登录,实现95%以上的个人业务网上可办;积极协调,完成与住建、不动产登记部门间的数据互联共享工作。通过实现数据互联共享,缴存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保山中心可实时获取我市行政区域内的购房合同和不动产登记信息,有效解决了群众办事“多头跑、重复跑”问题,同步提升公积金中心信息核查的准确性及辨别真伪的能力。三是有效防范和化解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风险。合理安排调度资金,保障了符合政策条件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职工的贷款资金需求,在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得到缓解后,年内完成了“公转商贴息贷款”2074笔,金额58,940.92万元全部置换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确保个贷率控制在85%以内;同时将沉定资金以不同期限梯次转存定期,最大限度增加增值收益。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批复中心2020年度管理费用指标为21,505,759.00元;上年度批准结转2020年继续实施的指标为7,150,788.00元(包含:中心购置腾冲管理部便民服务大厅经费预算金额6,610,000.00元,2019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奖励金540,788.00元),本年预算扣减上年度结余资金2,345,821.62元后市财政实际拨入经费为19,160,000.00元;利息收入15,961.53元,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801.60元。本年收入合计28,673,372.75元。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预、决算差异情况
管理费用 |
2020年 |
|
预 算 |
决 算 |
|
1、工资和福利 |
12,279,961.00 |
11,581,842.65 |
2、商品和服务 |
3,858,606.00 |
2,983,805.71 |
3、对个人及家庭补助 |
278,080.00 |
219,448.40 |
4、资本性支出 |
12,239,900.00 |
5,411,839.00 |
合 计 |
28,656,547.00 |
20,196,935.76 |
(2)差异原因:
工资和福利支出: 比计划减少69.81万元。一是2020年预算编外合同制职工60人,年末实有52人,比计划人数少8人,工资节约经费56.19万元;编内职工工资比预算节约6.87万元;二是由于编外合同制职工企业养老保险以前年度多交余额已冲减完毕,以及工伤保险费率调高,社会保险缴费整体超支2.42万元;三是2019年度、2020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奖励金节约经费8.55万元;四是年休假报酬及事业单位优秀人员嘉奖共节约资金0.62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 比计划节约87.48万元。一是中心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倡导厉行节约,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共节约60.32万元;二是中心年末职工人数相较于预算数少,福利费及计提工会费比计划少7.99万元;三是委托业务费、诉讼费、劳务费、广告宣传费及其他节约经费19.17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整体比计划节约5.86万元,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节约经费4.85万元,退休费共节约经费1.01万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比预算少支出682.81万元。一是中心购置腾冲管理部便民服务大厅已经完成政府采购,并预付房款528.80万元,已计入“在建工程”科目,但相关购房手续尚未齐全,经费预算金额为661万元未列支;二是由于中心大额物资都通过政府招标采购,最终成交价格比预算金额低,信息化设备、办公家具共节约经费21.81万元。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中心管理经费事业收入2019年结转949.66万元,占33.12%,2020年中心事业收入1,916.00万元,占66.82%,存款利息收入及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1.68万元,占0.06%,收入合计2,867.34万元。
(2)中心管理经费事业支出合计20,196,935.76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11,581,842.65元(含交纳的社会保障资金274.31万元),占57.34%;商品和服务支出5,230,455.11元,占25.9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9,448.40元,占1.09% (主要是中心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及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其他资本性支出3,165,189.60元,占管理费用15.67%。
(3)三公经费执行情况。2020年“三公经费”共支出11.64万元,未超出预算标准,其中:中心没有工作人员因公出国,费用支出为“零”;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1.59万元,比上年增加0.48万元;招待费支出0.05万元,比上年节约0.05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1.事业收入2019年结转9,496,609.62元,占33.12%,2020年中心事业收入19,160,000.00元,占66.82%,利息以及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16,763.13元,占0.06%,收入合计28,673,372.75元。
2020年实际事业支出20,196,935.76元,比2019增加支出288.59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由于合同制职工人数及平均工资较上年增长,工资支出及社会保险支出比上年增加142.18万元;二是2019年、2020年省级文明单位奖金均在2020年支出,比上年增加支出109.71万元;三是信息化建设项目比上年增加64.12万元。
2.2020年预算实际结余资金847.64万元。原因为:一是市财政局核定中心购置腾冲管理部便民服务大厅经费预算为661万元,预付房屋款528.80万元,记入“在建工程”科目,由于目前房屋相关手续尚未齐全,无法列支该购房款项,需在2021年继续实施;二是中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倡导厉行节约,全年节约预算资金186.64万元。
三、资产负债情况
(一)资产负债结构
1.2020年末流动资产合计为8,183,106.98元,其中银行存款6,445,109.98元,其他应收款1,737,997.00元。
2.2020年末非流动资产价值为:固定资产原值34,847,285.84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4,306,050,70元,固定资产净值20,541,235.14元;在建工程6,488,000.00元;无形资产原值7,303,000.00元,无形资产累计摊销3,282,528.87元,无形资产净值4,020,471.13元。
3.流动负债5,069,465.99元,,“其他应付款”余额2,741,013.49元,“应付职工薪酬”余额2,328,452.50元。
4.净资产合计为34,163,347.26元。
(二)资产负债对比
2020年资产负债率为12.92%,比2019年上升0.71%,负债为“其他应付款”(为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费、教育经费、各种设备采购物资的应付款及保证金)和“应付职工薪酬”(计提的编外合同制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2020年财务决算工作开展情况
财务决算工作情况: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在市财政局召开决算会议后,立即组织召开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信息技术科及五个管理部负责人会议,对2020年度的决算工作从组织领导、决算工作、银行存款核对、固定资产清查、住房公积金匹配资金和应收应付款说明等进行了专门的安排部署,确保财务决算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及时的向市财政局报送各类决算报表。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