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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305001271020241523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公开目录
  • 年度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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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管理经费财务报告

2023年,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正确决策下,以及各级财政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坚持新发展理念的同时,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积极倡导过紧日子,节约经费开支,反对铺张浪费。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项目、大额资金支出等集体研究决策,遵照政府会计制度,强化经费管理,防范违纪违法事件发生,全年预算经费保障取得较好成效。现将一年来管理费用收入、支出情况报告如下:

一、管理经费收入情况

2023年,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保山市财政局批复中心管理费用预算为24,300,148.00元,本年预算扣减上年度结余资金3,113,449.14元后市财政应拨入经费为21,186,699.00元,因财政资金困难,实际拨入经费19,100,000.00元,实际抵扣上年结余为3,038,653.14元(上年末结余3,113,449.14元,2023年度补记账以前年度补发工资,调减年初结转结余74,796.00元后为3,038,653.14元);利息收入14,615.56元,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715.89元。本年实际收入合计22,153,984.59元。

二、管理经费支出情况

(一)工资福利支出9,993,274.38元,占管理费的52.19%,其中:基本工资1,205,015.00元,津贴补贴561,036.00元,绩效工资1,437,736.00元,社会保障缴费2,996,995.82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编外合同制职工工资)3,779,915.90元,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5,075.66元,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7,500.00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170,811.73元,占管理费用的16.56%。其中:办公费用191,854.68元,印刷费29,680.00元,手续费91,193.20元,水费4,855.80元,电费148,688.58元,邮电费508,185.72元,物业管理费184,884.75元,差旅费390,378.42元,维护费52,469.00元(会计报表支出2,313,199.00元,含信息化支出2,260,730.00元),会议费4,690.00元,培训费162,110.70元(包括职工培训、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培训和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招待费850.00元,专用材料费584,132.00元,劳务费19,900.00元,工会经费140,789.58元,职工福利费294,638.88元(包括行政补助工会节假日慰问、生日慰问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939.72元,其他交通费47,059.21元(包含公车补助),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3,511.49元(含诉讼费、党建宣传费、脱贫攻坚补助挂钩村经费、补助社区经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8,530.00元,占管理费用的0.46%,其中:独生子女保健费支出180.00元,职工退职补偿金88,350.00元。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5,894,116.60元,占管理费用30.78%。其中:信息化支出2,706,655.00元(饮水机2,097.00元,信息化设备443,130.00元,便民充电桩698.00元,维修费列支2,260,730.00元),大型修缮821,461.60元(中心业务办公楼外墙维修改造工程),无形资产购置2,366,000.00元(业务系统升级改造1,738,000.00元,电子档案系统580,000.00元,无障碍适老化工具48,000.00元)。

中心管理费用合计支出19,146,732.71元。

三、应收应付款情况

(一)其他应收款余额796,800.00元,为预发编内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其他应付款余额为2,857,256.36元,主要为:一是计提的费用1,522,756.36元。其中:福利费617,107.08元,职工教育经费905,649.28元。二是应付招投标项目款及保证金共计1,334,500.00元。其中:①应付保山竞业电子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基础环境运维及安全软件升级服务”款项202,800.00元、“2023年基础环境运维及安全软件升级”款项46,000.00元;“云计算”款项67,000.00元;②应付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业务系统升级改造”款项173,800.00元;③应付云南商厦住房置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综合服务平台营运外包”款项299,500.00元;④应付北京网智易通科技有限公司“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款项377,000.00元;⑤应付云南方卫科技有限公司“机房服务器、存储维保项目”款项143,400.00元;⑥应付中科信息安全共性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商用密码评估服务”款项25,000.00元。

四、管理经费结余情况

2023年预算实际结余资金3,007,251.88元。原因为:一是市财政局核定中心业务办公楼外墙维修改造工程经费预算1,440,000.00元,目前未完工,已支付房款及待摊费用合计821,461.60元,记入“在建工程”科目,剩余618,538.40元需在2024年继续实施;二是中心在2023年已预发了编内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796,800.00元,因市人社局批复暂未出,2023年暂无法列支,需要在2024年列支;三是职工工资和年末人数比预算低,节约了工资及社保费用;四是中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倡导厉行节约,节约了公用经费。抵扣预留外墙翻新工程款及预发编内职工奖励性绩效后,全年共节约预算资金1,591,913.48元,因中心2024年起纳入财政预算一体化单位统一核算,本年度结余资金1,591,913.48元已于2024年5月6日上缴市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