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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公开目录
  • 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5-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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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门户网站(https://bsgjj.bao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保山市隆阳区锦溪路52号,电话:0875—2207330,邮箱bsgjj_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中心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在保障民生福祉等领域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以公开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持续提升。

(一)主动公开

中心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年度报告、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等政府信息。2024年,中心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51篇、微信推文119篇、微博消息59条,抖音视频38条。其中门户网站点击量88.82万次,微信推文阅读量34.24万次,关注人数净增11071人,累计关注人数135,299人;抖音平台视频播放量25.50万次,粉丝数净增84人,累计粉丝数6,749人;微博消息推送量36.32万次,累计关注人数2,580人。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执行《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坚持树牢服务理念、宗旨意识,以提高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为目标,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受理、规范办理、按时答复。2024年中心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公开渠道、公开时限等,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规范信息公开的发布流程,对公开信息严格把关。二是认真做好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精准把握个人信息内涵,从严从实“三审三校”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做好信息公开平台内容安全监测和问题整改工作。二是加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按时办理企业和群众诉求,办结率为100%。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内容更新,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三是中心门户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定期进行检测,并完成了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四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2024年,中心在政府网站公开政策文件9件,并同时发布了对应的政策解读。

(五)监督保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常态化推进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三是积极安排业务人员参加2024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四是定期对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开展常态化检查和检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服务实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

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仍存在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管理有待优化,信息公开的互动性有待提升。

下一步中心将从以下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管理维护,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增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二是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改进政策解读方式方法,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推动政策解读提质增效。三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水平,扩大信息公开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4年中心发出收费通知数为0件、实际收费金额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