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住房公积金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减轻企业非税负担政策,根据《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非财政供养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缓缴相关事项的批复》(保公管字﹝2025﹞10号),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变更及缓缴业务指南进行了更新,现将更新后的《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变更及缓缴业务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参照该指南办理业务。
特此通告。
附件: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变更及缓缴业务指南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