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4-9-/2018-1128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8-11-28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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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函〔2018〕24 号)要求,市工业信息化委认真落实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有关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成效。现将2018年我委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推进情况

(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成立了以主任刘志胡为组长,副主任兰春波为副组长,有关人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委行政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公开日常工作,工作正规有序,档案资料管理良好。

(二)制定方案,强化落实。为加强保山市工信委政务建设,优化政务环境,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程序,方便群众办事,促进依法行政,我委制定了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制定了较完善的年度政府公开工作计划、考核和评议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和备案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各项制度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并能够认真落实和执行。

(三)专人负责,扎实推进。。2018年,我委认真按市政府要求,安装开通进“12345”政府热线,并及时报送《保山市“12345”政府热线信息采集表》及有关知识问题。上半年通过《保山市政务信息平台》处理“12345”来电反映事项1件,已按规定时限答复完毕。

二、工作措施

按照“内容全面、公开及时、制度保障、专业维护”的原则,逐步建立起规范、高效、可靠的政务公开运行维护机制。

(一)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制度,分级管理,严格把关,按照“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安全、完整和及时。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传发布,严格防止涉密信息上网。

(二)健全网站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网站安全可靠运行.增强安全技术手段,构建多层次、全方位和机制完善的防御安全体系,有效地防御各种计算机病毒和黑客的入侵,确保网站安全运行。

(三)建立工作绩效考评机制。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将列入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范畴,办公室不定期的开展督查,对内容保障、组织管理好的给予通报表扬,对信息报送工作重视不够、内容保障不及时、公众提问不答复、迟报漏报重要信息等情况的科室进行通报批评、对负责人进行约谈。

(四)健全网上来信反馈制度。对群众咨询、投诉,由分管领导签批后,转相关科室承办,相关责任单位必须及时办理,及时回复,一般事项反馈时间为3天;需要调查处理的,反馈时间不超过一周。对未按要求及时办理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三、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市工业信息化委涉及的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着力加强重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0条措施〉〈关于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10条措施〉的通知》(云办发〔2017〕47号)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批示要求,由市工信委、市法制办牵头起草保山市具体政策措施。市工信委、市法制办先后2次发函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国土资源局、人行保山市中心支行等40个单位请求结合工作实际提供我市贯彻落实(云办发〔2017〕47号)文带有政策性、创新性的具体工作措施,后经过市工信委、市法制办汇总并多次修改,形成《保山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0条措施》(初稿)和《保山市关于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10条措施》,报市委、市人民政府审定。最终以市委办、市政府办行文下发实施。

(二)认真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18年我委共承办市人大建议5件,市政协委员建议15件,其中主办的4件。内容主要涉及水电站建设、非公企业健康发展、完善园区配套服务设施、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园区人才引进和生态环境方方面面意见建议。我委于7月31日前将办理结果向代表和提案者书面答复完毕,并于8月31 日前需将经过审批后能公开的建议提案答复件通过门户网站和新媒体等方式公开。截止到目前为止,我委所承办的政协提案和人大建议都得到了相关代表“满意”回复。

(三)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工作

我委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分别是4项和17项入驻中心。我委窗口新增一名常驻人员,切实落实AB岗制度。窗口备有告知单、服务指南、格式文本等资料,并上传至政务中心网站可供下载。严格实行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制度。我委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1个窗口,1名首席代表,2名窗口常驻人员。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我委再次下发了《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进中心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县工信局、各相关企业到保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安工信委窗口办理所有行政审批;机关各科室不得自行受理任何行政审批,严禁“双头受理”和“体外循环”。

(四)完善人口和法人基本信息库工作

一是做好已建成的保山市人口、法人基础信息库的维护及数据更新工作。五大数据库数据更新工作稳步推进。人口数据库已对接市公安局、市人社局等8个部门148项约287万条数据,市公积金中心数据实现接口对接,每天定时更新。市公安局人口信息通过边界平台与省公安厅实现对接。法人数据库对接了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5个部门41项约28万条数据。二是积极对接,完善人口和法人库信息项。在已建成的人口和法人库的基础上,结合我市相关单位信息化的建设情况,积极与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对接,完善人口库及法人库数据项。三是积极推进《信息惠民工程综合标准》成为保山市地方标准工作。《保山市信息惠民工程综合标准》对信息化项目建设、运营管理,信息资源采集、交换与共享等工作进行了规范,2018年3月,《保山市信息惠民工程综合标准》通过省质监局备案成为地方规范,2018年,我委正在积极对接市质监局,推进《信息惠民工程综合标准》成为保山市地方标准相关工作。

(五)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工作

一是原市工业信息化委对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权限,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7〕41号)文件精神:核准目录以外的项目,一律实行属地备案,由企业向项目所在地县级政府备案机关申请备案。市级工信委已不再承担任何项目审批职能,已全部下放到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备案机关。二是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推进“放管服”改革10条措施的实施意见》(保政发〔2017〕37号)文件精神,全市进一步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优化管理网上审批系统,将保留的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审批系统和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资项目可并联审批的事项一律实行并联审批。三是除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外,市工业信息化委对工业建设项目没有其他任何审批事项。

(六)互联网+电子政务工作

一是有专人负责落实网上大厅相关工作职责,配备高素质系统管理员人员,综合管理员,业务审批员,监督管理员,各类人员配置齐全,责任落实到位。在处理网上大厅的咨询、投诉,都能在规定的时间范围之内处理好各类问题及业务工作。二是参考做得较为规范单位的模式,逐项梳理审批事项,对5项录入事项共25个实施要素逐项进行修改完善,全部采用成办事大厅统一规范使用格式,并报经平台通过审核。

(七)认真参加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2018年,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委主要领导先后2次参加新闻发布会。一是参加2018年上半年工作成效全媒体集中采访,市工业信息化委主任刘志胡围绕加快推进工业聚集化发展,重点介绍了保山着力抓好“五个创新”,从运行机制、激励机制、投资机制、融资体系创新上发力,加快产业向“园中园”聚集等工作情况。二是参加保山市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三个一批”集中调研采访,市工业信息化委主任刘志胡围绕“加强园区建设 搭建聚集平台 促进跨越发展”,重点介绍了保山抓住桥头堡建设、东部产业转移等重大机遇,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全省工业跨越发展的大格局中找准目标定位和结合点,着力加快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情况介绍。

通过努力,一年来市工业信息化政务公开工作认真按市人民政府有关要求推进,本年度我委政府公开没有引发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事件。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委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总结起来还有一些需要改善的地方,具体表现在:一是没有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公开宣传。我委通过政府简讯、广播、电视等其他公开方式公开政府信息还不够完善,今后在这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委有关信息的知晓率,更好的服务于社会。二是信息来源渠道还较狭窄,今后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收集可利用的各种信息资源,发挥信息资源共享力度,制定一套适应我委的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信息的及时发布。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