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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04-9-02_Z/2017-0406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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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17-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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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工业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办发﹝2016﹞62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6﹞85号)精神,市工业信息化委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党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现将我委2016年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委党委书记刘志胡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办公室、综合科、发展规划科、技术创新科、组织人事科、中小企业科、无线电管理科、信息化推进和信息安全科、网络和信息资源管理科负责人为成员,由办公室统筹协调,同相关科室承担具体工作任务。

二、保障措施

按照“内容全面、公开及时、制度保障、专业维护”的原则,逐步建立起规范、高效、可靠的政务公开运行维护机制。

(一)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制度,分级管理,严格把关,按照“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安全、完整和及时。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传发布,严格防止涉密信息上网。

(二)健全网站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网站安全可靠运行.增强安全技术手段,构建多层次、全方位和机制完善的防御安全体系,有效地防御各种计算机病毒和黑客的入侵,确保网站安全运行。

(三)建立工作绩效考评机制。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将列入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范畴,办公室不定期的开展督查,对内容保障、组织管理好的给予通报表扬,对信息报送工作重视不够、内容保障不及时、公众提问不答复、迟报漏报重要信息等情况的科室进行通报批评、对负责人进行约谈。

(四)健全网上来信反馈制度。市委书记专属版与委门户网站是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窗口。对群众咨询、投诉,由分管领导签批后,转相关科室承办,相关责任单位必须及时办理,及时回复,一般事项反馈时间为3天;需要调查处理的,反馈时间不超过一周。对未按要求及时办理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三、开展工作情况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方面。

1.推行权责清单公开。

严格按照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梳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的各项要求,认真梳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共梳理出行政职权8类、152项权力清单(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116项、行政强制13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职权13项)、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152项、追责情形共计152项。云南省政府于11月4日召开了主题为“云南省人民政府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新闻发布会”,并于同日在省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告。

2.推进市场监管公开

(1)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2014年12月,煤矿安全监管职能由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划转至市工业信息化委,截止目前,云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未建立统一的安全监管执法系统(省计划于2016年年底前先配发系统至重点产煤州、市,于2018年上半年配发其余州、市)。为确保煤矿安全监管执法的公开、公正,市工业信息化委继续沿用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所用执法文书。每次检查,均详细做好煤矿安全监管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处理决定及整改完成后的复查意见(县、区)等文书,所有文书一式两联,一联存档,一联交被检查单位。所有监管执法过程公开、公正、透明。一年来,市(县、区)工信系统在监管过程中,共计排查各类问题和隐患300多条(安全检查、打非治违、企业自查等),认真督促煤矿企业整改,确保全市煤矿无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在市安监局,市工业信息化委无专门帐户和密码)自2014年煤炭产业转型升级以来,所有煤矿企业除1家企业恢复正常生产外,其余均处于停产、整改及建设状态。市、县检查过程中,无一家存在非法、违法生产情况,无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

(2)无线电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规定,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公开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无线电频率、台站的设置、使用;干扰查处;安全保障;电磁环境保护及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等方面的监管力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力查处违法案件,切实维护无线电波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加强无线电管理人员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能。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按照最优标准、最小自由裁量、最大公开和最严监督的要求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细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对审批、处罚、“弹性”空间进行实体和程序控制,推进标准化执法,避免执法不公和随意执法,保障依法设台单位或个人的合法权益。

3.推进政务服务公开

我委实行“一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的运行机制。我委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分别是4项和17项入驻中心。我委窗口新增一名常驻人员,切实落实AB岗制度。窗口备有告知单、服务指南、格式文本等资料,并上传至政务中心网站可供下载。严格实行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制度。我委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1个窗口,1名首席代表,2名窗口常驻人员。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我委再次下发了《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进中心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县工信局、各相关企业到保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安工信委窗口办理所有行政审批;机关各科室不得自行受理任何行政审批,严禁“双头受理”和“体外循环”。

截止目前,政务服务中心市工信委窗口共接件180件,受理180件,办结通过180件,其中即办件0件,所有事项承诺时限内按时办结率均为100%,全年未发生因窗口工作人员责任导致所受理事项不能按时办结的情况。

(二)围绕经济发展推进公开方面

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对省、市人民政府重大政策以及本单位制定的政策法规进行公开发布。梳理汇总重大政策,于2016年9月出版印刷文件汇编手册进行宣传,并在市工信委网站上、微信平台公开政策文件,并进行解读。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方面

公开扶贫攻坚信息。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址首页设立扶贫攻坚专门版块,每月按时在市工信委网站上公开扶贫攻坚进展信息。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方面

1.积极推进决策公开

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对本单位制定的决策事项,在网站上和电子OA系统公开征求意见,并收集采纳。

2.做好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在市工信委网站上公开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

3.深化政府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在市工信委网站首页显眼位置设置专门版块,公开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等一系列政府财政资金信息情况。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方面

1.做好政策解读

2016年我委牵头起草以市委、政府名义印发的文件主要涉及大数据管理、政务信息公开等方面文件。为有效解决信息资源的“条块分割”和“信息孤岛”现象,避免信息化项目重复投资建设,提高政务信息资源综合应用效能,依据《云南省信息化促进条例》《云南省电子政务管理办法》,制定下发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政务信息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保政办发〔2016〕39号)。该文件的政策解读文件均由主要领导牵头研究上报发布。共进行解读6条。

2.回应社会关切

我委高度重视回应社会关切工作。积极做好本区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涉及本单位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我委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信息。

3.用好新闻媒体

举行大数据白皮书新闻媒体发布会,全媒体记者见证保山信息化发展、大数据产业的崛起。为配合“第4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4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信息化与信息产业“保山馆”宣传,提高“数聚保山创新发展”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我市于6月5日至6月8日开展聚焦“数聚保山 创新发展”全媒体记者保山行活动,对保山大数据产业发展建设成效进行集中采访报道。此次活动共邀请新华社、中新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网、中国日报、今日头条、云南广播电视台、新浪网、云南人民广播电台、春城晚报等中央驻滇媒体、省级主流媒体以及保山日报、保山广播电视台、保山新闻网等共20多家新闻媒体进行全程跟踪报道。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在信息公开网站显著位置编制、公布和更新了《保山市工信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设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窗口,公开受理机构名称、公办地址、办公时间、办公电话、电子邮箱等内容,专人负责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按时解答群众提出的或上级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转分的投诉案件。本年度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没有引发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