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全市经济运行15条措施的意见》(保政发〔2020〕7号)精神,推动工业企业达产增效和纳规入统,现将2020年市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奖励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市行政辖区登记注册,目前,企业生产经营正常。2020年新建投产并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由规模以下升为规模以上并在2020年初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奖励标准
对2020年新建投产并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市级每户一次性奖励15万元;对由规模以下升为规模以上并在2020年初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市级每户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三、组织程序
(一)企业申报
2021年5月14日前,企业登录“阳光云财一网通”网站(网址:http://czt.yn.gov.cn/ygyc/)填报《保山市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完成网络申报,并向当地县(市、区)工信部门报送申请材料,网络申报材料必须与书面申报材料保持一致,未按照要求进行网络申报的企业不予支持。
(二)县级初审上报
2021年5月21日前,各县(市、区)工信部门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完成辖区内申报项目材料审查、网络审核,经认真筛选汇总后,将县(市、区)联文资金申请文件及企业项目申报书1份(含电子版),一并提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项目评审与资金拨付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各县(市、区)初审上报基础上,根据项目是否符合条件、政策等情况,完成项目网络审核,对项目拟安排资金计划进行为期7天的项目公示。如公示有异议,即刻核实相关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调整后再行下拨资金。公示无异议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联文一次性全额下拨资金。
五、其他
资金分配使用全过程坚持网络申报、网络公示、结果长期公开原则。公开、公示网站为“阳光云财一网通”网站(网址:http://czt.yn.gov.cn/ygyc/)
联系人及电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黄 文,2122538。
市财政局 梁本强,2216467。
附件:保山市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奖励资金申报 表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保山市财政局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