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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04-9/20240918-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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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监督索引号53050000750201000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产业布局规划、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制定并组织实施产业投资政策建议和工业与信息化重大项目规划。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各项扶持资金安排意见。

2.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3.制定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快推进新兴产业发展,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产品质量管理工作。

4.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通信行业管理、食盐专营管理。负责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监管。组织制定工业园区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及政策措施,推进工业园区建设。负责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

5.参与编制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研究制定并

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节能降耗工作。

6.指导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及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企业的治乱减负工作。指导并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组织职称评定工作。

7.承担民航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职责,战区恢复工作职责,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职责,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职责,统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信息动员有关工作,完善军民融合发展体系。

8.统筹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指导协调通信运营业的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

9.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有关职责分工

(1)与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盐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食盐专营工作。

(2)与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新型墙材推广及墙体材料革新方面的职责。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再承担。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精准实施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纵深推进绿色工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不断提升服务企业和项目水平,加快全市工业和信息化持续健康发展。

2023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8.70%全市工业投资同比增长30.60%其中:能源外工业投资同比增长10.90%、制造业投资同比增长30.20%;全市工业园区完成规上工业总产值450.54亿元;全市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828.73亿元,同比增长1.60%,占全市GDP比重的66.10%全市电信业务总量同比增长13.43%。

一年来,主要抓了以下主要工作:

1.制定工作机制,抓好作风效能革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按照“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四项工作机制,并在工作中认真抓落实。

2.抓实项目建设,助力工业经济增长。抓好国家、省、市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措施的落实,制定了《关于加快绿色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保山市绿色工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组建项目工作专班,全力服务项目实施。

3.优化规划布局,产业培育步伐加快。始终坚持将园区作为工业经济发展的主阵地,扎实推进开发区振兴三年行动工作任务落实,各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通过市人民政府审定,并报省级备案。全市5个园区全部完成绿美园区建设并通过市级初审,上报省级等待复审。化工园区顺利通过省级复核,正在开展D级园区创建;完成保山产业园区创建2023年省级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市级审查认定工作。

4.压实目标责任,提升服务企业能力。召开了全市民营企业座谈会,引导民营企业树立发展信心,10家银行机构与40户/次民营企业达成融资意向,金额达20.82亿元。持续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工作,争取到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904.93万元,全市共有45条惠企政策在平台上发布。全市新增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1户、创新型中小企业20户,1户企业通过专精特新“小巨人”公示,目前全市优质中小企业数量达到了72户。累计对“专精特新”41户企业授信9.38亿元,新发放贷款63笔,金额4.72亿元。保山首家创新型中小企业云南保山弘毅炉窑工程有限公司在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成功,激发企业直接融资的积极性。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咖啡加工产业集群成功认定为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第八届“创客中国”云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2个项目分别荣获二等奖、优胜奖。

5.清理拖欠企业账款。2023年8月开展清理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工作专班,制定了清偿工作方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按时完成全市政府拖欠企业无分歧账款目标任务清偿工作,清偿进度100%。

6.落实惠企政策,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抓好环保整改,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形成工作合力,努力减轻企业负担。

7.加快信息产业发展,抓好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全市互联网出口带宽达3.5T,全市4G网络物理基站总数达6971个,4G移动用户数量达148.27万户。累计建成5G基站4586个,5G移动用户数量达135.68万户,305个重点场所5G网络通达率达100%。完成全市413个贫困村宽带网络到村委会、卫生室和小学全面排查,共检查1143个点,覆盖率达100%。围绕15类重点点位及其周边为重点,整治完成10500个区域空中缆线整治。开展规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能力评估完成144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发展规划科、综合法规科、原材料工业科、轻工业科、中小企业科、服务体系科、工业园区科、节能及技术创新科、通信及信息产业科、无线电管理科、财务科、人事科、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无线电监测中心。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4人(离休4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5人(离休0人,退休75人)。

年末其他人员9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9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7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4957815.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956928.7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87.27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061656.64元,增长47.7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061921.98元,增长47.72%;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265.34元,下降23.02%。主要原因是:一是当年在职人员减少2人,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二是当年追加项目资金7517893.51元,其中:保山产业园区长岭岗化工园区规划修编项目经费430000.00;2023年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3910000.00元;2023年第一批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资金2949893.51元;2023年上海援滇专项资金168000.00元;全市企业离退休困难职工春节慰问经费6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4957815.98元。其中:基本支出12385132.65元,占总支出的49.62%;项目支出12572683.33元,占总支出的50.3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061656.64元,增长47.7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12405.63元,下降2.46%;项目支出增加8374062.27元,增长199.45%;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一是当年在职人员减少2人,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二是当年追加项目资金7517893.51元,其中:保山产业园区长岭岗化工园区规划修编项目经费430000.00;2023年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3910000.00元;2023年第一批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资金2949893.51元;2023年上海援滇专项资金168000.00元;全市企业离退休困难职工春节慰问经费6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385132.6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294313.39元,占基本支出的91.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90819.26元,占基本支出的8.8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572683.3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构建公益性服务与商业性服务补助资金500000.00元,委托业务费500000.00元。用于保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运维经费,开展服务活动45场,服务企业4842家,通过平台网站发布惠企政策、新闻动态、图片展示以及微信公众号文章推送等信息共计1042条,开展企业人才培养专项16场。

2.2022年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项目5364200.00元,其中:办公费11395.00元,水费864.80元,电费11972.33元,邮电费19320.00元,差旅费121007.87元,委托业务费370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4829640.00元紧紧围绕“三管理、三服务、一突出”无线电管理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全国无线电监测网保山节点重要作用,切实保障监测中心各项工作系统高效规范运转。完成移动监测站升级改造、宝盖山TCI固定监测站升级改造工作,并通过专家组验收。完成无线电管理基础设施和技术设施运行维护工作,做好监测网运行维护工作,细致排查监测网存在隐患,及时处理故障,保障监测网畅通。

3.工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经费300000.00元,其中:办公费14139.00元,邮电费26000.00元,差旅费205700.00元,维修(护)费13338.50元,会议费3846.00元,培训费20016.50元,办公设备购置16960.00元。机关运行效率得到有效提升,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示范区提供了经费保障促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平稳发展。

4.2023年上海援滇专项资金168000.00元,培训费168000.00元深化推进沪滇协作,落实沪滇合作培训项目,开展工业经济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组织40人赴上海培训工业经济知识,提升工业系统干部队伍综合能力。

5.2023年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513589.82元,其中:水费500.00元,电费1089.82元,办公设备购置512000.00元。完成监测中心监测站升级改造,并通过专家组验收。完成无线电管理基础设施和技术设施运行维护工作,做好监测网运行维护工作,细致排查监测网存在隐患,及时处理故障,保障监测网畅通。

6.2023年第一批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资金2949893.51元,支持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企业20户,新增优质中小企业放贷规模1.50亿元,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水平得到提高,融资贵问题缓解作用明显。

7.保山市2022年电信普遍服务项目资金2000000.00元,完成建设行政村4G基站38座,边疆4G基站34座。

8.保山产业园区长岭岗化工园区规划修编项目经费430000.00元,其中:差旅费87531.58元,委托业务费342468.42元。完成保山市“十四五”信息化发展规划、保山市建设滇西工业发展规划、云南保山产业园区长岭岗化工园区专项规划编制。

9.绿色硅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奖补资金347000.00元,支持云南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龙头企业发挥技术和市场优势,推动绿色硅光伏产业技术研发创新,加快形成绿色硅产业技术创新引领优势。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956928.7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8061921.98元,增长47.72%,主要原因是:一是当年在职人员减少2人,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二是当年追加项目资金7517893.51元,其中:保山产业园区长岭岗化工园区规划修编项目经费430000.00;2023年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3910000.00元;2023年第一批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资金2949893.51元;2023年上海援滇专项资金168000.00元;全市企业离退休困难职工春节慰问经费6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42964.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745298.00元,其中:退休人员公用经费44400.00元,离休费646898.00元,离休人员遗属补助54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84401.2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02269.40抚恤910995.60元,其中:抚恤金910995.6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24342.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762043.30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27443.30元,医疗费补助434600.00元;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530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95245.8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753.12元,其中:职工大病医疗保险10700.00元、工伤保险11053.1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013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津贴补贴10133.00,为机关事业人员住房补贴

12.农林水(类)支出16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7%。主要用于培训费168000.00,为上海援滇项目,组织40人赴上海培训工业经济知识。

13.交通运输(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20711489.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99%。主要用于: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7983005.71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93222.5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54881.1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902.00元。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事业人员支出693800.17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73149.3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650.80元。无线电及信息通信监管7877789.82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36149.82元,为无线电管理基础设施和技术设施运行维护支出;资本性支出5341640.00元,主要是:无线电移动监测站升级改造建设支出2309160.00元,无线电宝盖山监测站升级改造支出1735560.00元,无线电龙陵边境二类无线电固定监测站建设支出119640.00元,无线电监测中心站升级改造支出1177280.00;对企业补助2000000.00元,为通迅基站建设补助,其中:中国移动公司411,800.00元;中国联通公司270,000.00元;中国电信公司1,318,200.00元。产业发展647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83040.00元,为公用经费支出资本性支出16960.00元,购置会议桌椅支出;对企业补助347000.00元,为市级绿色硅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56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000.00元,为全市企业离退休困难职工春节慰问经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2949893.51元,对企业补助的利息补贴,为2023年第一批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资金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00.00元,决算为217742.2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000.00元,决算为206054.2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63%,完成年初预算的98.1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1168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37%,完成年初预算的23.3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68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17742.2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000.00元,决算为206054.2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1168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3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厉行节约政策,减少车辆运行维护支出,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0147.75元,下降12.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945.75元,下降1.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202.00元,下降69.1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厉行节约政策,减少车辆运行维护支出,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机关后勤保障工作、无线电监测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调研、督查工作、招商引资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9931.99元,比上年减少140176.60元,下降11.40%,主要原因是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分项情况:一是办公费82549.69元,比上年增加8664.70元,增长11.7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经费增加;二是印刷费10614.10元,比上年减少15385.90元,下降59.1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工业和信息化》停刊;三是水费13400.00元,比上年增加8796.50元,增长191.0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桶装饮用水购买;四是电费15391.89元,比上年减少2325.20元,下降13.12%,减少的主要机房用电费用减少;五是邮电费267.00元,比上年减少10253.80元,下降97.46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网络费用减少;六是差旅费76304.88元,比上年减少5899.10元,下降7.1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经费困难,本年已发生的差旅费在次年报账;七是维修(护)费5080.00元,比上年增加465.50元,增长10.0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办公区水电维修增加;八是公务接待费11688.00元,比上年减少26202.00元,下降69.1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检查调研、招商引资商务接待减少;九是劳务费13220.00元,比上年增加8445.00元,增长176.86%,增加主要是商业局住宿区雨污分流改造支出;十是工会经费128041.38元,比上年减少5774.10元,下降4.3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全年工资总额比上年减少,计提工会经费减少;十一是福利费1350.80元,比上年减少92.20元,下降7.3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计提减少;十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6054.25元,比上年减少3945.80元,下降1.8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保险费减少;十三是其他交通费用469250.00元,比上年减少15358.00元,下降3.1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3人,发放公务交通费减少;十四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720.00元,比上年减少58952.60元,下降50.9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体检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运转所需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因公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离退休公用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资产总额21375559.54元,其中,流动资产8653.70元,固定资产20869554.8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99420.00元,无形资产397930.95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10831.3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903931.6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59.98平方米,账面原值1560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0622.0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0622.07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20622.0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20622.07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75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