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4-9-/2022-0615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2-06-15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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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一批上海市帮扶云南省项目经费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24),考核自评总分数100分。通过此次绩效自评,部门预算执行的基本情况、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部门项目支出绩效指标、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中基础工作、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绩效信息公开及其他项均达到预期效果。经逐项对照自评,自评得分98分,本次绩效评价各项工作自评结果: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158日,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上海市帮扶云南省项目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2160号)文件,下达2021年第一批上海市帮扶云南省项目资金16.80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0%

2021年,实际使用2021年第一批上海市帮扶云南省项目资金16.8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完成滇西辐射中心建设宣传能力提升培训40人,年初目标40人,得分10分。培训合格率100%年初目标100%,得分10分。年内培训任务完成率100%年初目标100%,得分10分。总成本16.80万元,年初目标16.80万元,得分10分。赴上海培训人均费用4200/人,年初目标4200/人,得分10分。培训对象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明显提高,年初目标能力明显提高,得分1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5%年初目标大于等于95%,得分20分。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深入分析预算执行进度慢、绩效水平不高的原困,对绩效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进行研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不断提高职工绩效管理意识和水平。部门内加大绩效结果运行和共享,本年在绩效自评应用上年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评估评价的相关结果,确保预算资金安全有效,保障部门年初目标的如期实现。

本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等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建议主管部门对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开展相应的培训,以提高绩效自评质量

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包括项目整改和绩效目标调整完善等相关内容。

项目整改和绩效目标调整完善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强化资金绩效管理,确保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

二、佐证材料

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为深化推进沪滇协作,落实沪滇合作培训项目,提升滇西工业重镇打造能力,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上海交通大学组织保山市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各园区工信部门、相关市直部门及各企事业单位干部开展滇西工业重镇打造能力提升的培训工作。从宏观政策方面、新兴产业方面、管理创新方面邀请资深教授、行业专家、知名企业家对保山市各级干部进行集中授课。通过对新型工业化、现代产业体系、西部大开发、乡村振兴、“双碳”经济、“双循环”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等战略的学习,提升干部政策认知和理解,认清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复杂形势下,我国经济发展的趋势、机遇和挑战,对保山市工业发展方向有深入思考。通过对硅产业、光伏产业、电子信息产业、工业互联网、数字经济等领域的国家发展现状趋势、产业链供应链布局情况、产业转移方向等知识学习,提升干部对细分产业的知识积累,通过工业园区和先进企业的参观考察,进一步提升干部对先进地区产业发展模式的学习。通过对全面深化改革和执政理念下,政府管理创新、政务创新、思维创新等方面的学习,提升领导干部工作中的科学管理能力;达到统一思想,聚焦产业,创新提升,加快培养一支适应新时代,抢抓新机遇,服务新产业的高素质干部队伍。通过校内学习、校外参观、结业考试,综合提升干部能力。完成滇西辐射中心建设宣传能力提升培训40人。

2.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

202158日,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上海市帮扶云南省项目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2160号)文件,下达2021年第一批上海市帮扶云南省项目资金16.80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0%

2021年,实际使用2021年第一批上海市帮扶云南省项目资金16.80万元,其中:培训费16.8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

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通知》(保政办发〔202131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24)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对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2021年第一批上海市帮扶云南省项目资金的整个实施过程进行了全面、科学、细致评价。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1下达第一批上海市帮扶云南省项目资金16.80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0%。实际使用2021年第一批上海市帮扶云南省项目资金16.80万元,其中:培训费16.8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完成滇西辐射中心建设宣传能力提升培训40人,完成年初目标值能力提升培训40人的100.00%。质量指标:培训合格率,年初目标值100.00%,完成100.00%。时效指标:年内培训任务完成率,年初目标值100.00%,完成100.00%。成本指标:一是总成本16.80万元年初目标值16.80万元完成100.00%;二是赴上海培训人均费用4200/人,年初目标值4200/人,完成100.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培训对象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明显提高,年初目标值明显提高,完成100.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5%以上。

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深入分析预算执行进度慢、绩效水平不高的原困,对绩效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进行研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不断提高职工绩效管理意识和水平。部门内加大绩效结果运行和共享,本年在绩效自评应用上年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评估评价的相关结果,确保预算资金安全有效,保障部门年初目标的如期实现。

其他佐证材料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上海市帮扶云南省项目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21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