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2〕4号),考核自评总分数100分。通过此次绩效自评,部门预算执行的基本情况、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部门项目支出绩效指标、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中基础工作、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绩效信息公开及其他项均达到预期效果。经逐项对照自评,自评得分91分,本次绩效评价各项工作自评结果: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1年1月4日,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财政应返额度资金的通知》(保财建〔2021〕1号)文件,下达2020年结转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196.99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0%。
2021年,实际使用2020年结转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107.5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54.62%。
2.完成的绩效目标。
完成龙陵无线电二类固定监测站建设1站,年初目标1站,得分10分。无线电监测站(点)运行维护18站,年初目标18站,得分10分。建设项目质量达标率100%,年初目标100%,得分10分。建设成本控制率≤15%,年初目标≤15%,得分10分。干扰申诉办结率100%,年初目标≥95%,得分10分。重大活动、考试保障率100%,年初目标100%,得分1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0%,年初目标大于等于90%,得分20分。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由于无线电固定监测站建设从招标到试运行验收合格需要1年半左右,建设资金需要跨年使用,加之财政资金调度困难,不能形成有效支出,导致没有完成支出进度,财政资金执行率54.62%。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深入分析预算执行进度慢、绩效水平不高的原困,对绩效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进行研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不断提高职工绩效管理意识和水平。部门内加大绩效结果运行和共享,本年在绩效自评应用上年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评估评价的相关结果,确保预算资金安全有效,保障部门年初目标的如期实现。
本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等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建议主管部门对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开展相应的培训,以提高绩效自评质量。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包括项目整改和绩效目标调整完善等相关内容。
年度财政资金预算数196.99万元,执行数107.59万元,执行率54.62%,预算执行进度慢。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协调,争取财政部门支持,加快支出进度。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强化资金绩效管理,确保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判断,要求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这对用好管好频谱资源、全面加强无线电管理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无线电频谱作为信息无所不在和交互传输的重要载体,已经成为国家重要的基础和战略资源,将在建设“制造强国”“网络强国”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应充分认识加强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科学管理频率资源,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有利于保护民用航空、广播电视、公众通信、水陆交通、医疗救护、公安消防、公用事业等重要部门和重点行业的无线电业务畅通,有利于保障各类无线电业务的正常开展,为全市重大活动、防邪反邪、反恐、水上搜救和处置社会突发性事件等提供可靠的无线电通信服务保障。全市无线电管理按照“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分工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贯彻“科学管理、促进发展”的方针,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依法监管,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行业单位依法管理,全社会广泛支持”的无线电管理工作格局。对照新时代无线电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积极主动、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和坚持务实、高效、廉洁的工作作风,紧紧围绕“三管理、三服务、一突出”无线电管理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全国无线电监测网保山节点重要作用,切实保障监测中心各项工作系统高效规范运转。完成龙陵二类无线电监测站机房、铁塔、设备、系统安装调试等工作,并通过专家组验收。完成无线电管理基础设施和技术设施运行维护招标工作,配合运维公司完成2021年监测网运行维护工作,细致排查监测网存在隐患,及时处理故障,保障监测网畅通。
2.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
2021年1月4日,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财政应返额度资金的通知》(保财建〔2021〕1号)文件,下达2020年结转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196.99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0%。
2021年,实际使用2020年结转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107.5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54.62%,其中:办公费0.74万元、水费0.01万元、电费0.46万元、邮电费6.31万元、物业管理费9.00万元、差旅费1.23万元、委托业务费74.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1.56万元。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通知》(保政办发〔2021〕31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2〕4号)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对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2021年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的整个实施过程进行了全面、科学、细致评价。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下达2020年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196.99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0%。实际使用107.5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54.62%,其中:办公费0.74万元、水费0.01万元、电费0.46万元、邮电费6.31万元、物业管理费9.00万元、差旅费1.23万元、委托业务费74.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1.56万元。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完成龙陵无线电二类固定监测站建设1站,年初目标1站,完成100.00%。完成无线电监测站(点)运行维护18站,年初目标18站,完成100.00%。
质量指标:建设项目质量达标率100%,年初目标100%,完成100.00%。
成本指标:建设成本控制率≤15%,年初目标≤15%,完成100.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指标:干扰申诉办结率100%,年初目标≥95%,完成100.00%。
社会效益指标:重大活动、考试保障率100%,年初目标100%,完成100.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0%,年初目标大于等于90%,完成100.00%。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深入分析预算执行进度慢、绩效水平不高的原困,对绩效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进行研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不断提高职工绩效管理意识和水平。部门内加大绩效结果运行和共享,本年在绩效自评应用上年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评估评价的相关结果,确保预算资金安全有效,保障部门年初目标的如期实现。
(五)其他佐证材料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财政应返额度资金的通知》(保财建〔202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