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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04-9-/2022-0622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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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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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2〕4号),考核自评总分数100分。通过此次绩效自评,部门预算执行的基本情况、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部门项目支出绩效指标、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中基础工作、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绩效信息公开及其他项均达到预期效果。经逐项对照自评,自评得分93分,本次绩效评价各项工作自评结果:优秀。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1年2月19日,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建〔2021〕11号)文件,下达收入数1,260.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3.62万元;项目支出276.98万元(上年结转无线电资金196.99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0%。2021年,决算数1,423.5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12.93%,其中:基本支出1,250.0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27.09%;项目支出173.5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62.65%

2.完成的绩效目标。

年初预算数1,260.60万元,执行数1,423.58万元,得分5。全市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6.10%,年初目标11.00%左右,得分5分。全市完成非电工业投资138.81亿元,年初目标138.00亿元,得分10分。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144.53亿元,年初目标180.00亿元,得分8分。完成招商引资项目12个,年初目标12个,得分10分。全市完成民营经济增加值6.90%年初目标5.00%得分5分。按时开展相关工作100%年初目标100%,得分3分。成本控制率100%年初目标100%,得分3分。全市完成电信业务总量增长29.70%年初目标20.00%,得分3分。带动企业入园,促进保山经济社会发展100%年初目标100%,得分2分。完成重点行业企业节能监察9户,年初目标9户,得分2分。全面促进保山经济可持续发展100%年初目标100%,得分2分。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0%年初目标大于等于90%,得分20分。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总额、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非电工业投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4项指标未完成年初目标,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年初批复的项目资金,年终财政收回,不能形成有效支出。二是统筹疫情防控和工业经济发展任务艰巨,“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压力持续加大,规上工业增加值、能源以外工业投资增速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三是产业培育任务艰巨,能源供需、能耗双控、要素保障等矛盾日趋突出,好项目、大项目支撑严重不足;四是企业生产经营受市场影响,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导致企业成本增加,考虑到市场竞争力,部分企业压缩自身利润,企业生产经营受市场影响较大。五是信息化推进依然较难。信息化基础设施尚在建设当中、投融资服务体系不够健全、市场参与程度不高、产业发展集聚度较低。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是存在绩效管理中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二是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有待加强。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下一步将专门针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整体支出的特点,强化预算绩效申报工作,强化项目实施方案预报,保证质量,在计划期内完成目标任务并达到预期效益。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包括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水平提高、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调整完善等相关内容。

年度财政资金决算数1,423.5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12.93%,其中:基本支出1,250.0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27.09%;项目支出173.5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62.65%项目支出预算执行不到位,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协调,争取财政部门支持。

针对存在问题,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管理中,一是加强同上级联系,进一步加强与市财政预算编报、审核的衔接,强化内部预算支出管理、跟踪,按月对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二是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绩效目标尽可能的全面、细化,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设立的科学性,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深入分析预算执行进度慢、绩效水平不高的原困,对绩效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进行研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不断提高职工绩效管理意识和水平四是部门内加大绩效结果运行和共享,本年在绩效自评应用上年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评估评价的相关结果,确保预算资金安全有效,保障部门年初目标的如期实现五是本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等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六是建议主管部门对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开展相应的培训,以提高绩效自评质量。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强化资金绩效管理,确保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部门支出情况以及当年市委、市政府布置的重点工作。

本年收入1,423.58元,比上年减少4,903.14元,下降77.50%。本年支出1,423.58元,比上年减少4,695.02元,下降76.73%,其中:基本支出1,250.05万元,比上年减少175.69元,下降12.32%;项目支出173.53元,比上年减少4,519.32元,下降96.30%。分类情况:工资福利支出861.06元,比上年减少118.67万元,下降7.69%;商品和服务支出285.27万元,比上年减少188.70万元,下降39.8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2.12元,比上年减少79.11元,下降23.18%;资本性支出15.13,比上年减少422.66元,下降96.54%。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当年在职人员退休5人,离休人员死亡1人,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二是中央电信普遍服务试点补助资金比上年减少3,659.07元、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比上年减少259.42元。

2021年,全市工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保山现场办公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凝心聚力、提振信心,开拓创新、苦干实干,克服电力短缺、能耗双控、疫情防控等不利因素,围绕全年目标任务,集中促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平稳发展。

2021年,全市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1%完成非电工业投资同比下降10.3%完成民营经济增加值645.67亿元,增长6.9%,占GDP比重55.4%。完成电信业务总量同比增长29.7%工业园区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6%;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25%;非电工业投资同比下降9.81%

一年来,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1)围绕年度目标抓任务落实。围绕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目标任务,认真开展项目投资和企业经营情况调研,了解企业年度生产计划和项目投资计划,分析存在的问题,编制好2021年发展计划和增量支撑,确定发展目标、努力方向和工作重点及措施。全力做好运行监测分析、抓好重点产业发展、抓好规模企业培育、抓好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工作,多措并举进一步压实责任,全力抓好目标任务完成。

(2)围绕工业企业抓服务提升。一是扎实推进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工作,调整部分领导和挂钩联系的民营企业;开展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干部进驻企业帮扶工作。通过进驻企业开展帮扶活动,掌握了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帮助企业解决存在问题。二是助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快生产,有效促进工业经济发展。三是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和企业投诉问题线索处理力度,积极推动问题线索尽快解决。四是全年开展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省级 3项、市级3项;2021年度跨部门联合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1项。五是利用保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通过集中或线上培训、志愿帮扶、视频网络招聘、创业辅导等形式,开展了保山学院专场招聘会、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数字化赋能专项培训、企业服务能力提升培训、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等一系列活动。完成网站政策法规宣传142条、网站图片展示96条、网站新闻动态121条、平台微信公众号推送245条,活动通稿报送18篇,入驻机构59家。

3)围绕规模企业抓总量扩大。组织94户企业参加2021年规模企业财务统计暨成本费用调查业务直播培训,学习工业生产统计、名录审核、财务状况与成本费用调查知识。对符合条件的拟纳规企业加强指导,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企业达产增效,同时积极培育“下升上”企业,发展壮大规模企业。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4)围绕建设项目抓投资增长。努力协调土地、林地、电力、燃气、资金等要求,加快推进全市在库的163个能源以外工业项目建设进度。

5)围绕工业园区抓产业培育。围绕园区产业定位,加快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完善水、气、电、路、仓储物流、标准厂房等园区城市功能配套设施建设,增强园区发展空间和发展动力。重点培育引导绿色硅材产业、食药产业、绿色化建产业、轻纺产业、电子信息产业五大产业集群,向产业园区和“园中园”集聚。

6)围绕环保督察抓问题整改。认真整改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深入一线现场核查督导整改工作。

7)围绕能耗双控抓技术创新。一是全面梳理排查保山市辖区内全部高耗能企业和项目,切实加大能耗双控力度,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转型升级。二是按照“十四五”期间实现重点行业企业节能监察全覆盖要求,对我市钢铁、水泥行业9户重点高耗能企业开展节能监察,经过监察我市所有企业符合国标限定值要求,部分企业达到优秀。三是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四是7户企业申报云南省数字新基建重点示范第一批项目库,4户企业申报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五是扎实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和报废汽车回收工作,全市推广新能源汽车195辆,组织申报省级财政奖励资金195万元,回收报废汽车18084辆。

8)围绕通信安全抓网络保障。一是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更上一个新台阶。二是扎实开展边境信息通信网络保障能力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及时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三是科学合理配置无线电频谱资源,规范开展无线电频率、台(站)行政审批工作。四是着力开展打击治理“黑广播”、“伪基站”专项行动,加大对无线电频谱的监测和数据分析,积极排查不明信号,及时与公安、广电、市场监管等单位的沟通配合,有效防范打击治理“黑广播”、“伪基站”,切实维护好空中电波秩序。五是认真开展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监督检查工作。六是做好无线电保障工作。

9)围绕重点任务抓创建工作。一是积极开展族团结创建“进企业”工作。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载体,广泛宣传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氛围。二是参与保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牵头推进“飞线”整治,组织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电力等企业对6类198个创文实地测评点位及其周边、中心城区5个街道649个区域开展“飞线”整治工作。三是着力打造创文营业厅示范点。

10)围绕部门职责抓责任落实。一是按照市委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紧盯年节假期,管住重要环节,看住“关键少数”,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没有超标准、以会代训、宴请等违纪违规现象。2021年,局党组和局机关纪委未收到信访举报,本单位干部职工和党员没有发生违纪违法行为。二是抓好巡视巡察一体整改,强化制度建设,正风肃纪。按照中央、省委各类巡视巡察工作和市委巡察“回头看”、环保巡察、重点项目巡察等工作要求和审计工作要求,实施一体整改,完善制度建设。三是在市安委会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开展全面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工作两次,同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加强日常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确保了工信系统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四是在市国安办指导下,进一步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加强国家安全学习、宣传,全面的推动总体国家安全观入脑入心,在工信系统中营造维护全局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夯实国家安全的政治根基。加强服务,全面推进工业经济发展,认真开展本系统、本行业国家安全的隐患排查和化解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风险研判,及时解决危及国家安全的各类隐患。五是在市委政法委的指导下,加强市(县、区)工作的统筹协调,按各级要求,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创建工作。全面推进保山工信系统的平安单位创建工作,深入抓好扫黑除恶常态化治理、矛盾纠纷排查、邪教防范、禁毒、强边固防、信访维稳、信息网络建设、通讯基础建设、疫情防控等工作开展,确保了工信系统社会的和谐稳定。六是认真挂钩村帮扶和乡村振兴工作,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挂联人员和结对户,做到人人参与、人人帮扶。七是认真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发展党员、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党费管理、非公企业党建、基层党建巩固深化年、创建基层党建精品示范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青妇儿工作、老干部、禁毒防艾、政务信息等各项工作,各项工作平稳推进。

2.简要概述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1)预算执行情况。

年初预算数1,260.60万元,执行数1,423.58万元,执行率112.93%

2)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全市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6.10%,年初目标11.00%左右;完成非电工业投资138.81亿元,年初目标138.00亿元;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144.53亿元,年初目标180亿元;完成招商引资项目12个,年初目标12个

质量指标:全市完成民营经济增加值6.90%年初目标5.00%

时效指标:按时开展相关工作100%,年初目标100%。

成本指标:成本控制率≤100%,年初目标≤100%。

3)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全市完成电信业务总量增长29.70%年初目标20.00%

生态效益指标:带动企业入园,促进保山经济社会发展100%,年初目标100%。完成重点行业企业节能监察9户,年初目标9户。

可持续影响指标:全面促进保山经济可持续发展100%,年初目标100%。

(3)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0%,年初目标大于等于90%。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通知》(保政办发〔202131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24)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对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的整个实施过程进行了全面、科学、细致评价。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通过绩效评价,评价整体财政支出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资金使用的合规合法性及其成效,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并为确定以后年度的支出预算提供依据。

2.自评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分基础工作、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评价管理三大方面,及组织保障、指标体系、范围规模、管理模式、绩效目标公开、范围规模、质量控制、结果应用、结果公开等九个分项解释、评价分值、指标说明等,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成立由局领导为组长的机关支出绩效自评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自评的领导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行政办公室,负责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2)组织实施。

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听取相关人员情况介绍,实施前期调研工作,充分了解评价资金的有关情况。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和收据到的资料,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自评方案。

(3)实施评价。

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在财务人员的全力配合下,根据自评方案对所掌握的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根据部门预期绩效目标设定的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业务资料。根据部门预算安排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收支财务资料。根据业务资料、财务资料,按照自评方案对履职效益或质量做出评判。对照评价指标体系与标准,通过分析相关评价资料,对部门整体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判并利用算术平均法计算打分。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自评报告。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1)收入。2021年部门年初预算收入数1,260.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643.10万元减少382.50万元,下降23.2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对企业的补助项目资金减少177.00万元;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经费减少50.0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165.00万元。决算数1,423.58万元, 比上年决算数6326.72万元减少4903.14万元,下降77.50%;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62.98万元,增长12.93%,比年初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费用、春节慰问费、在职人员绩效、一次性抚恤金等不纳入年初预算。

2)支出。2021年部门年初预算支出数1,260.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643.10万元减少382.50万元,减23.2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对企业的补助项目资金减少177.00万元;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经费减少50.0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65.00万元。决算数1,423.5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6,326.72万元减少4903.14万元,下降77.50%;比年初预算数1,260.60万元增加162.98万元,增长12.93%,比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8.12万元、行政人员的政府性绩效80.00万元、公务员嘉奖1.50万元、2020年综合绩效奖励19.65万元、事业人员的政府性绩效奖励(按月发放部分)4.10万元、2020年度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17.13万元、高龄护理费或因病护理费11.88万元、离休人员遗属补助7.82万元、中组13号,8.13人员补助2.91万元、一次性抚恤金115.59万元。

3)上年结转无线电资金196.99万元,本年无结余结转经费。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全市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6.10%,年初目标11.00%左右;完成非电工业投资138.81亿元,年初目标138.00亿元;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144.53亿元,年初目标180亿元;完成招商引资项目12个,年初目标12

质量指标:全市完成民营经济增加值6.90%年初目标5.00%

时效指标:按时开展相关工作100%年初目标100%

成本指标:成本控制率100%年初目标100%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6.10%,年初目标11.00%左右,未完成4.90%;完成非电工业投资138.81亿元,年初目标138.00亿元,未完成0.81亿元;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144.53亿元,年初目标180亿元,未完成35.47亿元。未完成的原因:一是统筹疫情防控和工业经济发展任务艰巨,“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压力持续加大,规上工业增加值、能源以外工业投资增速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是产业培育任务艰巨,能源供需、能耗双控、要素保障等矛盾日趋突出,好项目、大项目支撑严重不足;三是企业生产经营受市场影响,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导致企业成本增加,考虑到市场竞争力,部分企业压缩自身利润,企业生产经营受市场影响较大。四是信息化推进依然较难。信息化基础设施尚在建设当中、投融资服务体系不够健全、市场参与程度不高、产业发展集聚度较低。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指标:全市完成电信业务总量增长29.70%年初目标20.00%

生态效益指标:带动企业入园,促进保山经济社会发展100%年初目标100%。完成重点行业企业节能监察9户,年初目标9户。

可持续影响指标:全面促进保山经济可持续发展100%年初目标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0%年初目标大于等于90%

(四)上年度部门整体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1.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建立整改机制针对我局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我局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2.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根据情况调整项目或相应调减项目预算,直至取消该项支出。

3.部门绩效评价信息反馈公开机制我部门严格按照《预算法》、《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发〔2016〕80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在部门门户网站预算公开专栏公开上年实施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包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和纳入自评范围的所有项目自评报告,并在部门决算中公开绩效评价结果。  

同时建立部门内部的信息反馈机制。我部将自评项目绩效结果信息、问题及整改意见等及时反馈给项目实施主体科室,以内部通报等形式确保部门内部可查询、可借鉴、可参考。充分运用自评结果,发挥其在促进项目管理工作,总结完善制度办法,合理调整资源配置的积极作用。

(五)其他佐证材料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建〔202111号)。

 

附件: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