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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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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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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司法局2025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31500000

保山市司法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负责省级及以上有关部门和市级及以上人大常委会征求市政府意见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草案的办理工作。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管理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后勤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治调研与督察科、立法科、戒毒工作管理科、社区矫正管理科(社区矫正支队)、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管理科、装备财务保障科、科技信息科;另设政治部(警务部)。

所属公益性事业单位1个,为保山市行政复议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围绕中心,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在服务经济发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领域,认真履行职责。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不断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督促指导行政执法部门梳理问题,以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措施。不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围绕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情况、落实“企业安静期”等情况牵头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公共法律服务企业质效不断提高。从对企普法宣传、企业法治体检、涉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方面为企业提供多功能全方位法律服务。涉企行政复议监督效能不断提升,加快涉企行政复议申请办理,助推涉企行政争议化解进入“快车道”。

2.围绕重点,深入推进律师法律顾问服务基层治理工作。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顾问”工作,不断推动基层依法治理。切实把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作为推动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困难群体倾斜,解决人民群众关的现实利益问题,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有力抓手。充分发挥村(社区)律师法律顾问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帮助做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集体会议讨论决定事项合法合规的审查监督。充分发挥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战斗保垒作用,把“线下定期坐诊”与“线上及时答疑”、远程服务与上门服务结合起来,设立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与村(社区)委会共建模式,帮助困难群众、弱势群体实现法律服务需求。

3.围绕要点,不断推动行政复议工作提档升级。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持续发布行政复议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并针对行政复议中发现的问题,到各县(市、区)及政府部门开展行政复议法专题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常抓不懈,对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实行“一季度一通报”,保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4.常态化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造良好社会法治环境。联合市委宣传部在电视台、报纸、网站,各级融媒体中心和各部门宣传平台开设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题(专栏),进行全媒体、全方位、多角度普法宣传。全面落实市委常委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通过开展主题教育、普法骨干培训、政法干警集训等方式不断抓实“关键少数”的法律法规学习。深入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结合村(社区)实际,将法治文化建设整合到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农家书屋、党群服务中心、综治中心和党建书屋等,融入法治文化元素,形成覆盖全市的法治文化阵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4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676,8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676,8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0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246,000元,同比增长2.92%。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变动,新增军转干部1名,因此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缴费增加,二是根据过紧日子工作要求项目支出削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676,800元,其中:本年收入8,676,8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676,8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246,000元,同比增长2.92%。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变动,新增军转干部1名,因此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缴费增加,二是根据过紧日子工作要求项目支出削减。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676,8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676,800元,其中:基本支出8,406,8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66,000元,同比增长3.2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新增军转干部1名,因此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缴费增加;项目支出27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0,000元,同比下降6.9%,主要原因是:根据过紧日子工作要求项目支出削减。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40601公共安全—司法—行政运行6,390,900元,主要用于人员和运转;

2040602公共安全—司法—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000元,主要用于机关党支部活动;

2040605公共安全—司法—普法宣传12,000元,主要用于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全覆盖工作以及开展法治边关行活动;

2040607公共安全—司法—公共法律服务31,900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办案补助的支付、法律热线和网络平台咨询补贴;

2040608公共安全—司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90,000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

2040610公共安全—司法—社区矫正22,000元,主要用于监外执行特殊人群管理教育工作。

2040612公共安全—司法—法治建设110,100元,主要用于法治政府建设省级示范创建评估验收、行政应诉律师服务经费、依法治市监督检查工作;

2040650公共安全—司法—事业运行212,500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17,900元,主要用于支付离休职工养老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52,7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28,8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3,800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71,1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补助;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1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大病医疗保险。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本部门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51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5,516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司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1,20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司法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司法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46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司法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1,2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2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保山市司法局重点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290,000元,分别为:

1.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专项经费,绩效目标:保障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保山考点的考务等工作正常开展。

2.司法行政办案业务经费,绩效目标:保障依法治市、行政复议应诉法律服务经费、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社区矫正巡查、普法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等司法行政职能工作顺利开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司法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76,500元,较上年增加24,100元,增长3.6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新增军转干部1名,因此对应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保山市司法局资产总额6,455,667.64元,其中,流动资产40,871.68元,固定资产2,864,601.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530,000元,无形资产20,194.06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54,546.1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05,308.6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31项,账面原值474,952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22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31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