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50000147300000
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主要职能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政办发〔2016〕142号)精神、《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15】50号)精神,设立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归口保山市司法局管理正处级行政机构,承担我市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教育矫治工作。职责调整:取消劳动教养管理工作职责,履行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职责。增加对吸毒人员中的特殊病感染者及特殊病患者进行管理服务工作职责,加强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工作职责。其主要职责是:
⒈贯彻执行强制隔离戒毒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发展目标,编制全所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实施。
⒉依法实施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收治管理、教育矫治、戒毒治疗、习艺劳动和解除等工作;负责对公安机关委托的被决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人员的吸毒人员进行生理脱毒治疗。
⒊负责强戒人员的生活管理和卫生防疫工作;依法做好吸毒人员中的特殊病感染者和特殊病患者的收治管理工作;处置所内突发事件,维护戒毒场所安全稳定。
⒋协调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关系;开展违法犯罪线索深挖工作。
⒌编制习艺劳动规划和年度习艺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安全生产、质量管理、设备管理、产品营销、环境保护等工作;对下属企业进行指导性、政策性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⒍负责全所经费预算、管理、使用、报批、决算工作;负责保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场所基本建设、物资采购等工作。
⒎负责领导班子建设、警察职工队伍建设以及组织、宣传、人事警务、警务督察、教育培训和工青妇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请干部任免工作;负责劳动工资、社会保障、职工管理及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
⒏负责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内部审计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⒐负责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场所正规化建设和创建现代化文明强戒所工作。
⒑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以上职责,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内设20个机构(正科级):政治部(警务督察大队)、监察室、办公室、所政管理科、调查科、戒毒科、教育矫治科(心理矫治中心)、生活卫生科、习艺劳动科、财务科、信息技术科、后勤保障科、警戒保卫科(警戒护卫队)、医务室、入所大队(下设两个副科级中队)、一大队(下设两个副科级中队)、二大队(下设两个副科级中队)、三大队(下设两个副科级中队)、四大队(下设两个副科级中队)、女子大队(下设两个副科级中队)。
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法专项编制120名。其中,所长1名(正处级)、政委1名(正处级),副所长2名(副处级)、副政委1名(副处级),纪委书记1名(副处级)、政治部主任1名(副处级);正科级领导职数26名(含政治部副主任1名,大队长、教导员),副科级领导职数34名。非领导职务设置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归口保山市司法局管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2019年,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紧紧围绕所党委年初确定的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以确保场所安全稳定为第一要务,认真履行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职责,推动教育矫治向精细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立足新的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实际,把握新的发展形势,抢抓机遇,牢固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重点强化履职敬业责任,锐意进取,确保场所的安全稳定,实现强制隔离戒毒 “收得下,管得住,矫治好,跑不了”的工作目标、确保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场所基本建设项目有序推进。在市委市政府、市财政局的支持保障下,我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戒毒工作方针政策,严格遵守《会计法》《预算法》及财经纪律,认真执行国家的财务规章制度,随着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加强和改进工作方法,努力适应工作任务发展的需要;结合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及时合理编制部门经费预算,加强戒毒经费预算支出管理与核算,严格划分各项费用开支范围,执行国家相关费用开支标准,坚持厉行节约,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充分发挥财务服务保障职能,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较好的履行会计核算与监督的职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分别是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7人,其中:行政编制 120人,工勤编制4人,政府购买服务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1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11人,财政部分供养3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23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23人。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9,258,4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008,4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25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9,258,400元,其中:本年收入29,008,400元,上年结转250,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008,400元(本级财力23,008,4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6,00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9,258,4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9,258,400元,其中,基本支出25,728,400元,项目支出3,53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支出25,449,6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1,700元; 卫生健康支出1,437,100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工资福利支出19,540,800元(其中:基本支出19,540,800元、项目支出0元),具体构成为:基本工资3,842,400元、津贴补贴8,933,200元、奖金320,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2,357,9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84,3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25,9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4,500元、医疗费22,4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辅警工资)2,50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439,300元(其中:基本支出6,159,300元、项目支出2,280,000元), 具体构成为:办公费681,100元、印刷费10,000元、手续费1,000元、水费90,000元、电费680,000元、邮电费85,000元、差旅费240,000元、维修(护)费10,000元、会议费1,000元、培训费110,000元、公务接待费40,000元、被装购置费900,000元、劳务费102,000元、委托业务费30,000元、工会经费447,200元、福利费8,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5,000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及公务用车租车费)1,120,2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718,8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28,300元(其中:基本支出28,300元、项目支出1,000,000元),具体构成为:生活补助22,700元、医疗费补助1,004,5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00元 ;资本性支出2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50,0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85,000元,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长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长0%。原因分析说明: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4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长0%。变动原因分析说明:主要是结合2018年我所实际公务接待费用支出25,059元,在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中,考虑到2019年我所强制隔离戒毒收治任务加重,公务活动频繁,在不超上年公务接待费预算的基础上,尽量压缩公务接待开支,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公务接待预算持平。
(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245,000元,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0元,同比增长0%,主要是2019年车编、实有车辆数与2018年相同,无购置车辆,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增0元,同比增长 0元,变动原因分析说明: 2019年车编、实有车辆数及车辆运行维护核定经费与2018年相同,无增减变化。。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指标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5,728,400元,比上年预算增9,740,104元,同比增长60.92%,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⒈工资福利支出19,540,800元,占基本支出的75.95%。与上年对比,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6,164,391元、同比增46.08%,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制度改革和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制度改革后,调整基本工资、津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等纳入部门预算工资福利支出和辅警人员工资、五险一金费用等支出。
⒉商品和服务支出6,159,300元,占基本支出的23.94%。与上年对比,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增3,577,749元,同比增138.59%,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强制隔离戒毒业务工作经费和技术装备等费用。
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300元,占基本支出的0.11%。与上年对比,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较上年减少2,036元,同比减6.71%,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遗属补助人员减少1人。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3,53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9,550,000元,同比下降73.01%,主要是场所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减少。其中:
⒈强戒人员戒毒康复治疗经费1,00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28.33%。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执行新的《保山市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基本支出经费标准》,按收治规模2000人计算,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与2018年持平。
⒉强戒场所所政管理水电经费68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19.26%。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执行新的《保山市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基本支出经费标准》,按收治规模2000人计算,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与2018年持平。
⒊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管理教育经费50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14.16%。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执行新的《保山市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基本支出经费标准》,按收治规模2000人计算,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与2018年持平。
⒋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被服经费90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25.5%。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执行新的《保山市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基本支出经费标准》,按收治规模2000人计算,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与2018年持平。
⒌强制隔离戒毒业务工作(调遣费、回访调查费、传染病查治费、所政设施维修、安全保卫费)经费20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5.67%。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增200,000元、同比增10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结合强制隔离戒毒业务工作实际,根据新的《保山市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基本支出经费标准》,新增强制隔离戒毒业务工作(调遣费、回访调查费、传染病查治费、所政设施维修、安全保卫费)缺口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解决。
⒍财政应返还项目额度结转结余25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7.08%。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减少1,180,500元、同比减472.2%,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财政收回应返还项目额度,项目经费结转2018使用,结转项目2018年已实施完成,财政应返还项目额度结转结余较上年减少。2018年财政收回应返还项目额度250,000元为2018年中央戒毒专项补助执法记录仪数据及平台建设经费,该项目为省级统一实施项目,2018年正在实施尚未完成,该项目经费结余结转2019年使用。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6,159,30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3,577,749元,同比增(减)138.59%,占基本支出的23.94%,主要是新增强制隔离戒毒业务工作经费和技术装备等费用。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2019年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采购预算总额1,6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5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19年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共申报项目5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财政预算安排3,28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5个,其中:重点项目5个,财政预算安排3,28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5个。2019年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四)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是指强制隔离戒毒管理部门及强制隔离戒毒所用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的各项开支,包括伙食费、被服费、水电费、日用品补助费、医疗康复费、杂支费等。
(五)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是指强制隔离戒毒管理部门及强制隔离戒毒所用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的各项开支,包括教育矫治费、心理治疗费、习艺费、社会帮教费、回访调查费、传染病查治费、诊断评估费等。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1-1
0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1-2
0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1-3
04.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1-4
05.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1-5
0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6
0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7
08.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8
09.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9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市本级) 1-10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11
12.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12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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