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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3-7-16_C/2018-042500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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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7-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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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司法局关于表彰2016年度优秀法律援助案例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

2016年,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理念,围绕当前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扩大援助范围和援助面,办理了大量的案件,充分满足了广大弱势群体的法律需求,使贫困弱势群体享受到了法律的公正。为更好地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市司法局组织开展全市优秀法律援助案件评选活动,在各县(市、区)选报的案例基础上,评选出优秀案例29篇。其中刑事类案例11件、民事类案例18件。现通知如下:

一、优秀刑事类案例(11件)    

1.法律援助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维权

推荐部门:隆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人:姚卫果(云南春裕律师事务所律师)

2.少年致人重伤被公诉法律援助辩护获缓刑

推荐单位:昌宁县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人:杨巧(昌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3.法律援助为未成年人依法维权

推荐部门:隆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人:杨建茂(云南吉昌律师事务所律师)

4.谢某某运输毒品案

推荐部门:龙陵县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人:莫再若(云南若在律师事务所律师)

5.私藏枪支获刑罚法援维权判缓刑

推荐部门:隆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人:邢佳兴(云南春裕律师事务所律师)

6.法律援助施援手受援人自首获认定

推荐部门:腾冲市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人:杨荣钦(云南正旭律师事务所律师)

7.过失险犯重罪受援得获轻处

推荐部门:腾冲市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人:金芋廷(云南腾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8.千亩林地失火谁之过

推荐部门:腾冲市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人:王桂云(腾冲市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

9.法律援助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推荐部门:昌宁县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人:尹清云(昌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10.尽心尽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推荐部门:保山市法律援助办公室 承办人:赵玉涵(云南德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11.无知初犯法援维权

推荐部门:保山市法律援助办公室 承办人:杨宏豪(云南旦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优秀民事类案例(18件)   

(一)婚姻家庭

1.古稀老人赡养无门子女不孝法援有情

推荐部门:隆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人:杨清清(隆阳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者)

2.惟孝顺父母可以解忧

推荐部门:施甸县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人:杨凤清(施甸县甸阳镇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

3.巧解案中案法律援助为老年人维权撑起保护伞

推荐部门:保山市法律援助办公室 承办人:刘永清(保山市法律援助办公室法律援助工作者)

(二)劳动报酬

1.法律援助为农民工讨回欠薪

推荐部门:隆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人:张霞(隆阳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者)等6人

2.帮助民工讨工钱平息上访促平安

推荐部门:施甸县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人:何琳飞(施甸县由旺镇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

3.法律援助为农民工讨回血汗钱

推荐部门:龙陵县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人:黄昌邦(龙陵金桥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等4人

(三)未成年人维权

1.法律援助为未成年人讨回抚养费

推荐部门:隆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人:杨应美(隆阳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者)

2.变更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纠纷案

推荐部门:腾冲市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人:张安荣(腾冲市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张世有(腾冲市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者)

3.法律援助雪中送炭温暖未成年人心田

推荐部门:昌宁县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人:杨巧(昌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四)人身损害赔偿

1.无助爷孙寻无路自有法援讨公道

推荐部门:施甸县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人:陈国松(施甸县法律援助中心姚关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者)

2.未成年人意外受伤法律援助获取赔偿

推荐部门:施甸县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人:尹学礼(施甸县老麦乡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

3.交通事故失独子倾力援助化纠纷

推荐部门:施甸县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人:黄昆才(施甸县仁和镇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

4.工伤事故成残疾法律援助讨公道

推荐部门:昌宁县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人:杨巧(昌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五)涉农纠纷

1.法律援助平息土地转包纠纷

推荐部门:隆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人:张朋仙(隆阳区法律援助中心瓦房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者)

2.民间借贷难追偿法律援助来维权

推荐部门:隆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人:杨洪学(云南吉昌律师事务所律师)

3.心相通路路通万事通

推荐部门:施甸县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人:苏学录(施甸县何元乡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

4.法律援助为被告人讨回公道

推荐部门:龙陵县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人:李长贺(云南若在律师事务所律师)

5.法援巧化邻里纠纷 平等协商和谐相处

推荐部门:保山市法律援助办公室 承办人:刘永清(保山市法律援助办公室法律援助工作者)

上述优秀案例由我市社会职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工作者办理,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组织编写,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和代表性,案例内容提炼准确,点评说理充分、透彻,编写格式规范,较好地体现了承办人的法律素养及案件办理能力。各县(市、区)要进行宣传学习,在今后开展的法律援助工作中要以典型为指引,树立办理精品案件意识,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案水平,为推动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