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为落实中央、省机构改革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加强、优化、统筹全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建设,形成各方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自然灾害防治格局,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保山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主 任:杨 军 市长
常务副主任:何 伟 常务副市长
副 主 任:姜 涛 副市长
宋光兴 副市长
杜春强 副市长
江 楚 副市长
王文生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庄 宇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马良升 保山军分区副司令员
朱祥全 77231部队副参谋长
陈国兵 武警保山支队参谋长
李正标 市应急局局长
成 员:王德华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孙坤芹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张少华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范兴周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 伟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范正建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生辉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绍琦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姚茂林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 博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永恒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宏伟 市国动委综合办专职副主任
赵 斌 市委网信办主任
张文钦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刘志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杨云青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谷雨道 市科技局局长
张国庆 市公安局副局长
余有林 市民政局局长
陈礼华 市司法局局长
李余明 市财政局局长
赵国志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赵贵品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 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德君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何树林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马子兴 市水务局局长
沈云鹏 市商务局局长
李绍鲜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穆快昌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黄吉明 市退役军人局局长
李东伟 市审计局局长
张 捷 市外办主任
段其武 市国资委主任
段兆锦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永辉 市广电局局长
王银龙 市能源局局长
马文寿 市林草局局长
左 键 市机关事务局局长
陈 鹰 市人防办主任
李金泽 市粮食和储备局局长
那青海 团市委书记
姚盈红 市科协党组书记
王海燕 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杨敬东 市社科联主席
陈树森 腾冲海关关长
赵 麟 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寸瑞红 市地震局局长
杨 先 市气象局局长
徐 军 云桂公司大瑞铁路建设指挥部指挥长
杜小红 南方航空护林总站保山站站长
冯俊宗 云南电网公司保山供电局常务副局长
孙安云 保山机场总经理
刘朝伦 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王 东 市森林消防支队支队长
潘正龙 保山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处长
杨 卫 77231部队副部长
何 帅 武警保山支队作训股股长
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作为我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机构,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市自然灾害综合减灾救灾工作,分析全市自然灾害形势,研究解决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履行市重特大自然灾害指挥部职责;按规定协调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参与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统称各专项指挥部)。各专项指挥部在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组织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较大及以下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市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局局长李正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应急局副局长钏助周、潘继永、黄永定、张光清、肖志华担任。负责督促落实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工作部署,承办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和市重特大自然灾害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衔接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省减灾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工作,统筹向各专项指挥部传达部署并督促落实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省减灾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和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自然灾害综合减灾救灾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应急援,负责灾情收集汇总和信息发布工作;协调组织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市委、市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开展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市减灾委办公室职责。
二、各专项指挥部组成及工作职责
各专项指挥部作为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应对自然灾害的专门指挥机构,承担相应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工作原则,各专项指挥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开展自然灾害先期处置工作;负责落实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省减灾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和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要求,执行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和市较大自然灾害指挥部指令
(一)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指 挥 长:宋光兴 副市长
常务副指挥长:寸瑞红 市地震局局长
副 指 挥 长:范正建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金泽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市粮食和
储备局局长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侯 琰 市财政局副局长
郭 强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李育军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杨志勇 市委卫生健康工委专职副书记
黄永定 市应急局副局长
尹国佳 市地震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审计局、市外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广电局、市能源局、市林草局、市统计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政府新闻办、团市委、市红十字会、市供销社、腾冲海关、市地震局、市气象局、银保监会保山监管分局、南方航空护林总站保山站、云南电网公司保山供电局、保山机场、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森林消防支队、保山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职责: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市防震减灾、恢复重建有关工作;配合做好重大、较大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开展一般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震情监测、地震趋势研判会商工作;组织灾害调查评估;提出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和解放军、武警部队需求计划;向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和市较大自然灾害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情况;完成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市防震应急办公室在市地震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地震局副局长尹国佳兼任;下设市抗震救灾办公室在市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局副局长黄永定兼任;下设市抗震防震(恢复重建)办公室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李育军担任。
(二)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指 挥 长:何 伟 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指挥长:马文寿 市林草局局长
副 指 挥 长:张少华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 东 市森林消防支队支队长
杜小红 南方航空护林总站保山站站长
李奉波 市林草局副局长
肖志华 市应急局副局长、市防火指挥部
专职副指挥长
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科技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市外办、市广电局、市林草局、市政府新闻办、市气象局、南方航空护林总站保山站、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森林消防支队、市森林公安局、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
主要职责: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在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关工作,配合做好特别重大、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开展较大及以下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研判火情趋势;提出森林消防队伍、森林航空消防队伍、消防救援队伍和驻保解放军、武警部队需求计划;向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和市重特大自然灾害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情况;完成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及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林草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林草局副局长李奉波担任。
(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指 挥 长:杜春强 副市长
常务副指挥长:马子兴 市水务局局长
副 指 挥 长:杨绍琦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龚 娟 市河长办专职副主任
张光清 市应急局副局长、市防汛抗旱
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
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审计局、市广电局、市能源局、市林草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政府新闻办、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水文水资源局、云南电网公司保山供电局、保山机场、保山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森林消防支队、中国电信保山分公司、中国移动保山分公司、中国联通保山分公司、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职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市防汛抗旱有关工作;配合做好较大及以上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较大以下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强降水防范工作,督促指导城市防洪工作;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提出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和解放军、武警部队需求计划;向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报送相关信息、情况;完成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河长办专职副主任龚娟担任。
(四)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何 伟 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指挥长:赵国志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副 指 挥 长:张少华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郭 强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潘继永 市应急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广电局、市能源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林草局、市新闻办、市地震局、市气象局、云南电网公司保山供电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森林消防支队、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保山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职责: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在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工作;配合做好较大以上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做好较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做好较大以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提出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和解放军、武警部队需求计划;向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报送相关信息、情况;完成省级相关指挥机构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郭强担任。
各专项指挥部组成人员由各专项指挥部明确,报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及各专项指挥部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递补并报
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有关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