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0条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便于更好地理解《意见》相关内容,切实抓好落实,现就《意
见》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意见》制定的背景与过程
2019年1月14日,省人民政府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9〕1号),根据市人民政府安排,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意见》。市发展改革委成立起草小组,并结合2019年省22条、2018年市20条稳增长措施及市人民政府2019年重点工作,征求了市直有关单位及县市区、园区意见建议,2019年5月31日经四届市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对《意见》研究通过。
二、《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立足保山实际,紧扣稳增长主题,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环节,突出企业主体作用。从努力为实体企业减负、保持投资有效增长、打造“三张牌”走在全省前列、建设美丽保山走在全省前列、着力激发市场活力、稳就业促消费、强化责任抓落实7个关键领域,制定了20条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
(一)关于“努力为实体企业减负”部分
本部分包含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降低实体企业成本两个方面。其中: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中提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深化增值税改革、社保降费及其他减税降费政策,明确了政策执行时间、税率调整范围、减税标准、减免比列及减免措施等内容。降低实体企业成本中提出实现市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零、降低企业人工成本、物流成本、融资成本、工业硅以外的规模工业企业生产用电成本,并明确了2019年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不低于25亿元的目标。
(二)关于“保持投资有效增长”部分
本部分包含稳住有效投资、强化要素保障两个方面。其中:稳住有效投资中提出要充实完善固定资产投资冲千亿项目库,并明确了全市2019年储备项目计划投资额度、转化率及七大领域投资目标任务。强化要素保障中提出用活全市年度300公顷(含腾冲市80公顷)林地审批定额,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林地保障;年内处置批而未供土地50%以上、闲置土地30%以上,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优先支持市级重点项目,确保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开通重点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优化建设用地审批流程;继续实行“51+49”混合所有制、“10+3”PPP融资等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政府工程建设,明确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增长10%以上目标任务,确保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保障。
(三)关于“打造‘三张牌’走在全省前列”部分
本部分包含着力打造绿色能源牌、着力打造绿色食品牌、着力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牌三个方面。其中:着力打造绿色能源牌中提出要打造水电硅材一体化产业,建成全省领先的水电硅材一体化产业示范基地的目标。深化能源体制改革,提升电力保障能力,加强国际能源合作,力争2019年能源产业增加值达25亿元的目标。对水电硅材一体化企业用电给予临时优惠,实行丰水期与枯水期两档收费机制,电极、铁合金、硅锰合金、钢铁生产企业用电参照工业硅用电政策执行,招商引资执行“一企一策”电价企业,继续执行合同价格。着力打造绿色食品牌中提出要提升10个万亩规模农业示范区种植改造和管理质量,有序建设10万亩优质商品蔬菜生产基地,启动实施30万头肉牛养殖计划,明确了全年新增省市龙头企业、示范家庭农(林)场、发展农民合作社、新增“三品一标”产品、省知名农产品品牌目标。明确了在县(区)行政区域内,对当年新认定的农业产业化国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省级示范家庭农(林)场、年销售收入达标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或合作社一次性奖补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新纳规企业、企业新增投资、新上市企业,按照省、市现行政策予以奖励;对评为云南省名品、名企的,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市级奖补标准;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有机食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地理标志商标认定的奖补标准及最高奖励金额。同时明确了腾冲市按同等标准自行奖补。着力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牌中明确了对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或成功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县(区)奖补标准;对成功创建国家5A、4A、3A级景区的县(区)奖补标准;对成功创建三级医院的县(区)一次性奖补标准。同时明确了腾冲市按同等标准自行奖补。
(四)关于“建设美丽保山走在全省前列”部分
本部分包含着力推进美丽县城建设、着力推进美丽集镇建设、着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着力推进美丽公路建设、着力推进厕所革命五个方面。其中:着力推进美丽县城建设中提出县(市、区)纳入省级首批美丽县城示范名单、打造“云南最大的大树苗木产业基地”和“全国清香木苗木产业基地”的目标。明确了对入选省级美丽县城的县(区),市级财政给予省级同等资金奖补;对未入选省级示范名单的县(区),市财政先期投入资金通过财政结算扣回。同时若腾冲市入选省级美丽县城建设示范名单,市级按省级奖补资金的一半奖补腾冲市。着力推进美丽集镇建设中提出全年创建市级美丽示范集镇、纳入省级示范特色小镇创建名单目标。明确了对入选省级特色小镇的,市级财政给予省级同等资金奖补;对入选市级美丽示范集镇的,市级财政奖补标准。同时涉及市级层面的“以奖代补”资金,腾冲市按照市级同等资金自行筹资奖励。着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中提出全市纳入省级示范村创建名单目标。明确了对入选省级美丽乡村的县(区),市级财政给予省级同等资金奖补。同时涉及市级层面的“以奖代补”资金,腾冲市按照市级同等资金自行筹资奖励。着力推进美丽公路建设中提出保山中心城市高速公路及各县(市、区)县道公路示范创建范围及里程。明确了对入选省级美丽示范公路的县(区),市级财政给予省级同等资金奖励。同时涉及市级层面的“以奖代补”资金,腾冲市按照市级同等资金自行筹资奖励。着力推进厕所革命中提出新建、改建城市公厕、旅游厕所、乡村厕所、农村户厕目标及争取省级补助标准。明确了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市级补助标准。同时涉及市级层面的“以奖代补”资金,腾冲市按照市级同等资金自行筹资奖励。
(五)关于“着力激发市场活力”部分
本部分包含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支持壮大民营经济四个方面。其中: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中明确了对现有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4大类行业总量排名靠前且增速超过15%的限上企业、新增限上企业、其他在库企业补助标准。要求年内出台《保山市加快推进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意见》及编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明确对单个企业组建境外物流公司一次性补助标准、对取得国家5A、4A级物流企业资质的企业补助标准。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支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中提出贯彻落实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了对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成功的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成功的企业、对发行债券成功实现直接融资的企业奖励标准;落实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明确了对年内新建成投产的纳规企业、规模以下首次升为规模以上企业奖励标准。要求实施新一轮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申报争取省级事后奖补。深入推进改革开放中提出推进“放管服”、互联网+政务服务、一部手机办事通,实现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推进证照分离、照后减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要求各类园区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明确对外贸贡献10强和外向型特色产业发展10强企业给予补助。支持壮大民营经济中要求完善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工作制度,领导班子每人挂钩联系2户以上重点民营企业。提出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贷款支持政策及办法。要求启动全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行动实施方案,鼓励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资产重组及企业经营管理。同时支持国有资本参与非国有企业合作。
(六)关于“稳就业促消费”部分
本部分包含稳定当前就业、鼓励创新创业、激发居民消费活力三个方面。其中:稳定当前就业中要求制定稳定就业应急预案。明确了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标准;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缴纳标准。要求实施保山市千名青年见习计划,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周岁失业青年。提出年内农村劳动力培训、高校毕业生就业培训、企业职工在岗培训目标。鼓励创新创业中提出落实“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自主创业、带动(吸纳)就业人数;明确对毕业3年内(含毕业学年)在市内创业的大学生给予最高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对新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和省级一次性奖补标准。激发居民消费活力中提出实施“消费升级行动计划”,挖掘农村市场消费潜力,强化保障农村消费市场监管及消费安全,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和消费者维权机制。要求推进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转商业性个人住房贴息贷款。明确市级财政安排航空航线补贴及新增国内航线目标。要求各县(市、区)开展旅游促销活动。提出全年电商交易额目标。
(七)关于“强化责任抓落实”部分
本部分要求加强全市经济运行监测调控,确保各项稳增长措施落到实处;落实领导干部挂钩企业和“一户一策”等措施服务工业企业稳定发展;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园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要加大对《意见》的宣传和解读力度,按时限上报工作落实情况,继续实施专项督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