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昌宁县先后遭受了低温冷冻、风雹、洪涝、地质灾害,13个乡镇不同程度受灾。受灾人口达64985人,农作物受灾面积4774.56公顷,其中绝收面积544.36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247.52万元,给受灾给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入冬以来,昌宁县扎实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救灾救助方向。结合实际,制定下发《关于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2023-2024年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关于调拨 2023一2024 年冬春救助救灾物资的通知》,对分配数量、救助对象、发放程序、发放时间等做出具体要求,全力保障冬春救助物资的发放。

把好关键环节,精准确定冬春救助对象。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规程》和有关规定,在关键环节上把好关,确保救助对象精准、救助标准合理、救助资金专款专用。救助对象为 2023 年度因灾造成生活困难人员,为精准确定救助对象,乡镇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全面掌握受灾困难群众的具体需求情况,摸清困难群众底数、了解掌握需求,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

严格规范程序,确保物资及时发放到位。按照资金使用相关规定严格规范程序及上级统一部署,在1月10日前将下拨的应急御寒物资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上。截至1月11日,已调拨13乡镇冬春救助物资棉被677床、衣服340套;下拨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3-2024年冬春救助资金)303万元,资金通过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全部打入需救助对象社保卡。共计救助5494户20741人,确保了受灾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