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4日,保山市边境管理部门查缉走私执勤人员对物流车进行检查时,发现一批无中文标识标签瓶装洋酒。该批洋酒所有权人不明确,随车无相应进口手续。根据《云南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4号)第十三条之规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请上述涉案物品所有权人到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875—2222969)。逾期未认领,将对上述物品依法予以处理。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