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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6保山端阳花市期间隆阳区部分行政区域内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6-06-17 15:04     来源:      点击量:



为确保2026年保山端阳花市”活动期间空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于活动期对隆阳区部分行政区域内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现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202661817:007623:00

二、管控范围

远征路以东、永昌路以西、惠通路以北、白塔路以南中间区域。

三、管控对象

无人驾驶航空器(指没有机载驾驶员、自备动力系统的航空器,包括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和大型)。

四、管控原则

(一)在临时管控期间,临时管控空域范围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广告、商业、航拍等飞行活动,请有关从业单位、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加强管理,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

(二)因医疗、气象、警务、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需利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飞行活动的,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时间和区域内进行飞行活动。

(三)在临时管控期间,公安机关将启用反制设备,对违法违规飞行活动采取反制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行为人自负。

五、处置原则

对于违反本通告或者《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保山市人民政府      

20266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