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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腾冲市腾越镇撤镇设街道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0-05-18 17:09     来源:      点击量:

保山市人民政府: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腾冲市腾越镇设立腾越街道的请示》(保政报)〔2019〕5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意腾冲市撤销腾越镇,设立腾越街道,以原腾越镇行政区域为腾越街道行政区域,腾越街道办事处驻文星社区筒车小区1号。

二、镇设街道各项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尊重和顺应城镇发展规律,坚筹做好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

三、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保山市自行解决。

四、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家、省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五、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行政区划调整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舆情管控,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在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有关变更工作,确保行政区划调整有序稳妥实施,并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工作推进情况。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