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9日,保山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流动查缉大队在杭瑞高速路潞江坝段查获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赤砂糖一车(货运车辆号牌前牌为豫HM0507,后牌为豫H56H7挂),货车车厢内装有赤砂糖30吨,查获现场无货主,承运人虽能提供送货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货主至今未提供货物合法手续到单位领取,根据《云南省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暂行处理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发布公告。限货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保山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流动查缉大队(地址:保山市公安局东城办公区,电话:0875—2192139)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无人认领的,将按无主物品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保山市公安局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