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省、市工作安排,我市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更新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汇集了81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25.8946万公顷(388.42万亩)。其中,水田8.8320万公顷(132.48万亩),占34.10%;水浇地0.2994万公顷(4.49万亩),占1.16%;旱地16.7632万公顷(251.45万亩),占64.74%。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3.0075万公顷(45.11万亩),占全市耕地的11.61%;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3606万公顷(50.41万亩),占12.98%;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7.0505万公顷(105.76万亩),占27.23%;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7.9954公顷(119.93万亩),占30.88%;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4.4806万公顷(67.21万亩),占17.30%。
(二)园地10.6407万公顷(159.61万亩)。其中,果园5.3161万公顷(79.75万亩),占49.96%;茶园3.5427万公顷(53.14万亩),占33.29%;橡胶园0.0076万公顷(0.11万亩),占0.07%;其他园地1.7743万公顷(26.61万亩),占16.68%。
(三)林地131.4832万公顷(1972.25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16.4441万公顷(1746.67万亩),占88.56%;竹林地0.6423万公顷(9.63万亩),占0.49%;灌木林地10.3103万公顷(154.65万亩),占7.84%;其他林地4.0865万公顷(61.30万亩),占3.11%。
(四)草地2.6691万公顷(40.04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0.0518万公顷(0.78万亩),占1.94%;人工牧草地0.0405万公顷(0.61万亩),占1.52%;其他草地2.5768万公顷(38.65万亩),占96.54%。
(五)湿地0.2807万公顷(4.21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我市涉及其中2个二级地类。其中,内陆滩涂0.2622万公顷(3.93万亩),占93.41%;沼泽地0.0185万公顷(0.28万亩),占6.59%。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7018万公顷(100.53万亩)。其中,城市用地0.5829万公顷(8.74万亩),占8.69%;建制镇用地0.5695万公顷(8.54万亩),占8.50%;村庄用地4.9654万公顷(74.49万亩),占74.09%;采矿用地0.4074万公顷(6.11万亩),占6.08%;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1766万公顷(2.65万亩),占2.64%。
(七)交通运输用地2.8719万公顷(43.08万亩)。其中,铁路用地0.0130万公顷(0.19万亩),占0.45%;公路用地1.1251万公顷(16.88万亩),占39.18%;农村道路1.6983万公顷(25.48万亩),占59.13%;机场用地0.0335万公顷(0.50万亩),占1.17%;管道运输用地0.0020万公顷(0.03万亩),占0.07%。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4069万公顷(36.10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5264万公顷(22.90万亩),占63.42%;水库水面0.5569万公顷(8.35万亩),占23.14%;坑塘水面0.1514万公顷(2.27万亩),占6.29%;沟渠0.1135万公顷(1.70万亩),占4.71%;水工建筑用地0.0587万公顷(0.88万亩),占2.44%。
“三调”是一次重大基础国情国力调查,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和变化趋势,反映出我市在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加强对“三调”数据的分析,深入揭示土地利用发展变化趋势,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要坚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底线思维,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稳妥、有序引导“非粮化”土地恢复为耕地。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进出平衡制度,确保完成国家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生产底线。要坚持系统观念,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优化“生态、生产、生活”空间格局。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市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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