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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保山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调整来(返)保人员疫情防控管控措施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06-30 09:18     来源:保疫指〔2022〕79      点击量:

为科学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措施调整如下:

一、非涉疫地区来(返)保人员防疫要求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无异常、非涉疫地区人员来(返)保及市内地区人员流动,不再查验核酸阴性报告,不再实行核酸落地检测,扫码、亮码后通行,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有序自由流动。

二、涉疫地区来(返)保人员管控措施

1.7 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保人员,即日起抵保的,一律实施 7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 1、2、3、5、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2.7 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保人员,即日起抵保的,一律实施 7 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3.7 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即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来(返)保人员,查验 48 小时核酸阴性报告,3 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三、其他

1.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由乡镇(街道)、村(社区)落实管控。

2.来(返)保人员 7 天内原出发地变更为涉疫地区,须及时向所在地社区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备,管控措施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自入保之日起计算。

3.边境地区严格执行边境疫情防控要求。

4.即日起,来(返)保人员相关防控措施以本通告为准,之前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

 

保山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