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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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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86号)精神,积极营造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简称“四众”)良好发展环境,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结合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众创,汇众智搞创新。通过创业创新服务平台聚集全社会各类创新资源,大幅降低创业创新成本,形成大众创造、释放众智的新局面。到2020年,全市建成10个以上创业园、7个以上校园创业平台,孵化培育500户以上创新型小微企业。
——众包,汇众力增就业。借助互联网等手段,将传统由特定企业和机构完成的任务向自愿参与的所有企业和个人进行分工,开拓集智创新、便捷创业、灵活就业的新途径。
——众扶,汇众能助创业。通过政府和公益机构支持、企业帮扶援助、个人互助互扶等方式,共助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成长。到2020年,全市扶持创业主体3万个以上,通过鼓励创业带动10万名以上城乡劳动者就业。
——众筹,汇众资促发展。通过互联网平台向社会募集资金,有效增加传统金融体系服务小微企业和创业者的新功能,拓展创业创新投融资新渠道。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和劳动者的主体地位,尊重市场选择,积极发展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激发大众智慧、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创造经济增长新动力的新模式、新业态。
——包容创业创新。以更包容的态度、更积极的政策营造“四众”发展的宽松环境,激发人民群众的创业创新热情,鼓励各类主体充分利用互联网带来的新机遇,积极探索“四众”新平台、新形式、新应用,开拓创业创新发展新空间。
——公平有序发展。坚持公平进入、公平竞争、公平监管,破除限制新模式新业态发展的不合理约束和制度瓶颈,营造传统与新兴、线上与线下主体之间公平发展的良好环境,维护各类主体合法权益,引导各方规范有序发展。
——优化治理方式。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提升公共服务,健全政府、行业、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治理机制,推动“四众”持续健康发展。
——深化开放合作。采取“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充分利用“四众”平台,优化配置创新资源,鼓励采用“四众”模式搭建面对南亚东南亚开放新平台,面向国内国际市场拓展服务领域,深化创业创新国内国际合作。
三、主要内容
(一)推进众创,释放创业创新能量。大力发展专业空间众创,鼓励全市各类创业基地、创业园等加快与互联网融合创新,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载体。鼓励互联网企业、行业领军企业通过网络平台向各类创业创新主体开放技术、开发、营销、推广等资源,鼓励各类电子商务平台为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提供支撑,构建开放式创业创新体系。培育壮大企业内部众创,鼓励企业建立健全股权激励机制,激发员工创造力,形成持续创新动力。
(二)推广众包,激发创业创新活力。一是应用研发创意众包。鼓励企业与研发机构等通过网络平台将部分设计、研发任务分发和交付,广泛征集用户创意,推动产品技术跨学科融合创新,促进产品规划与市场需求无缝对接。二是实施制造运维众包。支持制造企业通过互联网众包平台聚集跨区域标准化产能,鼓励制造企业通过众包模式构筑产品服务运维体系,降低运维成本。三是发展生活服务众包。利用互联网技术高效对接供需信息,推动交通出行、无车承运物流、快件投递、旅游、医疗、教育等领域生活服务众包,优化传统生活服务行业的组织运营模式。
(三)实施众扶,集聚产业创新合力。一是推动社会公共众扶。加快公共科技资源和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向小微企业和创业者开放科研设施,鼓励行业协会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加强对小微企业和创业者的支持。二是鼓励企业分享众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依法合规发起或参与设立公益性创业基金,鼓励技术领先企业向标准化组织贡献基础性专利或技术资源,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三是支持公众互助众扶。鼓励成功企业家以天使投资、慈善、指导帮扶等方式支持创业者创业。鼓励通过网络平台、公益组织等途径扶助大众创业就业。
(四)发展众筹,拓展创业创新融资。一是积极开展实物众筹。鼓励生物医药、特色农产品等开展实物众筹,支持艺术、影视等创意项目依法开展实物众筹。二是稳步推进股权众筹。推进股权众筹融资试点,鼓励小微企业和创业者通过股权众筹融资方式募集早期股本。三是规范发展网络借贷。鼓励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设立网络借贷平台,为投融资双方提供借贷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服务。
四、工作措施
(一)完善市场准入制度
落实国家在交通出行、快递、金融、医疗、教育等领域市场准入制度,选择部分行业、部分县(市、区)作为示范,为众包、众筹等新模式新业态的发展营造政策环境。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支持和鼓励围绕市场需求有针对性地引入民间社会资本,降低行业准入门槛。开辟快递市场准入“绿色通道”,对准入原则和条件适当放宽;引导快递创业主体多元化发展,宏观调控经营范围及地域,有序开放市场,制定服务标准,科学合理布点,规范快递行业有序竞争。鼓励市内高、中等职业学校开放校内市场,为学生提供面向社会的服务平台。(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邮政管理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人行保山市中心支行、银监会保山监管分局、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配合)
(二)建立健全监管制度
充分运用云南省标准化信息平台,为“四众”平台企业提供标准化服务;全面推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试点工作。推广和应用云南省“四众”平台企业公有云平台,依法建立健全“四众”平台企业必须的规章制度,明确“四众”平台企业在质量管理、信息内容管理、知识产权、申报纳税、社会保障、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市质监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工业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科技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配合)
因业施策,加快研究制定交通出行、快递、金融、医疗、教育等重点领域促进“四众”发展的激励机制。(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邮政管理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人行保山市中心支行、银监会保山监管分局配合)
(三)创新行业监管方式
建立和完善以信息公示为基础、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保山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市场监管领域内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充分发挥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的作用,利用大数据、双随机抽查、信用评价等手段加强监督检查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积极落实“先照后证”改革,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公示相关监管信息,做好证照衔接,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市工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信息化委、市大数据管理局,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配合)
(四)优化提升公共服务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先照后证”改革措施。积极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不断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简化和完善注销流程,开展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工作,为创业创新提供便捷服务。(市工商局牵头;市质监局,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配合)
加强行业监管、企业登记等有关部门与“四众”平台企业的信息互联共享,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加快推行电子签名、电子认证,推动电子签名国际互认。推动建设一批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行业技术中心,鼓励行业技术中心为中小企业或配套企业提供研发设计、试验试制、检验检测、质量管理、技术咨询、技术推广、人才培训等技术服务。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信息化委,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认真贯彻国务院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有关文件精神,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及有关后续工作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积极稳妥做好取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后续工作。支持县(市、区)盘活闲置场地、厂房、各类院校空置场所开展创业园、众创空间、校园创业平台建设。做好省、市级创业平台的创建、申报工作,对通过省、市级认定的创业园、众创空间、校园创业平台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管理。积极支持市内高、中等职业学校参与省、市校园创业平台的创建、申报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配合)
加快建设保山市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络服务平台,合理整合利用省内外相关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创新平台资源,加快构建开放共享互动的科技创新网络。建立和优化保山市中小企业培育扶持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项目发掘、团队构建、投资对接、商业加速、后续支撑等全方位、专业化优质服务。以创建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和“宽带中国”示范城市为契机,建设一批网上众创空间,开展基于互联网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市级众创空间建设。积极开展“星创天地”建设工作,着力打造服务于农业农村创新创业的众创空间,推动我市农业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信息化委、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保山学院配合)
支持市内高校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或技术转移中心,支持高校专业技术人员创办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支持市内高校加入呈贡大学校区高校众创空间联盟,筑就众创空间共享开放式创业生态系统。(市教育局、市科技局负责)
依托优势企业,推进技术标准、产品标准和品牌建设。推进高校、科研机构同企业开展深度合作,联合开展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加快利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申报认定市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充分利用市电子政务综合服务云平台硬件环境、交换共享平台和数据库资源,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提升线上服务能力。(市工业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配合)
按照《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规范(试行)》要求,编制我市具体实施方案。面向全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提供“信息咨询”“管理提升”“电子商务”“市场开拓”“融资对接”“创业辅导”“集采分销”“商业特许经营”“品牌建设”等全方位、公益性服务,解决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找不到服务”“用不起服务”和“不敢用服务”的问题。在全市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逐步形成辐射全市的中小企业服务网络。(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牵头负责)
(五)促进开放合作发展
健全境外投资便利化服务体系,推动曼德勒保山工贸园区和产品展示中心、密支那工业园区建设。培育一批境外产业基地,推动市内能源资源、加工制造和农业合作。深化对缅替代种植项目,重点扶持本土企业种植香蕉、橡胶、甘蔗、稻谷、玉米等特色农业经济作物。充分发挥进境粮食和水果指定口岸功能,积极争取进口粮食配额和替代种植返销农产品指标。争取国家和省对缅民生援助项目和资金支持,重点实施境外道路工程、人力资源和师资培训、援建缅文学校等项目,每年组织实施对缅民生援助项目3个以上。(市商务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工商局配合)
(六)加快信用体系建设
加快“信用保山”建设,尽快建成投入使用“双公示”信息库,推动“四众”平台企业建立实名认证制度和信用评价机制。以企业“多证合一”、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为契机,建立市场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健全有关主体信用记录。鼓励第三方积极与“四众”平台开展合作,发展信用评价服务。建立“四众”平台企业信用评价机制,推进云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运用。规范信用信息采集、处理、评价、应用、交换、共享、服务和异议处理,补充完善现有征信体系和评测体系,推进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与“四众”平台企业信用体系互联互通。建立覆盖全市的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统一的法人单位信息共享与服务系统、法人单位业务应用平台,形成包括联合审批、市场主体跨部门协同监管、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服务、市场主体统计分析的基础应用框架。加强全市法人单位基础信息的联通共享,实现法人库与各部门的信息交换。(市工商局、市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人行保山市中心支行、市质监局配合)
(七)深化信用信息应用
建立保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保山市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扩大信用报告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及政府部门行政执法等多种领域的应用,在市场监督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对诚实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支持激励政策。在经营许可、资质审核、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荣誉称号授予等工作中,将信用信息作为重要的评价因素,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者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人行保山市中心支行、市工商局牵头负责)
(八)完善知识产权环境
积极支持知识产权代理、法律、咨询和培训等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服务和法律法规培训,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案件信息和线索信息情报交流,由案后交流向案前通报拓展,由案件移送、协查合作向综合调研、治理合作拓展,确保惩处有力。持续开展“专利行政执法”“扫黄打非”等专项行动,加强对涉及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类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的审理,建立完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长效机制和保护体系。(市科技局牵头;市工商局、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法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配合)
(九)提升平台治理能力
运用云南“云上云”平台,为“四众”平台企业提供免费的企业资源计划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积极推动数字证书认定技术在“四众”平台中的应用,构建基于数字证书认证技术的网络信任体系。鼓励和引导“四众”平台企业履行管理责任,建立用户权益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充分发挥消协组织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磋商合作机制、协调联动机制、信息互通机制,推动全社会共同保护消费者权益。(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市工业信息化委负责)
(十)加强行业自律规范
不断强化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自律的体制机制,规范“四众”从业机构市场行为,保护行业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国家、省制定的产品和服务标准,积极推动行业组织制定各类产品和服务标准,促进企业之间业务交流和信息共享。完善行业纠纷协调和解决机制,鼓励第三方以及用户参与平台治理。构建在线争议解决、现场接待受理、监管部门受理投诉、第三方调解以及仲裁、诉讼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十一)保障网络信息安全
要加强网络安全技术保障平台建设,组织针对“四众”平台企业的网络安全检查,建立保山市“四众”平台企业网络安全事件通报机制,建立健全“四众”平台企业信息安全保障制度,保障用户信息安全。“四众”平台企业要提升技术安全水平,确保网络安全稳定运行;要妥善保管各类用户资料和交易信息,不得买卖、泄露用户信息。(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牵头;市工业信息化委、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国家安全局配合)
(十二)落实财政支持政策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众创、众包等方式开展有关科技活动。充分发挥保山市产业基金、保山市政府投资基金等的作用,引导社会资源支持“四众”加快发展,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与运营,鼓励引导企业设立创客学院等。降低对实体营业场所、固定资产投入等硬性指标要求,将线下实体众创空间的财政扶持政策惠及网络众创空间。(市财政局、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
制定市级中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办法,每年认定5户中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和5户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组织以创业服务、成果转化、新技术和新工艺应用推广、技术信息咨询、人才培养、检验检测等为主要功能的企业申报省级中小微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继续实施“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财政积极筹措所需配套补助资金,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市工业信息化委、市财政局牵头负责)
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落实政府购买责任,为采用“四众”模式的小微企业免费提供管理指导、技能培训、市场开拓、标准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建立健全由购买主体、采用“四众”模式的小微企业和第三方组成的组合评价机制,将政府为小微企业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市财政局、市工业信息化委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配合)
(十三)贯彻落实税收政策
按照省级统一部署要求,加快推广使用电子发票,支持“四众”平台企业、采用众包模式的中小微型企业及个体经营者按规定开具电子发票,允许将电子发票作为报销凭证。积极落实现行小微企业税收政策,不断扩大网上办税事项范围,特别关注业务规模小、处于初创期的从业机构等符合现行小微企业税收政策条件的纳税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按职能牵头负责)
(十四)创新金融服务模式
探索线上线下结合的投融资服务平台,支持设立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等发展基金。加快保山市政府投资基金资金募集,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更多地向“四众”平台企业投资。加大对“四众”平台企业上市(挂牌)培育辅导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成长型企业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及区域性股权市场上市挂牌,并通过发行债券拓宽融资渠道。对成功实现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和对实现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四众”平台企业,按照我市政策实施奖励。(市金融办牵头;市财政局、市工业信息化委配合)
鼓励银行业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引导规范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融资担保机构合作,为“四众”平台企业建立风险共担经营模式。鼓励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探索建立小额股权众筹融资机制,为“四众”平台提供快捷、低成本的融资服务。鼓励商业银行增设服务创业创新企业的社区支行、小微支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创业创新企业提供结算、融资、理财、咨询一站式综合化金融服务。遵循“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监管。(人行保山市中心支行牵头;银监会保山监管分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配合)
(十五)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保发〔2016〕18号)精神,建立健全鼓励人才创新创业激励机制,全面落实下放科技成果的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支持我市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保留编制、人事关系、工龄、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待遇,到企业或基层开展创新创业及科研项目服务外包;允许科研人员在技术转移、科技服务、成果推广等创新创业过程中按规定持有股权、获取收益和报酬。支持保山学院、保山医专、保山技师学院、保山市农科所、保山市林业技术推广站等设立专职“科技创业岗”,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等设立“企业创新岗”,吸引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到企业任职或兼职。鼓励各类人才带项目、技术、资金到园区和“园中园”创办企业,鼓励各类人才以专业知识、专利、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鼓励园区企业实行股权和分红激励。支持企业建设一批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重点实验室,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和企业技术创新中心。依托保山国际数据服务产业园、保山学院、保山质检中心、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省农科院热带亚热带研究所等创新平台,建立面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有效开放的机制,提高信息服务、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运行共享水平。(市科技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工业信息化委、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配合)
(十六)繁荣创业创新文化
积极做好“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宣传工作,引导各类媒体加大对“四众”的宣传力度,发掘具有保山特色的典型案例,推广成功经验。以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计划纲要(2016—2020年)》为主线,以“全国科技周”“全国科普日”“流动科技馆巡展”“科普大篷车宣展”为载体,加大“四众”知识的普及力度;以创建“科普示范基地”“科普惠农示范村”“科普益民示范社区”“科普教育示范学校”为契机,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创造的文化氛围。以组建“院士(专家)工作站”“科普惠农服务站”“乡村科普e站”“青少年科学工作室”为重点,为促进创新创业搭建智力平台。(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科协、市教育局按职能牵头负责)
(十七)鼓励探索先行
积极引导市内大学科技园、科技孵化器、各园区开展创业创新示范工程,加大改革和示范力度,先行先试,探索新机制、新政策、新模式,发挥“四众”发展的示范带动作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负责)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任务分工,加强政策研究、统筹协调、集成公共资源、落实有关扶持政策,形成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四众”平台建设的协同推进机制。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不断开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局面。
(二)加大支持力度。市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要充分发挥有关鼓励创业创新促进就业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调动社会资金投入,加大对“四众”平台的建设支持,继续加大对“四众”平台建设的人力投入和人才培养,提升平台的支撑服务功能和作用。
(三)积极开展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介作用,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发展“四众”平台推进大众创业创新工作,支持各类“四众”平台结合实践开展创业创新教育活动,宣传创业典型,带动形成创业创新文化,积极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氛围。
保山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0日
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
保山军分区,市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属驻保单位。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