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2026年度在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质量综合督查咨询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保山市2026年度在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质量综合督查咨询服务
1.2采购人: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
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永昌高速”):项目起于永平县与昌宁县交界的四季利河,顺接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大理段,经耈街乡、漭水镇、昌宁县城,止于田园镇九甲村东南侧红木寨,与昌保高速公路相接,主线全长约45.766公里,总投资136.25亿元。计划对项目全线开展质量综合督查。
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施勐高速”):项目路线全长约81.9792公里,总投资145.099亿元。其中:施甸至链子桥段路线长67.1582公里,起于施甸县城东侧莽中寨附近,顺接保山至施甸高速公路,止于施甸县旧城乡链子桥附近,顺接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临沧境内段;链子桥至勐糯段路线长14.821公里,起于李来村附近,设枢纽互通与施甸至链子桥段相接,止于龙陵县勐糯镇附近,设T型枢纽互通与瑞丽至孟连高速公路相接。计划对项目全线开展质量综合督查。
1.6采购预算:6.5145万元。
1.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对2026年在建地方高速公路项目(施勐高速、永昌高速)开展质量综合督查咨询服务,并提供经甲方认可的成果资料。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事项之日止。
2.3服务地点:保山市境内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并满足上级部门及业主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资质要求: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
(3)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2024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所有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情况说明;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月公司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
(4)项目负责人要求: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公路试验检测师证书和交通工程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有相关高速公路质量管理或试验检测经验。
(5)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3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没有被限制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因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省(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
(3)进入清算程序,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磋商小组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磋商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争性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争性磋商,否则相关竞争性磋商均无效。
3.4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3.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4月27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资质证书副本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到云南千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东二环路519号锦都大酒店综合楼3楼303号)或将上述资料发至邮箱(1810622807@qq.com)获取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免费。
4.3本项目不接受邮购采购文件服务。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会议室(3楼)。
5.2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六、磋商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磋商活动,磋商开始时间为2026年5月7日9时00分,与每一位供应商进行磋商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磋商地点为: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会议室(3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公告栏》上发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事项
采购人: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千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71号 地址:昆明市东二环路519号锦都酒店综合楼3楼303号
邮政编码: 678000 邮政编码: 650216
联系人: 熊工 联系人: 李工
电话: 0875-2225772 电话: 0871-63848768
日期: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