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落实全省2015年10件惠民实事任务分解的通知》(保政办发〔2015〕27号)要求,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对涉及我市的有关工作1—3季度进展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2015年,省人民政府下达我市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13376套(户),目前项目任务已分解至各县(市、区)和单位。截至9月底,项目已开工11455套,开工率为85.63%;建成2901套,为计划建成任务的117.31%。因省级任务调整,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任务改为31000户,目前已完成9124户,完成投资101500万元,完成计划的29.8%。
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省级下达我市2015年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9.3977万人,其中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9.0966万人,农村学校饮水不安全人口0.3011万人,下达投资计划4917.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934.06万元、省级配套677.24万元、市级配套306.3万元,实际到位资金5486.2万元(含群众自筹资金564.9万元)。截至目前,项目建设已全面完工,累计完成投资5486.2万元,其中:隆阳区479.5万元,施甸县1002.7万元,龙陵县712.4万元,昌宁县1146.2万元,腾冲市2145.5万元;解决农村饮水安全9.3977万人,已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三、“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
2015年1-9月,全市活产数17946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15997人,实际补助15485人,补助覆盖率96.8%,补助金额619.40万元;全市登记结婚12768对,婚检12031对夫妇,婚检率94.23%,达到婚检率85%的指标要求;新生儿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14552人,筛查率81.1%,达到筛查率70%的指标要求,听力初筛13754人,初筛率76.64%,达到筛查率65%的要求。孕前优生健康检查21371人,完成年度指标26000人任务数的82.20%,增补叶酸17722人,完成指标任务1.98万人的89.51%。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孕产妇死亡7人,死亡率27.36/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241人,死亡率9.42‰;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27395人,筛查率85.61%;乳腺癌筛查2572人,筛查率64.30%。
四、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
《十三五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正在研究制定,已完成送审稿;分解实施500个试点计划,初步落实试点545个;制定项目规划、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省级重点建设村项目共69个,省级补助资金3105万元;下达市级试点24个,补助资金120万元。
五、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标准
截至目前,全市开展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共计1084所,受益学生合计28.1万人;已下达本年度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19629.13万元。
六、建设一批城乡养老服务机构
新建昌宁县社会福利院已完成项目立项、可研报告的编制,落实了省级补助资金600万元,正在进行土方回填及挡墙基础支砌工程的招投标、地质勘查等工作;5个农村敬老院已开工,完成投资1680万元;新建10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开工4个,其余6个正在做前期工作。全市新增养老床位620张。
七、开展“211”残疾人扶助行动
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任务已分解,中央补助资金分三批下达,一、二批已分配,第三批资金正在分配;60名智障儿童正在安利医院康复科进行康复训练;为550名残疾人免费适配辅助器具,补助资金62.9万元。
八、文化惠民工程
全市6个省级文化惠民示范村创建已建成,等待省级验收;“文化大蓬车·千乡万里行”文化惠民公益演出活动完成300场,为年度计划的69.77%;放映电影8380场次,为年度计划的80.18%。
九、推进“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
完成了2015年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共上报了2个县级体育场馆建设项目、37个乡镇体育设施建设项目、310个行政村和社区体育设施建设项目、161个边境自然村体育设施建设项目;申报了12个“七彩云南全民健身活动示范工程"项目。培训各级体育指导员318人。计划为20个乡镇和社区配置健身路径器材,正在与各县(市、区)遴选群众急需和适合器材安置的地点。
十、开展公益法律服务
已在全市18个律师事务所中选取了6个组建法律服务工作站,共争取省级补助和律所捐赠150万元。组织了70名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1—3季度共开展公益法律服务事项5516件,为年度计划的276%。
附件:保山市2015年10件惠民实事任务完成情况汇总表
(1—3季度)
附件【惠民实事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