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6年省级10件惠民实事文件的通知》(保政办发〔2016〕26号)要求,市政府督查室对涉及我市的有关工作1—3季度进展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见附件)。
附件:保山市2016年省级10件惠民实事任务完成情况表
(1—3季度)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保山市2016年省级10件惠民实事任务完成情况表(1—3季度).pdf】